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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员工手册

来源:爱go旅游网


餐饮业员工手册

员工劳动手册

第一章 员工须一、聘雇种类 1、 正式工: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均属于公司正式员工,正式员工可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项福利待遇。

2、 劳务工:退休及符合国家规定的下岗人员,与公司建立劳务关系。劳务工享受公司提供的劳务工资。 3、 计时工:指年满16周岁的在校学生或兼职人员,每周工作时数不超过34小时。计时工薪资由公司根据岗位及技能以小时计算。

4、 实习生:基于学校和公司的协议,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实习期间可作为公司的实习生。实习期一般为三个月至一年。实习生享受公司与学校达成的培训生津贴。 二、体检:

入职前,每位员工必须根据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至相关医院或卫生机构体检并取得食品行业类健康证明(具体办证机构至www.jkz.sh.cn查询),入职后,员工必须每年复检一次,确保持证上岗,过期下岗。厨房员工、餐厅经理、吧台经理须持《上海市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上岗,具体为餐厅经理、吧台经理需取得A1证书,厨师长需取得A2证书,其他厨房员工需取得A3证书,以上证书需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考试的规定时间段内取得,逾期下岗(具体机构至http://222.66.167.170/Web/peixun.aspx?Item_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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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ItemSonId=15查询)。 三、劳动合同及劳务合同

1、 所有正式员工在入职前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具体细则请参阅《劳动合同》。

2、 所有劳务工在入职前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具体细则请参阅《劳务合同》。 四、员工入职手续

1、 新员工在正式工作前必须到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员工个人必须提供如下证件的原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劳动手册、健康证、户籍证明、一寸彩色照片四张(外籍员工必须二寸彩色照片)。

2、 新员工在餐厅正式工作前必须向人事部领取以下物品: 工作制服、制服名牌、员工手册、员工入职指南。 五、员工离职手续

1、 员工离职时必须填写“离职申请单”,并请相关人员及部门主管(门店主管以上领导)签名确认。 2、 离职申请必须在合同约束的时间内提出申请。 3、 离职时,必须交回所有公司财产,必须完成工作交接;若有需要必须填写“工作交接清单”,并请相关人员与部门主管签名确认。

4、 员工离职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将员工物品归还公司,如:无损坏的制服名牌、清洗干净的工作制服、更衣箱钥匙、点单卡等,并凭《员工物品清单》办理离职手续。 六、试用期:

新员工必须经过约定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双方皆有权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天通知对方。 七、个人档案:

1、员工入职后必须在一个月内提交身份证等所有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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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否则公司将依国家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2、员工入职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将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提交到人事部,否则人事部将一律按照农业户口的相关规定处理。 八、工作表现评估:

工作表现评估的参考标准为:出勤记录、个人仪表、礼貌、团队合作精神、专业知识、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质量、工作的主动性和个人潜力等。

评估时间:

1、 试用期评估:试用期结束前;

2、 工作满一年评估:在员工入职工作满一年时; 3、 年度评估:在公司统一的年度评估期间。

4、期间评估:员工在工作期间,有重大优良表现,或明显不足之处时。

评估程序:评估采取打分制: ① 由店经理与被评估员工进行绩效沟通后做出评估结果,评估者与被评估者分别签名确认; ② 将评估结果报总监或总厨审批,并交由人事部审核并存档;

③评估期间,员工若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必须在评估日期后的三日内向人事部提交书面异议;否则,评估结果将视为有效。

评估结果:

① 试用期评估,分数不满55分者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② 年度评估:评估分数不满55分者,公司将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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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续签合同。

③年终评估的分数将影响员工的升迁,年终奖发放。 ④所有评估分数不满55分者,视为不能胜任工作。被评估者是管理层,公司将考虑降级处理;被评估者是普通员工,公司将考虑让员工调到职位要求相对较低的岗位或调到职位要求相对较低的门店。 九、假期制度 事假

1、员工请事假必须提前三天提交书面请假单,并经主管或经理签字同意,(逢国定节假日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2、事假只可以请半天或全天,每月不能超过两次,如当月超过两次以上者,公司会出具书面警告信。 3、事假超过三天以上必须经门店总经理批准。 4、事假可以用员工年假抵消,或扣除相必须工资。 病假

