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门雷达站等现有设施搬迁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 本)
评价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
环境与保护研究所
环境影响评价证书:国环评证甲字第1005号
二○一一年六月
白沙门雷达站等现有设施搬迁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 总 则
1.1项目由来
根据海口市城市规划,白沙门雷达站现有工程北面的琼州海峡海面(填海区)将建成美丽沙度假居住区。美丽沙项目开发的高层建筑将遮挡白沙门雷达站所发射的信号,将使雷达不能对琼州海峡中部海域的船舶进行监视,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对琼州海峡的安全畅通和海口港的正常运营带来重大影响。同时美丽沙项目开发的高层建筑将遮挡白沙门海岸电台发射天线仰角,影响海岸电台的覆盖范围和通信效果,可能导致该海岸电台无法正常接收所负责区域的船舶遇险通信信号,延误船舶和人员的遇险搜救工作,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此外,如果不对白沙门雷达站进行搬迁,将使在美丽沙生活及工作人们受到雷达站电磁辐射的影响。因此,为了避免美丽沙项目与水上交通安全设施(雷达站、海岸电台、灯塔、AIS站)之间的相互影响,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和美丽沙项目的顺利实施,需要对白沙门雷达站和海岸电台进行搬迁。
根据城市规划和雷达站监控的技术要求,白沙门雷达站所有设施需完整不变地搬迁至新址,新址位于旧址的东北侧,相距约1km,新址北侧为海面、南侧为规划居民区;同时,为了弥补搬迁引起的对海口港航道和锚地监控的不足,在西海岸镇海村北侧半岛型吹填区新建1座辅助雷达站,辅站址位于旧址的西侧,相距约15km。为叙述方便,下文统一简称搬迁前的雷达站为“现有工程”,搬迁后的新雷达站为“搬迁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原国家环保总局《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国家环保部第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工程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工程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为此,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委托我研究所进行海南省海口市白沙门雷达站等现有设施搬迁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在接到委托后,我研究所积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现有雷达站站区及拟建雷达站站址进行了踏勘,收集了当地自然、社会环境状况资料和相关工程资料,并委托相关资质单位进行了相关的环境监测,在此基础上,根据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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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环境评价技术导则和技术规范,编制完成了本报告书。
1.2评价目的
根据雷达站工程特性、工程所在地区环境特征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目的为:
(1)通过对可能受工程影响区域电磁环境、声环境质量进行现状监测,对工程涉及区域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和收集资料,了解和掌握区域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电磁环境、声环境等环境状况。
(2)根据工程特性、环境状况,分析、预测和评价工程建设对周围电磁环境、声环境、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等可能造成的影响。
(3)根据环境现状调查及影响预测结果,对不利影响提出减缓措施,并制定相应的环境管理计划和环境监测计划,为工程的建设可行性、施工、运行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工程竣工验收提供依据。
1.3评价标准
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环境特征、功能区划要求和项目特点,本工程评价标准执行如下:
(1)电磁环境
电磁环境的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参照《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和《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1988)执行。
白沙门雷达站现有工程区不同频段执行标准是不同的。本评价按最不利情况考虑,确定执行最低最严的标准限值,即频段3~30MHz的标准限值,搬迁工程主站区亦执行相同的标准限值,即执行环境总电场强度限值标准12V/m(功率密度为40μW/cm2);对环境电场强度贡献值不得超过5.4V/m(功率密度为8μW/cm2)。
