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年初在党校的重要讲话以及在建党9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今年全国人代会期间,总对江苏提出“六个注重”要求,希望江苏要注重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为全面贯彻“六个注重”,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省全面实施“工程”,制定了《关于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切实加强群众工作的意见》。因此,积极探索社会组织管理“党建带动、推动、三社联动”的互动机制,是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是当前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党建带动是社会组织管理创新机制的前提 (一)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历史必然性
社会组织是党和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开展群众工作的重要载体和阵地,也是新时期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领域。因此,我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发展等每一环节,都必须在中国党统一领导下,在有效监督之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发挥服务社会功能作用,成为社会管理有力补充。这是从我国国情出发,是历史的选择、时代的必然。对社会组织要正确定位,理想化的无地扩大社会组织影响面和妖魔化的有地缩小社会组织作用发挥,都是不可取的。
(二)着力提高社会组织党组织全面覆盖 近年来,先后在社会组织中广泛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影响巨大,意义深远。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创新社会组织党建模式,扩大社会组织党建覆盖面。形成领导、组织部门抓总、登记管理机关牵头、业务主管单位各负其责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格局。为巩固扩大党在社会组织中的执政基础,着力推进在社会组织中党的组织有效覆盖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探索在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建立社会组织党工委,为同级的派出机构,统一领导本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设立社会组织或党总支,负责具体指导相关领域社会组织党的建设。采取派出指导员、联络员等方式,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党建指导,在从业人员中积极开展发展工作。基层社会组织可依托城乡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单独或联合建立党组织。
(三)努力实现社会组织党的工作全面覆盖 按照以党建带社建原则,在社会组织登记申报时推动建立党组织,年检年报时推动发挥党组织作用。认真开展深化社会组织党的组织生活创新工作。努力探索适合社会组织特点的社会组织党的组织生活创新模式,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党务工作的基础建设和社会组织队伍建设,选优配强社会组织党组织班子,及时把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善做思想工作的优秀充实到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队伍中来,建设一支在社会组织中立得住、用得上、管得了的党务工作者队伍。要建立社会组织党务工作人才库,认真做好在公益服务第一线的社工队伍中发展的工作,注重在没有和数量较少的社会组织中发展,积极稳妥地发展符合条件的爱心慈善人士。要推进党建工作的创新,落实领导责任,建立联系点制度、点评制度。要推进党建工作的机制创新,通过完善加强党建、监督考核、领导保障、教育培训、工作保障、激励关怀等保障机制,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要推进党建工作的方法创新,进一步彰显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实践特色和时代特征,树立精品意识和示范意识。
二、推动是社会组织管理创新机制的保证
大部门下“小、大社会”格局的出现,正向“有限”、“责任”、“法制”转变,大量群众性、社会性、公益性和服务性的微观社会管理职能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将逐步从职能中分离出来,这就需要进一步转变职能,着力推动社会组织管理创新。
(一)政社分开,权责分明
建立与社会组织合作互动的关键是坚持政社分开,与社会组织要依法定位、职能分开,把管不了、管不好的职能交给各类社会组织来承担,进而建立与社会组织良性互动的新型合作关系。按照市场化原则,改变社会组织对的依附关系,坚持“政会分开、自主办会、有效监管”,切实推进政会分开,支持行业协会自主办会,履行服务、自律、代表、协调职能。做到领导人自选、经费自筹、决策自主、运行自由、责任自担,提升社会组织自主运作能力。形成布局日趋合理、作用逐渐显现的政社互动新局面。
(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有法可依
着力构建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将境外非组织在华活动纳入登记管理,完善社会组织的内部管理、社会监督和执法监察措施。加快社会组织相关立法工作,重点加强慈善、志愿服务、行业协会等方面的立法,完善社会组织财务管理、票据管理、税收优惠、财政扶持、购买服务、从业人员保障等规章,健全社会组织的法律法规体系。
(三)加强机构建设,理顺关系
各级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构更名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构,并在各级登记机关设立社会组织执法监察机构,可以与登记管理机关合署办公,也可以单独挂牌,赋予其的执法权限,加大对非法社会组织查处力度。建立上下一致、互联互通的社会组织登记备案信息系统,逐步实现与财政、审计、税务、银行、质监、海关等部门的数据互换和信息共享,加强社会组织评估和诚信体系建设,提高社会组织管理水平。
(四)积极扶持,可持续发展
各级财政设立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和公益创投项目,建立专业化、规范化培育机制,增强社会组织资金筹集、项目运作、自律管理、创新服务和组织志愿活动等方面能力。完善购买公共服务,提高社会组织承接转移职能、开展公益服务和中介服务的能力。制定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就业、工资、福利、养老、培训等,建立社会组织人才市场和人才库,大力开发从业人员岗位,引导社会工作人才就业、创业,推动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职业化和专业化。
