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字〔2011〕12号
中共珠海市委 珠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会建设的意见
(2011年8月11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部署,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会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加强社会建设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又将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作为重要内容加以强调和部署。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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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省委、省政府深刻把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出台了《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明确了全省加强社会建设的目标和要求。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市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大力加强社会建设,积极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先行先试,社会事业长足发展,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加,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民主法治进程加快,社会大局稳定和谐。但是,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我市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也先期遇到了经济主体多元、利益诉求多样、社会矛盾增多、管理难度加大等种种挑战和压力。发展的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前所未有。我们必须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和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的目标,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全面加强社会建设,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珠海人民创造更多福祉,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珠海”为主旋律,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完善社会服务为基础,以促进公平正义为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着力建立健全社会建设和管理体系,着力构建社会建设和管理基础平台,着力强化社会建设和管理保障措施,积极促进社会建设和管理主体多元化,推动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加快形成党委领导下的政府、社会组织、公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建设新局面。
(三)总体目标。到2015年,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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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祉显著增加,社会服务明显改善,文明程度显著提高,民主法治不断完善,社会大局稳定和谐,初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到2020年,社会管理迈入科学化轨道,社会服务更加完善,市民参与共享机制更加完备,公平正义更加彰显,社会创造活力进一步激发,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初步形成党委政府主导、社会组织主体、人民群众主人的社会治理机制。
(四)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民生为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努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坚持不懈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到社会建设各领域、全过程,使社会建设与管理始终体现时代性、顺应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坚持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东部与西部、城市与农村、不同群体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因人制宜,综合施策、均衡推进。
——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坚持包容增长、和谐共享,广泛动员、各尽所能,形成美好社会共同建设、幸福生活共同创造、发展成果共同分享的局面。
二、建立健全社会发展的服务体系
(一)就业服务体系。坚持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多渠道扩大就业,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机制,在推进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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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开拓就业新领域,在经济结构率先转型升级中拓展就业空间,形成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以创业带动就业,建立健全市级公共创业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完善面向全体劳动者的普惠型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继续实施城乡适龄青年100%免费接受技工教育、100%实现技能就业的“双百工程”。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十二五”期末,基本建立以公益性服务为基础的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平台。创新就业援助机制,加大对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力度,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质量。
(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实施教育、医疗、卫生、计生、群众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等30项惠民生办实事工程,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大对西部、海岛等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富民计划,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以建设镇中心标准化公办幼儿园为抓手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特殊教育。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农村和城市社区为重点加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覆盖全市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快推进文化场馆等特色文化设施建设,加强对历史人文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体育设施建设,推进社区体育健身工程。坚持公交优先,加快公共交通系统建设,提高交通科学管理能力,确保群众出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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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发展公用事业,加快道路、能源、水利、信息等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三)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险制度。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建立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养老保险政策,大力推进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加快推进适度普惠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体系。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立多层次、宽覆盖、符合珠海实际的住房保障体系。健全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临时救助和社会互助为补充,与专项救助相配套的城乡综合性社会救助制度。深入开展助残、救孤、扶贫、济困活动,加大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完善双拥优抚安置制度,逐步提高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积极推广慈善理念,培育发展各类慈善组织。加快形成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
三、建立健全社会关系的协调体系