由于雷达站辅站仅建设雷达发射系统,频率为9370MHz,因此辅站区执行频段3000~15000MHz范围内的标准限值,即环境总电场强度限值标准21V/m(功率密度为124μW/cm2);对环境电场强度贡献值不得超过9.4V/m(换算成功率密度为24.8μW/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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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声环境
工程主站区和附近规划居民区保护目标处的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工程辅站区及附近居民区保护目标处的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
雷达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空气环境
空气环境执行《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96)中一类标准。 (4)水环境
地表水为南渡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工程主站附近海域白沙门海水水质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四类标准。
工程辅站所在区域最大地表水为五源河,根据《海口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工程辅站所在河段五源河水环境功能规划为景观用水,属于Ⅴ类水域。
1.4评价范围
(1)电磁环境
根据《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中的要求,确定本工程电场强度和功率密度评价范围为:以雷达站天线为中心半径500m范围内区域。
(2)声环境
雷达站站区边界外200m范围内。 (3)生态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结合工程特点,确定生态评价范围为雷达站站址边界外200m范围。
1.5评价因子
结合环境概况及工程特点,确定工程的主要评价因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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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状评价
电磁环境:电场强度、功率密度。
生态环境:植物区系、植被类型及分布、重点保护动植物种类及分布等。 水土流失:土壤侵蚀面积、侵蚀模数等。 声环境:等效连续A声级LAeq。
社会环境:社会经济、土地利用、交通等。 (2)预测评价
电磁环境:电场强度、功率密度。
生态环境:生态系统、植被类型及面积、重点保护动植物、水资源等。 水土流失:扰动原地貎、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弃渣量、工程建设水土流失量、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
声环境:等效连续A声级LAeq。
水环境:pH、SS、CODCr、BOD5、氨氮、石油类等。 环境空气:TSP。
社会环境:工程占地、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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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程概况
2.1现有工程概况
2.1.1地理位置
白沙门雷达站现有工程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北部的世纪大桥北路西侧,北临琼州海峡,地理位置坐标E110°18′50″、N20°04′17″,现有工程地理位置见图2.1-1。白沙门雷达站主要监控琼州海峡中部水域,与木栏头雷达站相距约21.6n mile、距新海雷达站约9.0n mile,与VTS中心雷站约4.0n mile。在白沙门雷达站监控水域内,雷达站距海安港约10.4n mile、距秀英港约为2.6n mile。琼州海峡船舶交通管理系统五站位置关系见图2.1-2。
白沙门雷达站所在地 图2.1-1 现有工程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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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2 琼州海峡船舶交通管理系统五站位置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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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周边环境状况
白沙门雷达站现有工程东侧紧靠世纪大桥北路,与南方明珠别墅区隔路相望;北侧为新建的北路堤,西侧为松树林,南侧为鸿天阁别墅及高层住宅楼(楼高18层)。具体周边环境状况见图2.1-3
白沙门雷
达站天线
世纪大桥
鸿天阁住宅区
南方明珠别墅区
鸿天阁住宅区
图2.1-3 现有工程周边环境状况图
2.1.3工程规模
白沙门雷达站现有工程站内有雷达、AIS系统、VHF-DF测向系统、短波发射机等设施,各设施的名称及具体技术参数详见表2.1-1。
表2.1-1 白沙门雷达站主要设施一览表
设施名称 微波雷达天线塔 雷达 微波4跳 AIS系统 VHF-DF测向系统 导航灯标 海岸电台 短波发射机 1kW 0~30MHz 7
