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 事故风险分析
1.1 事故风险的来源、类别
1.1.1 因道路状况、气候变化等自然环境影响的不安全因素,如雨、雪、霜、雾天气,山路险路,节假日繁忙交通,施工现场狭窄复杂等引起的交通事故。
1.1.2 因机动车辆制动、转向、传动、悬挂、灯光、信号等安全部位和装置不可靠等引起的交通事故。
1.1.3 因人为原因,如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抢超抢会、超速行驶、超载行驶、人货混载、等司乘人员不安全行为引起的交通事故。
1.2 事故影响范围及后果
交通事故的类型主要由:机动车事故、非机动车事故、行人事故、其他事故等。交通事故可能引起的后果有:
(1) 发生交通事故可能导致人员伤亡。
(2) 发生交通事故可能导致车辆损坏。
(3) 发生交通事故可能导致火灾、爆炸。
(4) 发生交通事故可能导致生产设备物资损坏。
(5) 发生交通事故可能导致环境污染。
(6) 发生交通事故可能导致道路交通阻塞。
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公司各应急管理机构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在预案启动时成立,应急响应结束后解散。公司交通事故应急指挥小组下设抢险救灾组、伤员救治组、交通保障组、物资供应及后勤保障、善后处置工作组,分别负责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伤员救治、交通保障、物资供应和善后处置工作,各级机构组成情况如下:
2.1.1 公司交通事故应急指挥小组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成员:部门主任
公司应急管理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应急管理领导组日常监督与管理工作。
1.1.1 发电部应急管理组
组 长:发电部主任
副组长:发电部副主任
成 员:各科室主任、电站站长
发电部应急管理组办公室设在运行室,具体负责发电部应急管理组日常监督与管理工作。
1.1.2 电站应急管理小组
组 长:电站站长
副组长:电站值班长
成 员:全体人员
2.1.2 相关专业应急工作组
(1) 抢险救灾组
组 长:事件相关部门(电站)负责人
成 员:相关部门(电站)员工、外协队队、相关社会力量等
(2) 伤员救治组
组 长:事件相关部门(电站)负责人
成 员:相关部门(电站)员工、外协队、相关社会力量等
(3) 交通保障组
组 长:办公室、发电部负责人
成 员:办公室、发电部综合事务专责、驾驶员等
(4) 物资供应及后勤保障组
组 长:公司办公室负责人
成 员:公司办公室职员、发电部职员、相关部门职员
(5) 善后处置组
组 长:公司办公室负责人
成 员:公司办公室职员、发电部职员、相关部门职员
2.2 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2.1 公司交通事故应急指挥小组职责
(1) 负责召集相关应急人员参与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
(2) 负责分析和确定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3) 负责协调、调度应急物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 负责选择、制定应急行动和处置方案。
(5) 负责指导、协调下属各层级应急处置工作。
(6) 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7) 负责配合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2.2 发电部交通事故指挥小组职责
(1) 负责召集相关应急人员参与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
(2) 负责分析和确定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3) 负责协调、调度应急物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 负责选择、制定应急行动和处置方案。
(5) 负责指导、协调下属各层级应急处置工作。
(6) 负责向上级应急指挥小组报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2.2.3 电站交通事故应急小组职责
(1) 负责召集相关应急人员参与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
(2) 负责在应急指挥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保证人身车辆安全。
(3) 组织对事故车辆进行检查分析及应急处理。
(4) 负责向上级应急指挥小组报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2.2.4 相关工作组职责
(1) 抢险救灾组:第一时间组织相关可用力量对受伤人员(受困人员)在第一时间进行抢救(脱困)、对损坏的生产(基本建设)设施、设备进行恢复。
(2) 伤员救治组:对已脱困的受伤人员在第一时间按正确的救治方法进行抢救、照料,直至专业医疗救治人员到场为止。
(3) 交通保障组:负责组织抢险车辆、负责运送相关人员和抢险物资,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秩序维持工作。
(4) 物资供应及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供应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事故抢修资金保障工作。负责交通安全专用物资设备管理,建立专用物资设备台账,及时补充和采购,随时保证发生事故时所需物资的供应。负责必要的生活物品储备,负责抢修人员生活、后勤保障工作。负责
事故现场安保和秩序维护。
(5) 善后处置组:负责公司交通安全设备设施保险理赔工作。负责事故抢险现场摄影录像等资料收集,为财产损失索赔提供可靠资料。对外联系有关单位,协助公司办理有关保险理赔事宜。
3 处置程序
应急处置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原则,安全事件发生后,应急办公室在向应急管理组长汇报的同时,应对突发事件信息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判断,根据公司突发事件预警和响应分级标准,向应急管理组长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应急管理组长综合各方面情况决定响应级别,宣布进入应急响应状态。
3.1 报告与接警处置程序。
3.1.1 突发安全事故后,应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1.2 应急处置工作组各组长接到启动该预案的命令后,立即召集所属应急处置组成员,及时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置。
3.1.3 公司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到达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后,由组长根据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事故信息。
3.1.4 突发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3.2 响应分级
按照电力网络及信息系统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级响应。
(1) Ⅰ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突发交通事件。
(2) Ⅱ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突发交通事件。
(3) Ⅲ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突发交通事件。
(4) Ⅳ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突发交通事件。
3.3 分级响应
Ⅰ级、Ⅱ级响应处置:发生Ⅱ级(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上级主管部门启动Ⅰ级或Ⅱ级响应时,公司同时进入Ⅰ级或Ⅱ级响应状态,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授权副组长组建应急处置指挥部,并担任应急总指挥,开展如下工作:
