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儿出生后需尽快确定新生儿的姓名(宝宝姓氏请在父姓或母姓之间选择)。2.准备新生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3.出生一年以上未办证者需提供父母双方与新生儿的亲子鉴定结果。 完整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办证人员核查办证资料是否齐全、有效,核对新生儿出生信息,如:领证人员非新生儿母亲本人时(含新生儿的父亲),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及领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料齐全,办证人员电脑录入,打印首次签发表,并登记 领证人员核查信息是否准确,确认无误后,签字。《出生医学证明》一经打印,无法更改,请家属务必认真核对。 打印《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专用公章,助产机构留取《出生医学证明》第三联存根,相关资料整理存档保存,向家属交代《出生医学证明》留存注意事项 《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为上户时公安机关裁剪联,请各位家长不要自行裁剪《出生医学证明》副页。若自行裁剪,由此导致不能上户等法律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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