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 二、工程地点: 。 三、工程造价: 。
四、造价明细:铁皮棚承包单价 元/m2。水槽、下水管另外计算。 第一条 工程期限
一、本合同全部项目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二、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须顺延工期,双方应通过书面形式另行确定顺延期限:
1、因甲方提出变更设计、增加施工项目等而需增加工时; 2、甲方提供水电、场地等,在开工前做好,否则工期顺延。此工作如委托乙方完成,费用由甲方支付;
3、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止; 4、因甲方未按合同付款所耽误的工期时。 第二条 工程价款结算
一、本合同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预算单价为最终结算单价(新增项目另计),工程量据按棚顶展开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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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付款方式:
1、签订本协议后,按总工程款验收合格,一周内一次性付清总工程款。
2、本合同价格不含税. 第三条 竣工验收
一、乙方在工程竣工时,将验收日期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参加验收,可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应在开工前办妥道路占用、消防报建、建筑许可证及其他有关手续;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接通施工用水用电及场内运输道路(如委托乙方完成,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施工过程中,如有其他单位交叉施工,所发生矛盾及纠纷时,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三、甲方委托 为施工现场负责人,对工程时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需由甲方解决的问题,办理变更项目及工期顺延等有关事宜.
四、乙方的项目经理为 ,乙方应按图纸施工、保质保量,如期竣工.
五、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承担该项工程造价5%的违约金,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之约定如期支付工程款。
六、安全责任:施工期间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工程保修
一、保修期一年,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缺陷,由乙方负责维修(人为损坏和自然灾害损坏除外)。
第六条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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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方要求提前竣工,可实行提前竣工奖及抢工措施费。 二、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三、甲方不得拖欠、扣押工程款,如逾期不付,则每月按欠款总额的3%支付乙方,作为利息及滞纳金.
第七条 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后作为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
二、合同附件: (1)工程项目一览表 (2)施工图纸 (3)施工预算
三、本合同正本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
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工程全部竣工并结清全部尾款及保修期满后自动终止.
五、其它说明: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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