发射功率 50kW 5W 50W / 发射频率 9370MHz 7GHz/8GHz 150~170MHz 接收频率: 150~170MHz / 天线高度 42m 70m 60m 85m 灯具高度:70m 30m 数量 2台 3台 2台 1台 1套 备注 一备一用 / / / / 5台 / 白沙门雷达站等现有设施搬迁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短波发射机 安全通信网 中短波收发信天线 800W 50W / 0~30MHz 150~170MHz / 30m 75m 30m 4台 3台 10副 / / / 备注:1)雷达天线发射范围:108.5°~193.5°;2)运行时间0~24时。 2.1.4站区总平布置
白沙门现状雷达站占地面积为9998.42m2。站区总平呈梯形,进站大门位于东侧,微波雷达天线塔布置在站区内西侧(塔高约85m),海岸电台发射机布置在站区内北侧。现有工程站区总平面布置图见图2.1-4。
北 填海区 大 滨 海 闲置办公楼 海岸电台天线 绿化地 大门 道 世 纪 大 道 空地 雷达天线塔 鸿天阁别墅区
图2.1-4 现有雷达站区布置示意图
2.2搬迁工程概况
2.2.1地理位置
根据海口市城市规划,白沙门雷达站北面琼州海峡海面将建成美丽沙度假居住区。为了更好开发该片区,海口市人民政府出资对白沙门雷达站进行搬迁,将站内所有设施完整不变地搬迁至新址。搬迁工程新址分为两处,一处为主站的新址,一处为辅站的新址。
主站新址位于现有工程当前位置的东北侧,距离约1km,地理位置坐标E110°18′59″、N20°04′47″。新址北侧约20m处为海面;南侧为规划居民区,目前该规划居民区与搬迁工程的具体距离尚不能确定,但能明确在评价范围内;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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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和西面均为海岸线。
辅站新址位于西海岸镇海村北侧半岛型吹填区新建1座辅助雷达站,地理位置坐标E110°11′54″、N20°03′53″。辅站是为了弥补搬迁后引起的对海口港航道和锚地监控的不足而建。 2.2.2建设规模
(1)雷达站主站规模
本工程属于搬迁工程,白沙门雷达站现有工程所有设施完整不变地搬迁至新址,搬迁后的雷达站主站设备规模与现有工程规模一致,其设施亦即现有工程的设施,详见表2.1-1。
(2)雷达站辅站规模
根据工程规划,雷达站辅助仅建设雷达设备,安装雷达发射及接受系统。 2.2.3工程布置
(1)总平面布置
本搬迁工程目前尚未开始进行可研设计,雷达站主、辅站总平面布置尚未最终确定,根据向可研设计单位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咨询结果,雷达站主、辅站总平面布置将参照雷达站现有工程布置。雷达站主站区总用地面积20001m2,进站道路由主站站址南面沿填海区规划公路引进,长度300m。雷达站辅站区总用地面积约666.7m2,进站道路由辅站站址西南面的滨海大道引接,长度1000m。
主站及辅站大门均布置在各自站区南侧,由南面进站;主、辅站雷达发射塔均布置在各自站区北部,面临琼州海峡,塔高均约65m。
雷达站主站短波电台发射机房布置在发射塔一楼,雷达发射机布置在二楼,雷达天线高度约52m,站前区布置在站区南部,包括办公和职工宿舍楼、警传楼及进站大门。
雷达站辅站雷达发射机布置在发射塔内,雷达天线高度亦约52m,站前区布置在站区南部,包括职工宿舍楼、警传楼及进站大门。
(2)竖向布置
雷达站主、辅站址均处填海区,地势平坦,场地平整按就地土方平衡原则,按平坡式设计,填方区采用放坡加挡土墙;场内雨水以0.5%坡度排向道路,汇集到道路两侧雨水口后,经站内排水系统排至站外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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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主要建(构)筑物及电气设备
主站区内主要建筑物有:65m高雷达发射塔1座、三层办公和宿舍楼1座、辅助生产建筑物1座。其中,辅助生产建筑物设警传室1间、水泵房1间等。总建筑面积约1585.52m2。
辅站区内主要建筑物有:65m高雷达发射塔1座、一层办公和宿舍楼1座、辅助生产建筑物1座。其中,辅助生产建筑物设警传室1间、水泵房1间等。总建筑面积约300m2。 2.2.5公用工程
(1)给排水 1)给水
雷达站主、辅站区域供水水源从市政自来水管道接入,通过输水管道送至站区生活给水机组及消防水池,输水管全长约3.0km。
站内生活给水系统采用直供方式,站内设一套生活给水机组,通过站内生活给水管道向站内给水点供水。
2)排水
雷达站主、辅站区排水均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由化粪池(2m3)处理后外排入市政污水管道,送往污水处理厂处理,做到达标排放。站内雨水采用自流式排放至站外排洪沟。
(2)站用电系统
为保证雷达站的运行可靠性,本工程站区电源从附近的110kV变电站引接。 (3)消防
雷达站主、辅站内设置一套火灾报警及控制系统,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容量、性能要求及相应接口均按满足消防要求设置。
(4)站区绿化
主站区绿化面积约7000m2,辅站绿化面积约200m2,绿化率均达到30%以上。
(5)定员
雷达站主站定员为12,一天三班,每班4人;辅站定员为6,一天三班,每班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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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3.1电磁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
(1)现有雷达站电磁环境现状评价结果
现有白沙门雷达站站区内的电场强度监测值在0.8~1.5V/m之间,功率密度在0.17~0.59μW /cm2之间,其中监测最大值出现在短波发射机房内,为电场强度1.5V/m,功率密度0.59μW /cm2。
