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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分包合同(主体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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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工程

发包人:承包人:

承 包 合 同

消防工程分包合同

甲方:宏峰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文献东路片区安置房

东区6-9#楼及配套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福建闽消消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荔城区文献东路片区安置房东区6-9#楼及配套工程之主体室内消防、通风系统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利,保证工程顺利完成,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一类高层商住建筑群,设计单位是 漳州市建筑设计院 。地下

一层(两个防火分区),地上四幢(6#、7#、8#、9#)高层建筑,6#、7#楼为地上十七层,一至三层为商场,四至十七层均为普通住宅,8#楼为地上十八层,一层为架空层及店面,二至十八层均为普通住宅,9#楼为地上二十四层,一层为配套用房及店面,二至二十四层均为普通住宅;

二、工程内容及范围

主体、室内所有消防、通风系统安装工程。(详见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和设计变更) 三、工程工期

乙方必须按甲方总体要求工期,配合土建按期完成预埋安装,设备调试工作。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以国家颁布的现行验收规范、质量验评标准达到合格。 五、合同价款及工程结算

1、 合同价款 元,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实结算为准。

2、 乙方必须执行甲方与宏峰集团(福建)有限公司签订的总承包工程合同条款及有

关合同补充协议书条款。

六、工程款支付

每月25日按乙方当月完成工程量上报甲方,经建设方或监理方认可核定后,按总包合同有关条标和总包方实际收款情况,按每月进度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75%支付月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发包人审核完成十天内支付至结算总造价的95%<审核期不超过三个月>,剩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工程验收合格二周年后七个工作日付清余款。 七、材料供应

工程采用的设备及器材均应按照建设单位招标文件指定的品牌和规格采购,并上报我公司项目部和监理单位确认。 八、安全生产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甲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如果由于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支出和事故责任。 九、双方职责 (一) 甲方:

1、 及时将业主提供的涉及其分包范围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提供给乙方一套。 2、 按本合同有关规定支付工程款。

3、 对乙方工程质量、内业资料进行检查验收。 (二) 乙方

1、 按合同规定完成消防工程所有工作。

2、 严格依照施工文件和操作规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自觉接受建设方的

监督检查和管理。

3、 施工中乙方必须按甲方质量体系相关的工程程序进行施工管理,如违反甲方质量体

系程序文件要求,按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理。

4、 及时做好施工技术资料,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十天完成。 5、 乙方委派现场代表:项目经理:蔡斌忠 施工现场负责人:

十、工程保修期

保修期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按现行规定,若保修期内确因乙方造成损坏,乙方应负返修及承担费用,若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帮助修复,维修费按实签证结算。

十一、其他要求

1、住宿场所及水电由乙方自理。

2、乙方现场人员所需的安全劳动保护品自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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