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安全责任书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为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稳步推动工程项目建设,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冠肺炎危害,保障工人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建设工作秩序。根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关于印发厦门市建设工程从业人员健康防护手册(第一版)的通知》(厦指防控组[2020]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项目工程建设实际,签订项目疫情防控工作安全责任书。
1.项目指定的疫情防控工作组成员,即班组长,为班组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班组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3.严格执行每日体检工作。在上午、下午各进行工人体检一次,并做好记录,记录内容为体温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发烧、干咳、浑身疼痛无力等症状。
4.每天应对宿舍、办公室、厕所、盥洗区域、食堂等重点区域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毒。公共卫生间要,加强通风、换气,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
5. 工人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应立即报告,并就近到医疗机构就诊。如为疑似病例的,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并及时向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对其密切接触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6.未设立食堂的,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实行简约配餐、分散用餐。设立食堂的,食堂应符合卫生防疫及安全距离要求,食堂应设置洗手池,配备洗手液、烘
干机或一次性纸巾等物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情况管理,对食品安全进行每日一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7.对来自非重点疫情地区的符合条件的施工人员,原则上实施集中居住,封闭管理。施工人员可统一居住在工地内的活动板房、集装箱、帐篷及在满足安全条件下的已完工的主体工程建筑物等场所,也可整栋承租工地附近的房屋。确实无法在工程项目生活区集中居住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建档造册并加强跟踪管理,同时报居住地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备案。
8.项目有关疫情防控信息,除按正常渠道外,不得擅自向外发布。任何个人不得自行发布疫情,不信谣,不传谣,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对疫情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项目传染病流行,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应责任。
10.该安全责任书有效期至厦门市疫情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发布解除疫情时结束。
施工单位 : 班 组:
项目经理: 班组长:
XXXX年XX月X日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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