5、员工请病假(门诊)须提前一天提交书面请假单,经主管同意方可请假,并在身体恢复上班后2小时内主动向部门主管缴交正规合法医院(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单原件、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单据复印件等。

6、如果员工因突发急病(急诊)无法上班,必须在上班前通知部门主管,并在身体恢复上班后2小时内向部门主管提交医院(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盖章出具的病假单、病历记录复印件、医药费单据复印件等资料并补交书面请假单。病假工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发放。

7、员工因工作而产生的工伤病假必须提供医疗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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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病历记录复印件、医药费单据复印件等资料,并经人事部审核、门店总经理批准。

8、如果公司对非上海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单原件、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单据有异议,须员工到上海医院进行复查,否则不列为病假。 产假

9、依照中国法律中国女公民依法有带薪产假。产假必须按产前15天产后75天一次性休完,难产及晚育可再分别加15天。(生育情况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生子女相应法规)

10、申请产假报告必须在分娩前10周报部门主管、人事部、总经理批准,以便安排工作。 婚假 11、依照中国法律,中国公民新婚可休三天的带薪假期。 12、员工必须在改变婚姻状况后一个月内提交结婚证明,并由人事部备案。

13、符合晚婚条件的初婚员工可另增加七天婚假。 慰问假

14、依照中国法律,中国公民的直系亲属过世,可凭相关证明休三天的带薪假期。(直系亲属解释请参考相关法律法规) 年休假

15、依照中国法律,中国公民在我司工作累计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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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休假由部门主管及经理适时安排,员工请年休假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并经门店经理同意。员工未休完当年年休假,经与公司协商后,可顺延至下一年度使用。 十、调职及晋升 1、 为了人尽其才,公司可根据空缺及工作需要调换员工工作岗位,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员工若对工作调动不认可,必须在收到调岗通知三日内书面向公司提出,未提出书面意见,亦未从事公司安排的工作,公司将解除劳动关系。

2、 员工若希望调换工作岗位,必须在公司工作满半年后提出。一旦出现职位空缺,公司会优先考虑优秀员工在事业上的发展机会。 十一、薪资及其它收入

1、 薪资:员工薪资为税前薪资,包括基本工资及绩效奖金两部分。所有款项均通过银行支付,公司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收入所得税及个人必须承担的社会保险金。 奖金:根据当年公司效益决定,发放内容及发放方式另定。 2、 绩效奖金:公司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月度绩效奖金基数,并根据员工的表现按比例发放。 十二、工作时间

1、 中央办公室员工周一至周五每日工作时间为: ① 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 ② 上午9:30至12:00,下午13:00至18:30(仅限市场部、采购部);

③ 如每周工作未满40小时的部分,公司将安排员工到公司值班。个别部门因业务需要倒班,员工必须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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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司实行“综合工时制”,并确保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工作时间与国家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符。 ① 一般情况下员工的工作安排为:每周排班44小时,其中有四小时为员工的用餐、休息时间,总工作时间为每周40小时;主管、领班的工作安排为:每周排班48小时,每周有8小时为主管、领班人员的用餐、休息时间,总工作时间为每周40小时。 ② 生产旺季或工作繁忙时:为了保证工作或生产任务的完成,排班超过44小时(员工)或48小时(主管、领班)的时间部分,公司将会在淡季或工作量较少时,采取集中休息、轮流休息或调休的方法安排员工补休。 十三、制服、名牌及其他员工物品 1、 公司发给员工制服并负责洗熨,员工上班时必须穿着干净整洁的制服,任何污损及人为损害均由员工本人赔偿。

2、 每位员工必须在制服左上方佩带名牌,发现遗失或污损应立即报告主管以便人事部制作新的名牌,遗失及污损的赔偿为每个10元。如被发现佩带其它员工的名牌,将受到纪律处分。

3、 其他员工物品因遗失或因个人原因造成人为损坏均必须按公司的《员工物品赔偿明细》照价赔偿。 十四、国定假期:

中方员工每年有十一天的国定假期: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若有变动,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发布的《节假日放假通知》告知员工。 十五、员工保险

1、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公司将按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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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基本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该保险金的个人承担部分由员工个人负担。 2、员工人身意外保险:在公司服务的所有员工将有此项保险。