以雷达天线塔为中心,按间隔45°的八个方向测量线上,正东方向检测线上电场强度监测值在0.8~1.9V/m之间,功率密度在0.17~0.95μW /cm2之间;东南方向检测线上电场强度监测值在0.8~1.1V/m之间,功率密度在0.17~0.32μW /cm2之间;正南方向检测线上电场强度监测值在0.8~0.9V/m之间,功率密度在0.17~0.21μW /cm2之间;西南方向检测线上电场强度监测值在0.8~1.2V/m之间,功率密度在0.17~0.38μW/cm2之间;正西方向检测线上电场强度监测值在0.8~2.1V/m之间,功率密度在0.17~1.16μW /cm2之间;西北方向检测线上电场强度监测值在0.8~1.1V/m之间,功率密度在0.17~0.32μW /cm2之间;正北方向检测线上电场强度监测值在0.8~1.2V/m之间,功率密度在0.17~0.38μW /cm2之间;东北方向检测线上电场强度监测值在0.8~2.1V/m之间,功率密度在0.17~1.16μW /cm2之间。
以上监测结果表明,现有雷达站周边1000m范围内电磁环境现状不超过环境总电场强度限值标准12V/m(功率密度为40μW/cm2);对环境电场强度贡献值不得超过5.4V/m(功率密度为8μW/cm2)。因此,现有雷达站区域内的电磁环境较好。
(2)拟建工程站址及周边电磁环境现状评价结果
根据现场监测,白沙门雷达站搬迁工程主站站址区域的电场强度监测值在1.6~2.1V/m之间,功率密度在0.67~0.88μW /cm2之间,辅站站址区域的电场强度监测值小于0.8V/m,功率密度小于0.17μW /cm2。辅站周边敏感点的电场强度监测值亦小于0.8V/m,功率密度小于0.17μW /cm2。因此,总体上,主站、辅站区域的电磁环境现状监测值低于本次评价限值,主站区环境总电场强度小于12V/m(功率密度小于40μW /cm2);辅站区环境总电场强度小于21V/m(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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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度小于124μW /cm2)。
3.2声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
根据现场监测,现有雷达站场界围墙外1m处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白沙门雷达拟建主站址处噪声昼间在57.2~58.3dB(A)之间,夜间监测值在47.2~48.6dB(A)之间,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拟建辅站址处噪声昼间在51.5~53.1dB(A)之间,夜间监测值在41.0~42.4dB(A)之间,辅站周边环境敏感点喜来登酒店处噪声昼间为53.4dB(A),夜间为43.6dB(A),镇海村噪声昼间为52.5dB(A),夜间为43.2dB(A),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综上所述,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3.3空气环境现状调查及评价
工程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优良,污染因子NO2、SO2、PM10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2000年修改版)一级标准的要求。评价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3.4水环境现状调查及评价
根据《海南省主要滨海旅游区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季报》2010年第4季度季报,海口滨海旅游区近岸海域水质良好。假日海滩、桂林洋、东寨红树林近岸海域水质均为二类。项目所在区域的水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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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4.1 现有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4.1.1 电磁环境影响调查评价
对现有雷达站的电磁影响评价采用实测法。
现有白沙门雷达站站区内以现有雷达站区以雷达天线塔为中心,间隔45°的八个方向测量线上所有监测值均满足评价标准限值,即环境总电场强度小于12V/m(功率密度小于40μW /cm2)。现有雷达站区西侧的鸿天阁小区住宅楼高空监测所有监测值亦满足评价标准限值。监测结果表明,现有雷达站对周边环境的电磁影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1.2生态环境影响调查评价
白沙门雷达站现有站区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北部的世纪大桥北路西侧,属于城市建成区,植被主要为当地常见城市绿化植物,周边生态环境一般。白沙门雷达站现有站区建设时期较早,已经对站区内空地进行了绿化,目前绿化植被长势良好,无明显裸露空地,绿化效果较好,站区内生态环境良好。 4.1.3水土流失影响调查评价
白沙门雷达站现有站区周围有围墙维护,站内有大面积绿化,同时站区设置了排洪沟,并采取了相应的水土保持、生态恢复等措施以及管理措施,站区内水土保持措施良好,无明显水土流失情况。 4.1.4声环境影响调查评价
根据现状监测,现有雷达站场界围墙外1m处昼间噪声在47.8~53.5dB(A)之间,夜间噪声在40.3~44.5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1.5 地表水环境影响调查评价
