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承诺书
为严格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引深师德师风工程建设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依法执教、廉洁从教,作如下承诺:
1、不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不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3、不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不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不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6、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7、不利用招生、转学、择校、择班、择座、考试、辅导、劝退、开除、个人婚丧嫁娶等,主动索取或暗示对象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8、不组织或参与中学生在校内、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等场所进行有偿补课、有偿家教;
9、不组织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或其他个人组织有偿补课、有偿家教;
10、不为其他教师、校外办学机构或其他个人组织介绍补课、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取报酬;
11、不利用职务便利,强制、动员、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并从中获取报酬的;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学校存档一份,个人一份)
承诺人:
201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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