十六、员工布告栏:公司将在指定地点(餐厅更衣室)设立员工布告栏,刊登内容主要有员工活动、客人意见、公司通知等。员工布告栏是公司与员工沟通信息的重要媒介,员工必须经常阅览。 十七、个人资料:

1、 为了维护员工的利益及应对紧急情况的发生,若个人资料发生变化,请立即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人事部。逾期未提供,并导致员工个人或公司损失的,将由员工自行承担。

2、 具体资料如下:姓名、户籍地址、本市居住地、手机号、婚姻状况、生育、学历、紧急事项联系人、健康状况等。

3、 员工对自己提供的各种口头和书面资料必须承担责任。 第二章 公司

为了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为了能让员工充分理解工作操守,培养员工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特制定如下守则: 一、打卡

1、 在打卡上班前,所有餐厅员工必须更换制服,并保持仪容仪表整齐。

2、 打卡必须自己完成,若找人打卡或代人打卡,经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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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属实,视为严重违纪,公司将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3、 漏打卡者,必须请当班主管级以上人员签名确认,否则视为旷工。

4、 自行修改打卡记录者,视为严重违纪,公司将解除双方劳动或劳务关系。 二、排班

1、 所有员工必须根据排班表上班,不得随意更改排班表。

2、 员工因故必须换班,必须提前2天书面提出申请,并经主管确认同意。

3、 所有排班表必须提前一周交人事部审核、盖章后确认,发给餐厅经理与厨师长,餐厅经理与厨师长必须告知员工并张贴。

三、加班:一般情况下不安排员工加班,若需加班必须填写书面加班申请,经办公室主任(限中央办公室员工)、店经理在加班审批表上签字确认,并由人事部审核确认后才生效;如因工作必须要,办公室主任(限中央办公室员工)、店经理或厨师长安排员工加班,也必须填写书面加班申请,经员工签名同意后交由办公室主任(限中央办公室员工)、总监或总厨审批签名确认,并经人事部审核确认后才生效。 四、下班

1、 下班时必须先打卡再更换衣服。 2、 下班前必须经主管同意才可离开。 五、迟到:

员工迟到以分钟计,公司将宽容每月累积的第一个10分钟。之后每迟到10分钟以内,扣RMB30元;餐厅经理、外籍员工、外籍乐队迟到以分钟计,公司将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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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每月累积的第一个10分钟,之后每迟到10分钟以内扣RMB150元,从薪资中扣除。当月迟到超过3次者,公司出示书面警告信。 六、工作区域:

员工上班时只能在自己的工作区域活动,禁止在其它地方闲逛。 七、更衣室

1、 员工必须随时保持更衣室及更衣箱的整洁,不允许在更衣柜内存放贵重物品和现金,如有遗失,公司概不负责。

2、 更衣室内严禁饮食、睡觉及打牌等赌博活动。

3、 更衣箱内禁止存放国家禁止的物品,例:毒品、黄色物品等,一经发现,公司将报公安机关处理。 八、用餐

员工必须保持员工用餐区的干净整洁,营造一个愉快舒适的就餐环境。

九、交通工具的存放:所有员工的交通工具必须存放在公司指定的车辆存放处内。

十、失物处理:

员工必须注意客人是否有遗留物品,拾得遗留物品必须立即送还客人并至收银处做记录;若客人已离开餐厅,必须将遗留物品上交餐厅经理并做记录。

十一、公司财物:员工必须爱护公司财物,若因个人原因对公司财物造成任何损失,均必须照价赔偿。

第三章 奖惩条例

为维护公司各部门的工作秩序,增强全体员工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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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责任感,激励员工积极地工作,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保证实现经营目标,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特制定本条例。公司坚持以奖罚并重的原则,并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员工的经济利益相结合,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有各种违纪行为的员工给予处罚,做到奖优罚劣,奖罚分明,以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之目的。

一、 处分及种类 过失种类 处分类则 轻度过失 书面警告 中度过失 记过 重度过失 记大过 涉及刑事责任除名并交国家相或民事责任 关部门处理

年度内如有员工受到一次以上(包括一次)记大过处分,公司可视情节作出降级直至辞退处理,年度内的纪律处分直接影响员工当年的年终奖金发放比例,具体标准和执行办法另行通告。