(一)公民权益保障体系。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完善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从法律上、制度上、政策上确保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发展机遇。健全公共政策社会公示制度、公众听证制度、专家论证制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面向基层、联系群众,完善领导干部挂点联系基层和调查研究制度,努力做到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健全群众利益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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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建立完善企业工会制度,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薪酬、休息时间和职业病防治等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依法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矛盾纠纷调处体系。落实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切实发挥市、区、镇街、村(居)、小组(小区)协调联动的综治信访维稳网络作用。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安定因素。扎实推进诉前联调,努力实现矛盾纠纷诉前解决,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机制。建立完善重大事项和公共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加强信访工作,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走访、接访、下访、回访制度,完善信访事项处理终结制度,及时处理矛盾和纠纷。畅通和规范群众利益表达渠道,完善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定诉求表达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和纠纷。
(三)全员人口管理体系。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科学编制人口均衡发展规划。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严格控制人口增长速度,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均衡人口分布,加快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加强全员人口的服务管理,探索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代码、资源共享、覆盖全市的人口综合信息服务管理平台。拓展身份证、居住证服务功能和应用范围,加快实现一证多能、一证通用,健全“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以网管人”的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市、区、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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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统筹兼顾外来人口与户籍人口的各项利益,完善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政策和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逐步将外来人口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建立健全家庭发展政策,促进全员人口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进一步完善境外人口的登记管理制度。
四、建立健全社会安全的防控体系
(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以社会化、信息化、网络化为重点,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健全基层治安协作联防机制。加强对娱乐场所、校园周边环境、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和公共复杂场所以及突出治安问题的综合治理,加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和避免暴力抗法事件发生,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进一步擦亮“平安珠海”城市名片。
(二)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落实各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建立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严厉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加大问责和惩处力度。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构建科学、依法、动态的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平台建设、隐患自查自报平台和安全生产量化绩效考核平台建设,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健全以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建立交通事故防范责任制,打击非法营运、违章驾驶等行为,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安全监控和布防。加强环境安全监管,加快实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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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建设“四个百分百”行动,深入推进“净畅宁美”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有效治理水体、大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积极推进生态绿化、绿道网和各类公园绿地建设,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加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共安全意识,动员公众广泛参与公共安全监督工作。
(三)应急处置管理体系。统筹全市应急资源,加强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提高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报、预警、预防及应急救援能力。健全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提升应急联动和应急管理区域合作水平。加强防汛抗旱治涝、防震减灾、防风防潮、防辐清污等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健全突发事件心理干预机制和公众情绪评估预警机制,做好重点区域、重点部门(单位)、重点人群心理疏导。加强危机管理,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机制。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普及应急避险和防灾减灾知识,组织开展机构应急预案演练及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应急演练,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自救互救能力。
五、加快构建社会建设和管理基础平台
(一)镇街服务管理平台。加大对基层各类社会管理资源的统筹力度,以镇街政务服务中心和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为抓手,打造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平台。积极推广“预约叫号、一口受理、就近办理”的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模式。进一步推动镇街党政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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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转型,实现工作重心由经济建设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转移,工作方式由侧重对社会的行政化管理向完善行政管理与推动社会自治转变。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强化镇街枢纽地位,形成上联市、区,下抓村(居)、小组(小区),上下声气相通、工作互动的社会服务管理网络。
(二)社区民主自治平台。提高市民素质,增强公民意识,保障市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引导市民自觉履行公民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培育市民家园意识,激发市民参与社会建设积极性。按照行政职能归位、服务职能下移原则,理顺基层政府与村(居)自治组织关系,推行行政管理事项村(居)准入制度,依法合理界定村(居)委会的职责范围。构建以基层党政组织为主导,村(居)民自治组织和社会服务组织为主体,村(居)民广泛参与的服务管理机制,推进驻区单位参与社会事务。深化城市社区民主自治试点工作,根据居民小区实际情况,加快构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公共服务站、社区业委会、社区社会组织良性互动的社区治理新机制,健全议事—决策—执行—协助—监督的社区民主治理体系。深化农村社区民主自治试点工作,健全以村委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为主体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总结推广“党群连心”和“十户联保”试点经验,提升农村自我管理和服务能力。