白沙门雷达站现有站区内北侧和东侧均设置雨水排放口,排入站外市政雨水管网。站内建有化粪池,化粪池容积为9m3,生活污水经站区化粪池处理后外排进市政污水管网,送往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站区生活污水对周边水环境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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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拟建搬迁工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4.2.1 电磁环境影响评价
由于本工程属于搬迁性质,白沙门雷达站主站电磁环境评价预测采用类比预测和模型计算相结合方法,类比利用工程搬迁前的电磁监测数据进行预测及评价。雷达站辅站电磁环境评价预测采用类比方法。
由类比结果,雷达站主站区以雷达天线塔为中心,间隔45°的八个方向测量线上所有监测值均能满足评价标准限值,即环境总电场强度小于12V/m(功率密度小于40μW /cm2)。
根据理论预测,在近场区高度52m、距离天线0~107.8m范围内功率密度值在47.48W/m2~149031.3W/m2之间,超单个项目环境功率密度贡献值24.8μW/cm2限值。但根据相关内容分析,雷达天线在正常运行时天线主瓣无法扫描到地面上0~142.8m的范围,仅雷达天线副瓣能扫描到地面上0~142.8m的范围。根据雷达参数可知,副瓣电平对周围的电磁辐射环境影响只有主瓣的大约千分之一,故由此预测,近场区地面上电磁辐射环境功率密度值和电场强度值亦能分别满足单个项目贡献值小于24.8μW/cm2和9.4V/m限值要求。
在远场区(107.8m至500m评价范围内,0m~52m高度间)任意6min内平均功率密度在0.010~0.208μW/cm2之间,电场强度值在0.19~0.885V/m,功率密度值和电场强度分别满足单个项目贡献值小于24.8μW/cm2和9.4V/m限值要求。
根据对雷达系统的预测,应在雷达站主站或辅站以雷达天线为中心,在天线主视方向下应划定半径等于118.7m安全净空防护区域,同时对距离雷达天线118.7m~500m范围内的建筑物高度进行限制。各建筑物高度限值随距离不同而不同,其范围从0m~138.8m。
由于本工程雷达为对海监控及导航雷达,根据工程设计,雷达天线仅针对一个特定海域发射电磁波,在此范围外,雷达天线发射的电磁波被自身屏蔽膜完全屏蔽,因此,在雷达天线非主视方向无需划定安全净空防护区域,即在雷达站主站南侧和辅站南侧等非天线主视方向无需划定安全净空防护区域。
根据对海岸电台系统的预测,海岸电台单台1kW短波发射机在距发射天线水平距离200范围内,电场强度值和功率密度值存在超出5.4V/m和8μW/cm2的单个项目环境贡献值限值的情况;在距发射天线水平距离250 m以内电场强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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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率密度综合值存在超出12V/m和40μW/cm2的公众照射导出限值。因此应划定以海岸电台天线为中心、半径为250m卫生防护区域,在此区域内,建议不设置民房、学校等敏感建筑物。
综上所述,本工程在雷达站主站应划定以海岸电台天线为中心、半径为250m卫生防护区域,在此区域内,建议不设置民房、学校等敏感建筑物,同时在主站及辅站雷达天线主视方向以雷达天线为中心,划定半径为118.7m安全净空防护区域,并对雷达天线主视方向118.7m~500m范围内的建筑物高度进行限制。各建筑物高度限值随距离不同而不同,其范围从0m~138.8m。
各建筑物高度限值见表4.2-1。
表4.2-1 雷达天线主视方向下建筑物允许的安全高度
与雷达天线的距离m 118.7 120 150 200 250 300 350 400 450 500 允许的建筑物高度m 0 0.5 11.4 29.6 47.8 66.0 84.2 102.4 120.6 138.8 4.2.2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雷达站主站和辅站占地均位于填海区域,站址区占地区无原有植被,工程占地不存在对区域植被产生影响的情况。区域人类活动均较为频繁,动物以家禽为主,无常见的野生动物。工程建设对陆生动物没有影响。本工程主、辅站均位于填海区域,填海活动对于水生生物的影响由相应的填海工作进行评价,本工程施工期废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直接外排进入海水,并采取适当的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进入海域影响水生生物。运行期无生产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直接外排进入海水,对周边海域水生生物无影响。 4.2.3水土流失影响评价
根据预测,工程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35.7t,其中工程建设期水土流失总量30.6t,运行初期水土流失总量5.1t。工程新增水土流失量34.873t,其中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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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建设期新增水土流失量29.89t,运行初期新增水土流失量4.983t,工程新增水土流失量较小。 4.2.4声环境影响评价
(1)运行期
本工程雷达站声环境影响评价采用类比和模型计算相结合的方法。由于辅站建设内容仅建设雷达设施,建设内容少于主站,因此考虑雷达站的噪声环境影响时,只需讨论主站区即可预测得出辅站噪声环境影响结果。
