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接到客户或消费者对公司产品的质量投诉时,务必遵循以下原则,迅速妥善处理:
1. 如果是消费者投诉,应当立即联系经销商积极配合处理,并同时向上级主管汇报。
2. 及时、准时的原则
3. 不做任何质量问题承诺的原则 4. 不谈不了解的产品质量原因的原则 5. 最低代价、最小影响原则 二、 质量事故程度界定
1. 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 2. 严重事故:1000≤经济损失<5000元 3. 重大事故:经济损失≧5000元 三、 质量事故的处理权限
一般事故、严重事故由营销总监与品控总监会签裁定。重大事故由营销总监与品控总监会签后报总经理裁定。
四、 质量问题处理时效: 自接到投诉之日起
一般事故在2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严重事故在6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重大事故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妥善完成相关工作,如因某环节相关人员拖延,造成无法再规定时效内处理完毕时,给予相关责任人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因相关人员处理超时限,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五、 质量问题处理流程:
接诉人填写《投诉记录》 销售部经理 品控经理 品控 总监 营销总监(5000元以下) 总经理(5000元以内)
同意 同不财务
反馈至客
六、 质量问题问责制度: 1.质量问题分三类
(1)产品品质问题(简称品质问题) (2)包装问题(简称包装问题) (3)库存及装运问题(简称储运问题) 2.质量问题责任人 (1)品质问题
第一责任人:车间主任 第二责任人:品控经理
相关责任人:品控总监、车间质检、相关操作工作、生产总监
(2)包装问题
第一责任人:车间主任 第二责任人:品控经理
相关责任人:品控总监、生产总监、车间质检、相关操作工
(3)储运问题
第一责任人:成品库管,装车工
第二责任人:大区经理,(如大区经理在市场)则内勤为责任人
相关责任人:营销总监、销售部内勤 4.
质量责任
质量问题出现后,应由品控总监召集第一、第二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分析成因,制作质量整改报告书,除品控总监留存外,应转抄营销总监,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应呈报总经理。
质量问题确认后,应由品控总监签发质量问题处罚决定书。
处罚标准:
(1)
出现一般质量事故及严重
事质量事故,第一责任人承担损失的2%。第二责任人1%。相关责任人%
(2)
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第
一责任人承担经济损失的1%,第二责任人承担
经济损失的%,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损失的%
七、设立总经理质量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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