(1) 应急总指挥召集指挥部全体成员开展应急会议,收集事故相关信息,跟踪进展情况,研究、决策方案,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的人员救助、医疗支援、专家支持等问题。
(2) 应急总指挥审核事故上报信息,由公司应急办公室组织向上级公司、当地政府等相关部门汇报。
(3) 必要时应急总指挥亲自带队或委派有关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
(4) 根据工作的需要,协调公司系统内外有关应急力量、资源和装备。如事态扩大超过公司处置能力时,向上级公司或政府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5) 及时向上级公司及相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6) 审查事故调查意见,决定对外披露相应的事故信息。
(7) 应急总指挥听取汇报,决定结束应急响应。
(8) 应急总指挥主持审查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听取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
Ⅲ级响应处置:发生Ⅲ级突发事件后,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授权应急办公室主任组建应急处置指挥部并担任应急总指挥,开展如下工作:
(1) 公司应急办公室收集事故相关信息,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的人员救助、医疗支援等问题。
(2) 公司应急办公室跟踪伤员救治情况,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送相关情况。
(3) 当相关事件被媒体报道时,公司应急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Ⅳ级响应处置:Ⅳ级响应状态,发电部应急管理小组组长组建应急处置指挥部,并担任应急总指挥,开展如下工作:
(1) 应急办公室收集事故相关信息,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的应急费用、应急物资、技术支持等问题。
(2) 应急办公室收集事故处置进度,及时向公司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情况。
(3) 应急总指挥听取汇报,决定结束应急响应。
(4) 应急总指挥主持审查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听取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
3.4 应急与物资调配
发生突发事件后,各级应急管理小组应根据应急预案等现场处置方案要求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当应急工作超过本级单位的处置能力,需要从公司范围内外提供力量、装备支持时,应急总指挥应向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社会求援。
3.5 应急结束
3.5.1 应急结束条件
(1) 交通事故应急行动已结束。
(2) 事故现场取证工作已结束。
(3) 事故现场安全隐患已全部消除。
(4) 伤亡人员及家属得到妥善安置。
(5) 应急总指挥已宣布应急工作结束。
3.5.2 应急结束程序
当受伤人员已送至医院得到救治和处理,情况稳定,事故原因、隐患已查明,并得到控制或消除,事故调查取证已完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其授权人宣布本预案结束。
3.6 后期处置
3.6.1 做出应急结束决定后,应急指挥部应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参与应急处置的相关人员,及时汇报上级主管单位,发布应急结束信息。
3.6.2 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应组织全体应急处置人员,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评估。评估应包括:涉及系统、系统损失、影响范围、改进及预控方案。
3.6.3 应急指挥部负责收集事故资料,分析事故原因,组织或配合开展事故调查。
3.6.4 总结本次应急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的要求和建议,并下发至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必要时可修改本预案。
3.6.5 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应指派相关人员跟踪后期系统改进及预控措施完善落实情况,并
及时汇报相关领导。
4 处置措施 4.1 现场处置的原则
4.1.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发生交通安全事件时,首要遵循此原则开展应急处置。
4.1.2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应急处置应遵序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应急管理领导机构详见《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4.1.3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
4.2 应急处置措施
4.2.1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员及车上人员第一步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痕迹物证,固定相关证据,同时应按规定汇报公司应急办公室。
4.2.2 未造成人身伤亡及情节很轻的,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现场按规定放置警示三角架,打开车辆警示灯,在交警部门人员未到现场前派人做好其他车辆疏导。
4.2.3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及同乘人员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交通管理部门,保护现场,同时应汇报发电部、发电部应急指挥小组及公司车辆管理队
队长,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4.2.4 如果受伤人员必须立即治疗,同时又找不到其他车辆协助运送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利用发生事故的车辆送伤者到医院救治,但在移动现场前,必须将因移动现场后无法确定的车辆、人员倒地位置等进行标划。当事人可以利用石块、砖头、白灰等物品在地面进行明显标注,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2.5 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4.2.6 发现事故车辆油箱内油料泄漏时,紧急疏散现场人员,严禁烟火及严禁使用通讯工具等防火措施,将油箱漏油部位堵漏,用沙石、泥土等覆盖地面油污,同时将随车灭火器准备于现场待用。
4.2.7 发现有因车辆颠覆、变形被困于车内的人员时,及时调动、使用起重机械、工具等破拆车辆,解救被困人员,或协助公安消防部门等社会力量破拆车辆,解救被困人员。
4.2.8 在医疗救护部门人员到达现场之前,现场人员或事先到达事故现场的应急人员应当按照救护操作规程,对伤情危急的伤员进行止血、包扎等紧急处置。医疗救护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后,向医疗救护部门人员说明情况,并协助医疗救护部门人员抢救受伤人员。
4.2.9 参加现场应急的人员,必须加强个人安全防护。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采取各种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管理程序。
4.2.10 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具体情况,明确群众安全防护的必要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
群众疏散的范围、方式、程序并组织实施。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和现场无关人员疏散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造成其他人员伤害。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