根据类比预测,雷达主站建成后,在正常运行下产生的厂界昼夜噪声均将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雷达辅站各厂界昼夜噪声亦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根据理论计算,预测雷达站主、辅站建成后,各厂界昼夜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2)施工期
根据理论计算,预测施工期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中限值标准。施工噪声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2.5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1)运行期
雷达站主、辅站运行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进市政污水管道,排到污水处理厂处理。
(2)施工期
雷达主、辅站施工期生活污水量约8.0m3/d,施工生产废水包括基础开挖废水、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和混凝土搅拌系统冲洗废水等,最大可达50m3/d,将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隔油池后排入沉淀池(无砼衬砌),利用土壤自然净化;在临时生活区修建临时厕所,并配备化粪池,粪便污水定期清运。 4.2.6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本工程雷达站主、辅站内土建内容少,仅建设发射机房、雷达塔,工程量小,施工时间短,且施工点都远离居民区,因此其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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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5.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保证雷达站内所有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连接紧密,以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
(2)采用技术措施,对站内发射机房辐射污染源加以屏蔽,将电磁辐射的影响局限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
(3)采用技术措施,对主站及辅站南侧均采用屏蔽措施,尽可能降低其对南侧规划的居民点产生的影响。
(4) 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雷达站区域的居民的生活环境不受电磁场和噪声的影响,杜绝可能引发的环境纠纷,根据预测计算结果,本工程在雷达站主站应划定以海岸电台天线为中心、半径为250m卫生防护区域,在此区域内,建议不设置民房、学校等敏感建筑物,同时在主站及辅站雷达天线主视方向以雷达天线为中心,划定半径为118.7m安全净空防护区域,并对雷达天线主视方向118.7m~500m范围内的建筑物高度进行限制。各建筑物高度限值随距离不同而不同,其范围从0m~138.8m。
5.2生态保护措施
雷达站主站及辅站均位于填海区域。站址区土地利用类型为海域吹填区,占地区无原有植被,工程对生态环境无影响。
雷达站内施工结束后,在建构筑物、站内道路等范围外的空地进行植草灌木绿化,可有效改善站区生态环境。
5.3水土保持措施
雷达站主、辅站内水土保持措施 1)工程措施 ①平面布置
雷达站平面布置最大程度的减少了站区占地面积,缩短了施工周期,相应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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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扰动地貌面积和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缩短施工作业面的裸露时间,有利于减少水土流失的发生。
②建构筑物地基处理
站区采用强夯处理地基。场地平整时,土方回填采用推土机滩铺,压路机压实,局部辅以打夯机夯实。分层回填,分层压实,每层回填厚度不超过30cm。这样的地基利用及地基处理方式将大大减少建筑物基坑开挖的工程量,从源头上减少水土流失量,体现预防为主的原则。
③场所围护
场地平整完后,即在雷达站四周修筑高2.5m的实体围墙,使站内施工期间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④排水工程
站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站内处理后外排入市政污水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水经收集后就近自流排入站外沟渠,站区排水顺畅。该排水工程能有效控制雨水的排放去向,减少了雨水在站区的停滞时间,减少了水土流失的发生,具有一定的水土保持功能。
⑤道路防护
站内道路采用混凝土路面,道路两侧雨水及路面雨水通过地漏进入排水系统。进站道路采用混凝土路面,道路两侧设置排水边沟,并与站区排水沟渠贯通,能大大减少水土流失。
2)植物措施
雷达站内建构筑物、道路等范围外的空地都进行绿化,能有效减少水土流失的发生。
3)临时工程
结合雷达站场地内设计的永久排水设施,布置临时排水沟,并于围墙外永久排水设施相衔接,能有效减少站区的水土流失。
5.4噪声防治措施
(1)运行期