员工同一违规行为,如分别触犯本章之处分规定时,应从重处分。 二、 处分有效期限:书面警告及以上级的处分,在处分生效起一年内均视为有效,一年后,该处分自动失效,若该员工再有犯规时,以前的处分则不予累计。 三、 处分程序

1. 所有警告可由主管级以上的管理人员签发,报门店总经理批准,抄送人事部归入员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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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辞退员工由门店总经理提出,报餐饮部总监,交由人事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3. 所有处分均需员工签名认可

4. 若员工拒绝在处分书上签字,则以其他员工见证为据,由店经理做记录,该处分书仍被视为有效。 四、 过失种类 ● 书面警告 – 扣除当月绩效奖金的50%. 1. 未向餐厅经理提交健康证、未更新健康证而上岗、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所需的《上海市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而上岗;

2. 未经员工通道而从其它地方进出公司(各门店员工通道按照各门店规范); 3. 擅自进入非工作职责区域;

4. 下班后或休假期间无故在公司逗留;

5. 在公司规定的休息时间,不得在员工休息区域以外的地方睡觉(各门店休息区域按照各门店规范); 6. 未经许可在工作区域内使用手机; 7. 未经许可使用公司外的电脑软件; 8. 未经许可使用公司电话及客人设施;

9. 未能妥善保管公司提供的员工制服、工具及其它工作材料等;

10. 导致公司任何资源的浪费; 11. 未经批准着制服离店;

12. 不遵从卫生标准或公司要求使用更衣柜; 13. 擅自更换更衣柜或更衣柜锁;

14. 不配合其他员工的工作,如妨碍清洁或不保持卫生等行为;

15. 将价值五元以上的食品、器皿及其他任何公司财物带出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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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随意浪费员工餐; 17. 在非指定场所进食; 18. 在非指定地方吸烟;

19. 未遵守公司的安全及卫生规定;

20. 违反公司仪表、礼节及卫生方面的规定,如未按标准着工作服、不戴名牌、仪容不整、言语粗鲁、佩带与公司制服不相称的饰物及不保持工作场合的整洁等;

21. 在营业场所内大笑、嬉戏、追逐或喧哗吵闹等不符合餐厅礼仪等行为;

22. 未经部门主管批准,无故迟到、早退或脱岗; 23. 未按公司的规定程序请假; 24. 上下班不打考勤卡;

25. 工作时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26. 当职时未能及时地将发生的问题或不正常情况向有关部门经理汇报;

27. 员工未按排班表规定的时间出勤,如未经主管同意私自换班、调换休息日、值班等行为;

28. 玩忽职守或错误判断及其他个人原因照成公司损失50元以上者,除了照价赔偿将扣除当月绩效奖金的50%;

29. 其它违反纪律或工作场所规定,情节轻微之行为。 ● 记过 – 扣除当月绩效奖金的75%. 1. 未向餐厅经理提交健康证、未更新健康证上岗、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所需的《上海市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上岗而导致公司被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谈话单;

2. 擅自使用非职责范围内的公司工具材料、机器设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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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等;

3. 工作时间使用公司的设施处理私人事务;

4. 不爱护公司设施,如涂污墙壁或损坏公司财产; 5. 未经部门主管许可,私自移动或挪用公司或客人的物品;

6. 破坏或损坏消防或安全器材;

7. 不遵守工作安全条例或操作规程; 8. 拾遗不报;

9. 纳取,转送或偷吃公司或客人的食物或饮料;

10. 在工作场所中展示色情、暴力、施虐等不符合道德的图画、照片或物品; 11. 对客人、同事或上司言行粗暴无礼、工作态度恶劣; 12. 散布谣言以至公开客人或同事的隐私;

13. 恶意煽动公司客人、客户及员工造成恶劣影响或财产损失;

14. 未经公司批准擅自在公司范围内散发印刷品或传单;

15. 未经许可在公司内进行贩卖、索取或募捐集款的活动;

16. 无故旷工一天;

17. 工作粗心大意而导致严重后果; 18. 私自查阅公司机密材料;

19. 将价值五十元以上的食品、器皿及其他任何公司财物带出餐厅;

20. 酒后上班或工作时间酗酒;

21. 员工在上班时间接待私人访客,下班后擅自带私人访客进入公司非营业性区域;

22. 玩忽职守或错误判断及其他个人原因照成公司损失200元以上者,除了照价赔偿将扣除当月绩效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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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75%;