(五)分类指导,有序发展
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经济、慈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等重点领域的社会组织。对公益慈善、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等类社会组织,民政部门可履行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一体化职能,坚持发展与监管并重,完善监管、社会监督和社会组织自律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系。以法人治理结构为重点,督促社会组织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科学有效的评估制度和信息披露机制,提高社会公信力。
三、三社联动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
(一)三社联动是社会建设体系的实践创新 社会管理重点在基层,而社会工作是解决深层次社会问题、缓解社会张力的一种现代手段。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城乡社区已成为一定地域内人
们生活的共同体,社区内的基础建设、生活质量、服务水平、安全保障已成为各级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一个重要话题。而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简称三社),是社会管理中最基层、最基础的元素,积极探索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初步建立起、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者良性互动及在社区建设中的协同归位,实现机制与社会协商机制互联,行政功能与社区自治功能互补,管理力量与社会参与力量互助,形成科学合理的三社互动机制。有利于健全社区自治组织体系,不断增强基层社会管理与自治功能;有利于理顺基层与社区的关系,加强在基层的服务能力;有利于完善社区服务和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拓宽社区治理社会参与途径,探索建立新型社区管理服务。
(二)三社联动是提升社会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 建立健全三社联动机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群众;坚持主导,社会共同参与;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工作实效;坚持完善制度,依法依规;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确保城乡社区有组织管事、有人员干事、有场所议事、有条件办事。实现城乡社区建设一体化,基层社会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行政管理、社会自我调节和群众自治管理良性互动。
一是要加快建立社区工作站,承接公共服务延伸到社区。为转变职能,加强服务能力,提高公共服务的覆盖面,要抓紧建立社区工作站,以承担街道(镇)向社区提供的行政事务工作和交办的工作。
二是建立购买服务机制。按照合理分工、专业服务、市场调节的原则,不断完善购买服务机制,扩大向社会组织购买社区服务的范围,推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
三是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通过降低门槛、简化程序,进一步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稳步推进社会性、服务性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协调发展。有针对性有重点地扶植培育公益慈善类、福利服务类、医疗卫生服务类、矛盾化解类社会组织。
四是积极推进社会工作制度建设和社区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多方广泛参与的新型城乡社区管理机制。建立现代社会工作制度,促进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方式转变,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
(三)三社联动促进社会管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一是建立社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统筹社会管理工作,健全领导、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协调解决存在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可设在相应的民政部门。
二是实施公共财政基本支持。可采取以下财政支持方式:(1)一次性资助,对符合专业社会工作发展方向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新设立社区社会组织,给予一次性的开办费资助。(2)基本经费支持,根据社会组织的实际运作及公益服务绩效等情况,在设备购置费、办公场地租金等方面给予适当的资助。(3)专项补贴,对有关社会工作职业化建设、社会工作教育培训、社会工作交流与合作、社会工作研究及宣传、社会工作平台建设等项目,视情况给予以专门的经费补助。(4)以奖代补,对业绩突出、公益服务效果明显的社工类社会组织,由市、县(区、市)社会工作主管部门给予适当的奖励,用于补贴工作经费。
支持和鼓励社区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有偿服务,其所得盈利全部用于发展公益服务。
三是统筹解决社会管理服务场地问题。进一步落实公建配套设施建设,为建设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工服务和志愿者服务站点、助老助残助孤服务点等社会公共服务场所提供有利条件,或以合理的租金提供给社会福利服务的社会组织使用。拥有产权的存量公房可通过评估协议转让给举办的社区服务机构使用。
党建带动、推动、三社联动等多方互动,从而达到创新驱动。作为社会组织管理创新机制,党建带动是前提,推动是保障,三社联动是基础,这三个方面构成社会管理的重要方式和重点内容,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得益彰。
(钮学兴,江苏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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