在雷达站设备订货时,提出声功率级要求,以控制距发射机房1m处声压级不超过65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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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期
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减缓行驶速度,同时禁鸣喇叭。
5.5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运行期
雷达站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装置处理后,外排进入市政污水管道送往污水处理厂处理,做到达标排放。
(2)施工期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隔油池后排入沉淀池(无砼衬砌),自然蒸发、渗漏;在临时生活区修建临时厕所,并配备化粪池,粪便污水定期清运。
5.6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对雷达站区施工进场道路、施工场地进行定期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减少70%左右。对临时堆渣采取土工布围护,可减少扬尘产生。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减缓行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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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价结论
6.1工程概况
白沙门雷达站现有工程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北部的世纪大桥北路西侧,北临琼州海峡。拟建站址位于当前位置的东北侧,距离约1km,新址北侧为海面、南侧为规划居民区;同时,在西海岸镇海村北侧半岛型吹填区新建1座辅助雷达站。雷达站主站区总用地面积20001m2,进站道路由主站站址南面沿填海区规划公路引进,长度300m。雷达站辅站区总用地面积约666.7m2,进站道路由辅站站址西南面的滨海大道引接,长度1000m。均位于填海区域,站址区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林地,站址区没有居民房屋需要拆迁。
6.2工程建设必要性
为了避免美丽沙项目与水上交通安全设施(雷达站、海岸电台、灯塔、AIS站)之间的相互影响,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和美丽沙项目的顺利实施,建设白沙门雷达站等现有设施搬迁工程是非常必要的。
6.3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以雷达天线塔为中心,按间隔45°的八个方向测量线上及原有雷达站站区内,监测结果显示,现有雷达站电磁环境现状不超过环境总电场强度限值标准12V/m(功率密度为40μW/cm2)因此,现有雷达站区域内的电磁环境较好。
根据现状监测,白沙门雷达站搬迁工程主站、辅站区域的电磁环境现状监测值低于本次评价限值,主站区环境总电场强度小于12V/m(功率密度小于40μW /cm2);辅站区环境总电场强度小于21V/m(功率密度小于124μW /cm2)。
白沙门雷达拟建主站址处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拟建辅站址处及辅站周边环境敏感点喜来登酒店处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工程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优良,污染因子NO2、SO2、PM10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2000年修改版)一级标准的要求。说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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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根据《海南省主要滨海旅游区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季报》2010年第4季度海口滨海旅游区近岸海域水质良好。假日海滩、桂林洋、东寨红树林近岸海域水质均为二类。由此可见,项目所在区域的水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本工程雷达站主、辅站拟建站址均位于填海区,工程区占地不涉及国家及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评价区域内未发现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集中栖息地。
6.4环境保护治理措施
6.4.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保证雷达站内所有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连接紧密,以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
(2)采用技术措施,对站内发射机房辐射污染源加以屏蔽,将电磁辐射的影响局限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
(3)采用技术措施,对主站及辅站南侧均采用屏蔽措施,尽可能降低其对南侧规划的居民点产生的影响。
