集体经济是农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集体经济取代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村现代化的必然选择。但集体经济的推广与使用必须适应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超前使用同样会破坏生产力。尽管集体经济通过五个方面可以推进农村的现代化建设,但在建设集体经济中,一是政府要作为,二是政府在作为中应当通过利益导向逐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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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带来了社会物质财富的极大增长,计划经济逐渐淡出,由于集体经济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在实践面前,人们不再提集体经济。其实,集体经济与市场经济并不对立,更不可与计划经济简单画等号,当前,应当重新认识集体经济在农村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一、联产承包责任制应当由集体经济所替代
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通过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并发展了生产力,但“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却未能实现,也未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因而可以看出个体经济只能是社会主义的过渡经济,不可能担当起完成社会主义建设的使命。农村的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完成了历史使命后是否该退出历史舞台,又以何种方式退出历史舞台呢?
马克思在写于1874—1875年初的《巴枯宁(国家制度和无政府状态)一书摘要》中谈道:“凡是农民作为土地私有者大批存在的地方,凡是像在西欧大陆各国那样农民甚至多少还占居多数的地方,凡是农民没有消失,没有像在英国那样为雇农所代替的地方,或者农民会阻碍和断送一切工人革命,就像法国到现在所发生的那样,或者无产阶级(因为私有者农民不属于无产阶级;甚至在从他们的状况来看已属于无产阶级的时候,他们也认为自己不属于无产阶级)将以政府的身份采取措施,直接改善农民的状况,从而把他们吸引到革命方面来。这些措施一开始就应当促进土地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的过渡,让农民自己通过经济的道路来实现这种过渡。但是不能采取得罪农民的措施,例如,宣布废除继承权或废除农民所有权,只有租佃资本家排挤了农民,而真正的农民变成了同城市工人一样的无产者、雇佣工人,因而直接地而不是间接地和城市工人有了共同利益的时候,才能够废除继承权或废除农民所有制。尤其不能像巴枯宁的革命进军那样用简单地把大地产交给农民以扩大小块土地的办法来巩固小块土地所有制。”[1]634-635通过经典理论可以看出,集体经济之道不能简单化。
二、中国农村应当走集体经济道路
新中国建立后,由于搞了多次的带有乌托邦性质的政治运动,“民不聊生”的记忆让人难以忘却,在人们的感觉中社会主义等于邪恶,集体经济等于剥夺民众的财产与幸福,而联产责任制让农民摆脱了饥饿的现实,更是让人们感觉让每个个体自
由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是社会进步的唯一途径。当前人们不敢谈集体经济,若论起,不禁想起上世纪五十年代末的灾荒,六十年代的贫困。学界也承认如果让多种经济成份多存在若干年而非急于过渡到社会主义,中国的经济也许会同发达国家的经济一样进入上世纪七十年代的飞速发展时期。人们在回首往事时,感受最深的当属社会主义给人们带来的贫困印象,人们也将这种贫困及经济的缺乏活力归咎于集体经济。其实集体经济并不是贫困的元凶,让我们看看小岗村的经济发展历程即可证实。
(一)集体经济使农民走向富裕,联产承包只能解决温饱
小岗村是最早进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地区之一,改革开放之初,经济走在全国村级经济之前,然而到1998年江泽民视察小岗村前,小岗村却仍然摆脱不了贫困的局面,在各级政府的特殊关怀下,小岗村的基础设施才算建设起来了(不是自己投资,而是援建或上级拨款)。2003年当地人均收入2 300多元,而当年中国农民的人均收入2 600多元,华西村农民人均8 000美元左右,2008年小岗村人均收入达8 000多元,中国农民4 700元左右(新华网)。为什么在2003年小岗村农民收入不及中国农民的平均收入,而2008年却超过中国农民的平均收入?因为从2004年开始,孙浩从安徽省财政厅到小岗村任村党委书记,将个人承包的土地逐渐转为集体合作,才由不到全国农民的平均收入转为超过中国农民的平均收入[2]。
改革开放之初,小岗村经济为什么能走在全国农村前列?因为集体经济中的瞎指挥、教条主义导致了中国农村经济的萧条,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生产力中工具与技术并无提高的情况下,生产力的提高主要依赖于人们的思想,但人的积极性对促进农业产量的提高是有限的。在农业占据主导地位的经济结构中,在原来产量低的情况下,由于人们的精心耕作,小岗村在粮食产量有了明显的提高,显示了承包责任制施行后的优势。但由于人们的生产积极性导致的农业增长的空间毕竟有限,至上世纪90年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逐渐失去优势,尤其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工业化社会的到来,小农经济越来越显示出不足。个体的农民没有资金投入科技革新,没有财力改善生产工具,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面积过于狭小,不利于现代化农业生产工具的使用等等一系列的限制让小岗村的农民十几年来一直停留在解决温饱却解决不了富裕的水平上。从2004年开始,集体经济逐渐取代了个体经济,小岗村经济由此带来了快速飞跃,这些说明了什么呢?