(三)社会组织发展平台。加大培育力度,创新扶持机制,完善评估制度,引导社会组织“自立、自主、自律”发展,加快发展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工商经济类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服务、改善民生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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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积极作用。进一步理顺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为社会组织发展创造更宽松的环境,明确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工作机制和购买服务的具体事项及标准,建立完善社会组织监管制度。增加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社会组织代表的比例,拓宽社会组织依法参政议政渠道。总结推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和晴朗天空妇女儿童服务站等经验做法,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对同类社会组织的聚拢、引领、服务和带动作用。弘扬志愿精神,培育发展志愿者组织。
(四)网络虚拟社会管理平台。坚持善建善用善管网络,规范网络运行秩序,加强法律监管与网络舆情监测引导,统筹网络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管理,构建文明和谐、活力有序的网络虚拟社会。加强党委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建立政事发布、民意搜集、政民互动三大机制,深入开展网络问政和网上建言献策活动,鼓励社区充分利用网络开展服务。以建立健全网络发言人制度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党委政府运用网络与公众沟通能力,正确引导网上舆论,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培育网络建设性力量。加强网上网下综合防控,维护网络信息安全,依法治理网络不良信息,打击各种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净化网络环境。
六、强化保障措施
(一)政治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社会建设,将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市、区党委要成立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同时作为政府社会建设的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同级社会管理工作部。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完善社会建设政策体系。将社会建设工作纳入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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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体系,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设一支敢负责、能实干、作风硬的高素质社会建设干部队伍,把热心和熟悉社会事业的优秀干部选拔到社会建设和管理重要岗位。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推动社会建设的能力。加强社会领域党建工作,推行“党群工作一体化”党建模式,突出抓好社会组织、城乡社区、企业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社会领域的核心作用。加快完善社区党建工作格局,实现党建资源配置的重心下移,确保社区党组织有专职工作人员、有办公场所、有活动经费。加大预防和惩治腐败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注重发挥工青妇等人民团体的作用,加强社会领域统战工作,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独特优势,调动各方面社会建设积极性。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加强理论研究、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社会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体制保障。强化各级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政府和社会分工、互动,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制度,建设服务型政府。进一步完善经济功能区的区镇合一管理体制,加强所辖镇的社会管理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社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通过质量认证和事后监管能够达到管理目标的事项,一律不再实行审批管理。建立公共财政体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社会建设支出,保障社会建设和管理的资金需要,确保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适当高于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加大对西部、农村、海岛社会建设支持力度,加大对镇街、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力度。进一步推动镇街职能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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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区建设,按照“权随责走、人随事调、费随事转”的要求,积极推动人、财、物等社会建设资源向镇街和社区倾斜,努力做到责权利相统一,人财物相匹配。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全面参与社会建设,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
(三)法治保障。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公民法制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扎实推进法治珠海建设。借鉴港澳等地成功经验,加强社会领域立法,用好用足珠海经济特区立法权和较大市立法权,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保障公民权利、发展社会事业、健全社会保障、规范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管理等法规规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充分发挥党委、人大和政府法制、监察部门对依法行政的审查和监督作用,努力实现科学民主决策,最大程度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避免和减少因行政失当引发社会矛盾。大力推动公正司法,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落实司法保障,树立司法权威,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四)文化保障。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弘扬开放兼容、敢闯敢试、务实进取的特区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承中华美德、符合时代要求的公民道德规范,大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积极开展“幸福珠海、美好家园”主题实践活动。弘扬创业文化,摒弃不劳而获、少劳多得的思想,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财富靠劳动创造、幸福靠奋斗争取、和谐靠共同努力的理念,大力营造鼓励创业、崇尚创业的社会氛围,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加强诚信建设,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和行为规范,加强政府、企业和个人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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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才保障。培育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拓宽社会工作人才服务领域,抓好覆盖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治安、慈善事业、就业援助、家庭服务、社区建设等重点领域的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和设置。充分发挥珠海高校资源优势,培育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人才培养基地,构建社会工作管理部门、民办社工机构、社会组织与高校的联动机制。推进“社工+义工”联动服务,逐步建立“社工引领义工,义工协助社工”的联动机制。建立健全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推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壮大社区工作人员队伍,每个社区配备1名以上专业社工,到2015年全市实现每万人中不少于10名社工的目标。
(六)科技保障。坚持以信息技术推动社会服务管理升级,大力提升社会建设信息化水平,提高社会整体运行效率。建立全面覆盖、动态追踪、联通共享、功能齐全的社会管理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加强统筹规划,推进信息资源整合,避免重复建设。完善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建设以人口、法人、信用、地理信息为重点的公用基础数据库,促进跨部门跨区域业务协同。加强云计算、物联网、无线城市等信息化理念和手段在社会建设领域中的应用,推动数字城管、数字社区等建设,全力打造“数字珠海”。加快建设电子政府,“十二五”期末,100%的政务公开信息网上发布,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率超过90%。
(此件发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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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社会管理 社会建设 意见
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 2011年8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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