23. 其它违反纪律或工作场所规定,情节一般之行为。 ● 记大过 – 扣除当月绩效奖金的100%. 1. 未向餐厅经理提交健康证、未更新健康证上岗、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所需的《上海市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上岗而导致公司被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罚单;

2. 向客人提供非公司服务项目的服务并收取报酬; 3. 未经部门主管批准,将任何物品,包括公司废旧物品及客人所赠物品带出公司; 4. 帐目不清及其它违规行为; 5. 有不诚实的行为;

6. 无端骚扰客人,如窥探客人隐私等;

7. 发表关于员工、公司或公司服务的错误声明或散布有损公司声誉的谣言或声明;

8. 未经部门主管同意拥有或私配任何属于公司的钥匙; 9. 因失职或无礼对待客人造成公司、客人或员工声誉财产的严重损害;

10. 向客人提供劣质服务而导致严重后果; 11. 有意怠工或唆使他人怠工;

12. 欲打架斗殴或挑拨他人打架斗殴者;

13. 在公司内打牌或鼓动及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 14. 无故旷工二天;

15. 玩忽职守或错误判断及其他个人原因照成公司损失300元以上者,除了照价赔偿将扣除当月绩效奖金的100%;

16. 其它违反纪律或工作场所规定,情节重大之行为。 ● 除名——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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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故意拖延、拒不办理或更新健康证或所需的《上海市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的; 2. 在更衣柜中违规藏匿公司或客人物品;

3. 偷窃、故意破坏或挪用客人、公司或员工的财产; 4. 伪造公司档案资料或文件,涂改财务单据、客人支票或其它证明等欺骗行为;

5. 在应聘过程中或录用后提供不真实的资料; 6. 行贿或受贿;

7. 未经许可,擅自将凶器、爆炸物、毒品或其它任何危险品带入或存放于公司;

8. 故意毁坏公司的电脑系统、资料库及档案;

9. 未经允许私自向竞争对手或其它单位泄露公司机密; 10. 任何触犯国家法律的犯罪行为; 11. 代打卡双方或伪造打卡纪录者; 12. 未经许可,在公司内摄影及摄像者;

13. 参与、唆使或帮助进行不道德行为,如猥亵、流氓等;

14. 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

15. 将价值一百元以上的食品、器皿及其他任何公司财物带出餐厅;

16. 旷工三天者,扣除当月绩效奖金的100%,并做除名处分;

17. 破坏公司的各种设施、设备, 及其他财物者,造成超过100元及以上损失者,除了照价赔偿并作除名处分;

18. 玩忽职守或错误判断及其他个人原因照成公司损失500元以上者,除了照价赔偿并作除名处分; 19. 员工违反本手册的相关规定(员工须知、员工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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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条例)或公司的其他规章制度未立即改正而再犯者;

20. 一年内累计被书面警告三次者;记过、记大过累计两次者。

除以上所列条款外,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更新而进行修改,随时增设补充条款,并成为员工手册的组成部分;如遇员工违规行为在上述条例中未涉及,在经部门主管、门店总经理汇报餐饮部总监,餐饮部总监与人事部商议后,再行处分。 五、奖励  奖励条例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奖励: 1. 敢于同坏人坏事、歪风邪气进行斗争; 2. 维护国家、公司、门店荣誉; 3. 拾金不昧;

4. 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 为保护国家、公司、门店财产及顾客生命见义勇为; 6. 对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 7. 在工作中为公司、餐厅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8. 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践证明有明显成效; 9. 坚持制度、认真履行职责表现突出; 10. 积极参加社会各种有益活动获得成绩; 11. 在各种竞赛中获得名次,为公司争得荣誉; 12. 其他应当奖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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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奖励程序

餐厅经理提出相关奖励方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报餐饮部总监,交由人事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 奖励种类

1. 现金奖励(50元至1000元) 2. 餐券奖励(100元至1000元)

3. 精神奖励(荣誉证书、奖杯、口头表扬、通报表扬等) 4. 培训奖励 5. 晋升奖励 6. 调资奖励 7. 其他奖励 8. 其他约定条款

本人已详细阅读以上的所有内容,并完全理解其中所列各项之细则。本人同意并承诺遵照该手册提及之全部规定。并且本人手执一份《员工手册》副本,供随时查阅。

立书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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