与小岗村对应的是华西村。华西村一直实行集体经济,始终处于全国农村经济的前列,甚至超过了很多城镇经济。由此可见,集体经济并不是经济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
(二)集体经济应当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状况
1.当集体经济超前于生产力时只能破坏生产力。既然集体经济不是经济发展滞后的原因,为什么在50年代末就实行的集体经济不能推动中国农村——华西村的快速发展呢?
根据社会发展规律可知,只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相适应,才能推动社会向前发展”,反之则阻碍社会发展。阻碍发展有两种状况,一是生产关系落后于生产力,二是生产关系超前于生产力。一般以为生产关系落后于生产力会阻碍社会发展,而往往忽视“生产关系过于超前生产力也会对社会产生破坏作用”。
上世纪50年代,中国还是一个农业大国,科技、工业都比较落后,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更适合新民主主义社会,故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适合当时的社会现状,而国家领导人却简单地以“社会主义必然取代资本主义”的理论来指导社会改造。马克思谈论的资本主义必然灭亡是建立在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的推导上的,这种矛盾运动只有发展到生产的高度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间的矛盾达到不可调和、产生激烈冲突的程度,无产阶级才有可能成为资产阶级的掘墓人。产生激烈冲突时期是垄断时期,垄断是资本主义进入到发达阶段的标志,即生产力高度发达后社会关系才应由私有制转化为公有制。在一个农业为主的国家,采用集体经济的方式不仅不能推动社会发展,而且会由于生产关系过于超前而导致破坏生产力。其消极表现如下:一是乡村经济主要还停留在自然经济基础上,集体经济的统一指挥降低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二是农业社会中欠发达的工业不能安置集体化经济带来的过剩农村劳动力;三是农村的多种经营受限制,有限的土地无法让农民富裕;四是过早地取消了价格杠杆的调节,国家通过行政手段强制农产品低价供应城市;五是由于生产力落后,农业生产无法同时满足城乡对农产品的需求,“一平二调”的政策让集体经济走向平均主义,挫伤了人们的生产积极性。这就是50年代末期中国运用集体经济却不能推动社会经济快速提高的原因。
2.工业化社会要求农村实行集体经济。80年代的经济体制改革使生产关系适应了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促进了社会的繁荣,但进入50年代以后,国家的整个工业化水平得到快速提高,个体经济、小农经济已越来越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走集体化经济道路是时代趋势。
当前,不管是农村实行集体化还是企业国有化都遭到了一些质疑,其根据就是上世纪50年代末期的社会主义改造给很多民众带来了伤害,提起过去,人们总是欷不已,正因为记忆犹新,抵制集体经济可以理解。而通过私有化过程获利的阶层,唯恐因集体化道路而断了自己生财之道的担心也不无道理,但尊重现实、尊重社会发展规律才能推动社会发展。
通过3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工业化水平快速提高,一些省份城市人口已占总人口的45%以上,由于工业比重大、城市发展迅速,这些地区的农村出现严重劳动力不足现象,土地成为农民生活的附属品,农业产量上不去,农民盼望土地被征用。但从国家宏观角度来看,保证中国有18亿亩耕地是保证国家稳定的底线,少于18亿亩耕地意味着粮食的无法自给,这就决定了土地不能无限制地被工业征用。如何在农村剩余老弱人口而又必须发展农业的情况下发展农村经济呢,道路只有一条——走集体经济之道。
第一,集体经济可以让土地集中起来。而集中起来的土地不仅可以进行集约化耕作,而且容易形成产业经济。集中起来的土地可以进行规模化耕作,以养殖、种植、加工业发展带动商业、旅游业发展。第二,集体经济便于科技推广运用。
统一的管理和耕作,为农业科技化提供便利。不管是新型品种的更新还是生态农业的布局,不管是先进农业工具的使用还是农田水利设施的投入,都需要农村大片农田作支撑,分散在各家各户的小片农田无法进行科技运用。如以户为单位的经营方式,阻碍了大型水利设施的使用;农户不一致使用农药,导致害虫产生耐药性,影响灭虫效果。第三,集体经济有较强的抗风险性。以户为单位的小农经济由于规模小,遇到市场风险、自然灾害等就会受到重创,而集体经济由于规模大,抗风险能力也高。农、林、畜、旅游、加工等多种适合农村的经济形式不可能在市场或自然灾害中同时全部遭受致命打击,因此,其抗风险能力显然高于家庭的小规模生产。第四,集体经济节约了劳动力的消耗,为社会的工业化提供了劳动力资源。由于大型农业机械化的运用,解放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人口,这就保障了城市化过程中工业及服务业的劳动力供给。第五,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由之路。农民分散居住不仅浪费土地资源,供水、供电、排污成本也增加,农民从生活习惯到思维方式仍然难以进入现代化。集体经济将使农民生活习惯城市化,人畜杂居现象将得以彻底根除。
三、当前农村如何走集体经济道路
(一)通过利益引导农民走集体化道路
1874年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失败的重要教训时指出,“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将以政府的身份采取措施,‘一开始就应当促进土地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的过渡,让农民自己通过经济的道路来实现这种过渡;但不能采取得罪农民的措施,例如,宣布废除继承权或废除农民所有权’”。[3]6951894年11月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一文中提出:“当我们掌握了国家权力的时候,我们绝不会用暴力去剥夺小农(不论有无报偿,都是一样)……我们对小农的任务,首先是把他们的私人生产和私人占有,转变为合作社生产和合作社占有,但不是采用暴力,而是通过示范和为此提供社会帮助。”[4]310
