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负责全院住院、门诊病历的质量管理工作。
二、负责制定全院病历质量管理的年度计划。
三、负责监督医务处、质控科、临床科室、病案室对病历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负责对全院病历检查结果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要求。
五、定期和不定期抽查住院运行病历和门诊病历,以及各种申请单、报告单和处方质量点评。
六、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医疗机构管理规定》及我院病案管理制度要求,讨论、决定对书写不合格的病历人员的处罚意见。
七、决定有关病案书写和管理的教育、培训计划和要求。
八、定期向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汇报全院病案质量有关事项。
九、病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病案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
工作制度
一、在医务处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经常检查各科病历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每月五号前向医务处、财务科提供上月病历质量统计报表。
三、负责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检查和保管工作。
四、负责病历资料的索引、登记、编目工作。
五、查找再次入院和复诊病员的病历,保证病历的供应,办理借阅手续。
六、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等使用的病历。
七、做好病案室的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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