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人„2008‟36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期“上海市普教系统
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发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的实施意见》(沪教委人„2004‟106号)精神,“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从2005年启动以来,从推荐选拔到培养共历经近三年的时间,第一期培养工作已基本结束。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期“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现将《关于第二期“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2008—2010)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1.关于第二期“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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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10)的实施意见
2.关于加强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基地
建设的若干意见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教育 教师 培养 工程 通知
抄送: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各中等职业学校。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6月4日印发
(共印2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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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关于第二期“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
(2008 — 2010)的实施意见
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的实施意见》(沪教委人„2004‟10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以下简称“双名工程”)从2005年启动以来,第一期培养工作已基本结束。首期工作在本市普教领域一批著名特级校长、特级教师和有关高校专家教授的指导下,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培养基地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现决定开展第二期“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2008—2010)。为做好第二期“双名工程”培养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培养目标
培养一批具有良好师德修养、先进教育理念、厚实专业素养、开阔国际视野和较强国际交往能力,具有教育研究和教育创新能力,在市内乃至国内有影响的优秀校长和教师。
在此基础上,造就数十名在全国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有较强的教学能力、管理能力和教育研究能力,能参与国际教育交流的教育教学专家。
二、选拔条件和名额
第二期“双名工程”的后备人选基本条件除《实施意见》第四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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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政治素质、能力素质、专业素质、管理素质、身心素质等要求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有强烈的进取心和学习意愿,具备发展潜质;有一定的外语基础;进入市级德育学科基地的学员;区县级学科带头人或后备人选;年龄一般为中学45岁以下的中学高级教师,小学和幼儿园40岁以下的小学高级教师。
第二期“双名工程”后备人选名额:校长100名,教师500名。 第二期“双名工程”的培养时间为3年(2008—2010)。 三、选拔程序
1.在上海教育网和上海教师教育网上公布选拔条件。
2.采取学校推荐、专家举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广泛征询意见,对后备人选组织专家评议,严格按照条件提出推荐名单,并公示1周,经审核后将名单报送市“双名工程”办公室。
3.市“双名工程”领导小组审定正式名单。 四、培养措施
市教委将按照市区联动、条块结合的原则,调动多方力量、整合优质资源,分层分类对培养对象进行培训,努力提高培训的实效性。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是“双名工程”的责任主体。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定相应的职能部门,负责管理此项工作,对本区入选的后备人选,要制定包括培养、任用、考评、反馈与激励方法,并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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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后备人选的培养措施
后备人选经双向选择,安排进入各培训基地,由基地主持人或导师指导培养对象制订个性化的发展规划。各基地根据培养目标制订体现自身优势的、有针对性的培训课程和实施计划,采取实训模式、项目协同方式进行培养。
后备人选应遵守基地管理制度,完成规定的学习课程和各项活动,并接受考核。不具备硕士学位的培养对象,要通过基地培训和高校培养相结合模式学习,取得硕士学位。
2.重点对象的培养措施
对在第一期“双名工程”中选拔出的重点对象,设计个性化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继续培养。这项工作分别由市名校长基地管理组和名师基地管理组负责安排。
重点对象要明确研究方向和研究课题,担任基地主持人的副手,带教第二期培养对象。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为重点对象培养提供必要的条件,包括鼓励其参加全国性课堂教学展示与评比;申报全国性高级别研究课题及参加科研成果评选;支持其著书立说,出国挂职培训;鼓励未达到硕士学位的后备人选攻读硕士学位。
五、组织实施
1.成立“双名工程”专家组,开展培训基地及培训内容的指导策划、咨询评议工作。调整充实各“双名工程”项目组的工作班子,明确其职责和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双名工程”办公室工作制度、项目组联席会议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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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
2.加强名校长名师培养基地的规划建设,做到门类齐全,学科、学段分布合理。
3.提供经费保障,具体内容仍按《实施意见》执行。 4.日程安排
(1)2008年5月下旬,市教委下发第二期“双名工程”后备人选推荐选拔通知。
(2)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程序推荐选拔,6月25日前,将审核名单排序报“双名工程”办公室。
(3)7月10日市教委审定名单,同时发布第二期培养基地招生信息。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报名,7月20日报名截止。7月30日各基地完成招生工作,发录取通知书。
(4)8月举行第二期“双名工程”开学典礼。
附件:后备人选选拔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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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后备人选选拔工作流程图
在上海教育网和上海教师教育网公布选拔条件 个人自荐 学校推荐 专家举荐 被推荐者填写《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后备人选推荐表》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广泛征询意见,组织专家评议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分配名额提出推荐名单并公示一周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排序,报市“双名工程”办公室 “双名工程”领导小组审定名单 市教委发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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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关于加强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基地
建设的若干意见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意见”》(沪教委人„2004‟10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规定,经过推荐选拔评审,共设立了8个名校长培养基地、23个名师培养基地和27个名校长名师后备人选高级研修班。上述基地和高级研修班在第一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以下简称“双名工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效显著。
“双名工程”基地的建设对于发挥普教系统优秀校长和教师引领作用,对于传承基础教育优秀传统,促进全市中小学办学水平整体提升;对于高端人才的迅速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在第二期“双名工程”实施中,进一步加强基地建设发挥基地更大的作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优化培养基地运作方式,整合教研部门、科研部门和高等院校的专家资源,发挥基地学员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成为有活力的学习型组织,具体发挥以下功能的作用:
1.培养一线教育教学(或学校管理)的高端人才; 2.创新并示范辐射优秀人才的培养方式;
3.研究教育教学(或学校管理)实践中的重点、难点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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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引领教育教学改革的前沿问题的研究。
二、名校长基地主持人需具有上海市特级校长职级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突出的办学业绩或管理研究成果,在全市乃至全国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强的影响力,且目前仍在主持学校管理工作,或担任市级及以上相关学术团体的领导工作,或主持相关科研项目的研究,并参与过校长培训,培训效果突出。
三、名教师培养基地主持人需具有上海市特级教师称号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全市乃至全国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强的影响力,且目前仍在从事教育教学(含指导)工作,或担任市级及以上相关学术团体的领导工作,或主持相关科研项目的研究,有丰富的培养教师的经验。
四、每个基地需配备由至少两名相关学科正教授、若干名中学高级教师对象组成的专家指导团,指导团人数不少于7人(含主持人)。专家指导团成员根据要求承担具体的指导任务,每个成员最多担任两个基地的指导工作。基地主持人一般不兼任其他基地的专家指导团成员。
五、第二期“双名工程”基地主持人申报办法如下:
1.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实施意见》提出的要求和条件推荐培养基地主持人。主持人可以从第一期“双名工程”培养基地和高级研修班主持人中推荐,也可推荐本区县在全市已有较大影响的年轻的学科带头人。经初审提出推荐名单,报“双名工程”办公室。
2.“双名工程”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基地主持人进行评议。根据需要提出初步入选名单,报市“双名工程”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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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
六、基地主持人任期3年。
七、基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单位要切实承担基地建设、管理、服务的责任。第二期“双名工程”结束,评定基地培养绩效时,将同时考评基地所在区县或单位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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