所以,当前农村走集体化之路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权利,用利益引导农民。尽管社会有集体化的需求,但农民不可能通过自觉的方式去实现集体化,因而,政府要发挥桥梁作用,将城乡结合起来、工农结合起来,让农民加入到集体经济之中。
(二)集体化过程的两种模式
在集体化过程中有两种模式,一是农村工业化与城市化,二是农业规模化。二者都涉及到土地问题。当前农民并非不愿意离开土地,主要因为土地在补偿中存在种种腐败现象,这才导致干群关系紧张,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其实大部分40岁以下的农民更乐意离开土地,然后必须获得社会保障与工作的机会才能免除后顾之忧。由于土地被兼并涉及到不同农户的不同数量的土地折算问题,每户农民就业的数量也不尽相同,在进行社会保障与安排就业中都要予以考虑。
在工业化与城市化中,土地,一是被征用于建商品房,二是被用于城市企事业单位使用,三是被用于建市场。一般农民在此过程中往往靠房租生活,因为在拆迁中主要以房子为补贴,既有门面房,也有居住房,除了房租,一般农民仍然无法融入
到城市之中。其实在城市化过程中,如果在以房子作为补偿之外,更好地安排农民就业,才能保证农民生计持续。一般农民都有最低的国家统一进行的社会保障,如果土地受益者在此之外对他们进行适当的商业性保险,则可免除失地之忧。此外,对于50岁以上的农民可采取股权的方式补贴,对于50岁以下的农民则应当根据其特长进行适当的职业培训,安排进入第二、第三产业,工资不低于城市中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对于建商品房的地区可给农民较多的门面房作为补偿;对于企事业单位用地,其服务人员尽量使用失地的农民;对于市场用地可采取集体参股,每户农民按土地多少获取租金,集体适当提成,用以发展公共事业。
在农业规模化中,农民一是缺乏资金,二是对市场行情没有把握,规模化生产难以产生,为此,政府应当起组织领导作用。当前城市中有一些投资者由于缺乏投资渠道而使资金在股市与楼市间热流,而城市中的农产品需求量越来越大,供应却在原规模基础上徘徊。政府应当组织人员与城市合作,让城市资金投入农村,让农村与城市经销商直接联系、量体裁衣地为城市供应农副产品。通过政府网络让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农产品。
(三)农村的基层民主是保障集体经济领导者的廉洁自律
农业集体化过程中最棘手的是政府工作人员。由于农民对村干部的不信任,集体化道路难以进行。当前党中央提出基层民主化问题可有效解决此类难题。基层官员既要有行政管理职能,也应承担经济管理职能,让各专业的大学生村官接受农民的直接选举,而他们的工资及福利由国家财政开支,这是较好的惠农措施。
几十年的社会主义道路走下来了,农村的现代化才是中国全面现代化的标志,集体主义道路不仅是社会主义的重要标志,也是农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资料来源于http://www.sina.com.cn[N].新安晚报,2009-09-10.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M].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
[5]杨飞.东莞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现状、困境与对策[J].南方农村,2009,(4).
[6]王凤青.新时期影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及对策思考[J].中国农村小康科技,2009,(2).
[7]杨静.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现状与思考[J].吉林蔬菜,2009,(6).
The Collective Economy Is the Only Way for Rural Modernization
LU Xiao-yun
(Social Science Teaching Department,Nantong Shipping College,Nantong,226010,China)
Abstract: The collective economy to replace the contract responsibility system is the inevitable choice of rural modernization. However, the collective economy should adapt to the level of development of social productive forces, advanced using the same will destroy the productive forces. Although the collective economy can establish the modernization of rural by five aspects, but in building the collective economy, firstly, the government should be regarded, secondly, the government should be adopted as the interest-oriented step by step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rural collective economy.
Key words: collective economy;contract responsibility system;rural modern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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