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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责任书

来源:爱go旅游网
隆坊镇中心幼儿园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

幼儿责任书

幼儿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幼儿园是幼儿获取知识健康成长的地方,教师是实施教育行为的主体,教师的教育方法直接影响着幼儿行为意识和价值观,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应采取正确的教育手段开展各项工作。

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已纳入法律条文,成为教育的禁区,尽管幼儿园三令五申,但仍有个别教师因思想认识不够,教学过程中还存在如:殴打(揪耳朵、脚踢、打手心、打屁股、打嘴巴)、罚站、下蹲、罚跪、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刮脸、打撕嘴巴等体罚行为。或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幼儿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脸上写字、讽刺挖苦、谩骂、烈日下暴晒、当众脱裤子等变相体罚行为。给幼儿园教育带来了极坏的影响。

根据教师法第八章 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到地方政府去起诉他。

鉴于以上原因,我园与全体教职员工签订该责任书。如下:

一、认真贯彻实施党的教育方针,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幼儿,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关注幼儿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幼儿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三、对违反幼儿园管理制度的幼儿,教师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歧视幼儿,不得有对幼儿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幼儿合法权益。

四、加强师德建设,对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依据有关规定解聘相应的教师职务。

五、教师要强化个人的法制意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教师不仅应当教育幼儿遵纪守法,自己尤其要学法、懂法,成为幼儿的楷模。

六、积极塑造新型师生关系,增进师生间的交往和交流,努力做幼儿喜欢的老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七、该项工作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基础,纳入考核和绩效。 以上每条请各位老师仔细阅读,认真执行(并请在下表中签名),如有违反纯属个人形为,一切后果由自己承担。

责任人签名表 班级 启蒙班 启迪班 芽芽班 苗苗班 蕾蕾班 朵朵班 班主任 教师A 教师B 班级 豆豆班 盈盈班 硕硕班 果果班 多多班 班主任 教师A 教师B 园长签名:

隆坊镇中心幼儿园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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