(4) 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雷达站区域的居民的生活环境不受电磁场和噪声的影响,杜绝可能引发的环境纠纷,根据预测计算结果,本工程在雷达站主站应划定以海岸电台天线为中心、半径为250m卫生防护区域,在此区域内,建议不设置民房、学校等敏感建筑物,同时在主站及辅站雷达天线主视方向以雷达天线为中心,划定半径为118.7m安全净空防护区域,并对雷达天线主视方向118.7m~500m范围内的建筑物高度进行限制。各建筑物高度限值随距离不同而不同,其范围从0m~138.8m。 6.4.2生态保护措施
雷达站内施工结束后,在建构筑物、站内道路等范围外的空地进行植草灌木绿化,可有效改善站区生态环境。 6.4.3水土保持措施
雷达站主、辅站站址区、施工临时占地区均实施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以减少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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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减缓行驶速度,同时禁鸣喇叭。
运营期在雷达站设备订货时,提出声功率级要求,以控制距发射机房1m处声压级不超过65dB。 6.4.5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运行期
雷达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装置处理后,外排入站外市政污水管网,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做到达标排放。
(2)施工期
雷达站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隔油池后排入沉淀池(无砼衬砌),自然蒸发、渗漏;在临时生活区修建临时厕所,并配备化粪池,粪便污水定期清运。
6.4.6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站区施工定期洒水抑尘。对临时堆渣采取土工布围护,可减少扬尘产生。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减缓行使速度。
6.5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6.5.1 电磁环境影响预测及类比评价结论
根据类比现有雷达站区以雷达天线塔为中心,间隔45°的八个方向测量线上所有监测值均满足评价标准限值,即环境总电场强度小于12V/m(功率密度小于40μW /cm2)。现有雷达站区西侧的鸿天阁小区住宅楼高空监测所有监测值亦满足评价标准限值。
根据预测计算结果,本工程在雷达站主站应划定以海岸电台天线为中心、半径为250m卫生防护区域,在此区域内,建议不设置民房、学校等敏感建筑物,同时在主站及辅站雷达天线主视方向以雷达天线为中心,划定半径为118.7m安全净空防护区域,并对雷达天线主视方向118.7m~500m范围内的建筑物高度进行限制。各建筑物高度限值随距离不同而不同,其范围从0m~138.8m。
各建筑物高度限值见表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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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5-1 雷达天线主视方向下建筑物允许的安全高度 与雷达天线的距离m 118.7 120 150 200 250 300 350 400 450 500 允许的建筑物高度m 0 0.5 11.4 29.6 47.8 66.0 84.2 102.4 120.6 138.8 6.5.2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站址区土地利用类型为海域吹填区,占地区无原有植被,工程占地不存在对区域植被产生影响的情况。工程建设对珍稀保护动植物没有影响。 6.5.3水土流失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工程建设新增水土流失量较小。水土流失危害:对工程区土地资源、自然景观等造成一定的影响。 6.5.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类比监测及理论计算预测,本工程雷达站主、辅站建成后,各场界昼夜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6.5.5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雷达站运行期不产生生产废水,值班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影响站址周围水体水质。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采用相应处理措施处理后,对站址周围水体水质没有影响。 6.5.6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雷达站站区施工将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影响是暂时的。
6.6综合评价结论
白沙门雷达站等现有设施搬迁工程的建设是必要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站址选择合理,社会、经济效益明显;经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工程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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