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生活区、宿舍的管理,保障各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与身体健康,为此
特制订如下规定:
1. 宿舍住宿及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改、加装、拆卸室内供电设施。
2. 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在灯具上晾晒衣物。
3. 宿舍内除允许使用手机充电器、照明灯,禁止其他一切使用电器的行为,如用电取暖、烧水、做饭等、违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并处以伍佰元(500元)罚
款。
4. 住宿人员禁止动用或损坏场所配电箱、开关、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
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
5. 住宿人员要做到人走断电,以免超负荷用电或长时间供电散热受
阻而导致火灾等意外事故。
6. 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并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7. 生活区内消防器材必须认真保管,合理布置,不得乱拿乱放,住宿人员必须会使
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杜绝一切火灾隐患。
8. 生活区电路出现异常状况时,严禁个人私自调动或或维修,有宿舍人员 及时
联系专业人员进行修理。
9.生活区制定安全检查表要求项目安全员与班主安全员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并签字,每
周上报工程部。
陕西碧海怡景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开元壹号二期项目部 页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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