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工程《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甲乙双方现就该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该工程项目后期50%工程款,甲方以 工程 栋、 栋部分房源抵扣,具体房号如下:
2、抵房价格按 元/平方米计算(房屋面积以房产部门测绘出的面积为准),乙方只负责抵款房屋的工程税,其他相关税费由甲方负责,房款到甲方账户后,甲方扣除工程税后必须在7日内支付给乙方.
3、本协议与双方签订《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4、本协议为《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条款,与《房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6、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签订日期: 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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