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精维进电子有限公司 程序文件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 版 序 COP-15 A/0 页 次 Page1of 4 生效日期 2011.03.20 文件编制修订记录表 序号 日期 修改内容 版次 修订人 批准人 1 2 3 4 5 6 2011.03.20 首次编制 A0 王萍 王小能 审批:“V”指需评审部门,“Y”副总经理或其它参与部门批核 审 批 部 门 市场部 工程部 品质部 生产部 物控部 行政部 维护部 体系办 管理代表 总经理 制 定:王萍 审批人 分发部门 市场部 工程部 品质部 生产部 物控部 行政部 维护部 体系办 管理代表 总经理 批 准: V Y Y 审 核:李凡 兴宁市精维进电子有限公司 程序文件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 版 序 COP-15 A/0 页 次 Page2of 4 生效日期 2011.03.20 1.目的 对公司所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包括用于产品质量检测方面的和环境检测方面的进行全过程控制,确保其技术状态满足产品/环境的监视和测量要求及测量结果的有效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用于产品质量方面以及环境方面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 3.职责 3.1品质部 3.1.1负责公司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 3.1.2负责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 3.1.3负责制定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校准计划和状态标识管理。 3.2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本程序 4.工作流程 4.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确定 4.1.1品质部根据产品的质量特性以及环境监视和测量的需要,确定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校验一览表”。 4.1.2 “监视和测量设备校验一览表“应包括以下内容: a.序号 b.设备名称 c.规格/型号 d.编号 e.量程/测量范围 f.精度 g.校准周期 h.上次校准时间 i.校准方式 j.校准结果 k.校准证书编号 l.保存部门 m.购进日期 n.启用日期 l.用途(必要时) 4.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采购 各部门根据公司产品和环境的监视和测量需要,当需要采购时填写“申购单”,经总经理 兴宁市精维进电子有限公司 程序文件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 版 序 COP-15 A/0 页 次 Page3of 4 生效日期 2011.03.20 批准后物控部实施采购。 4.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验收 4.3.1对于采购回来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由申请部负责组验收, 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量程、精度要求、合格证以及随附的资料等内容。 4.3.2 对于验收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各部门提供相关所属类别信息,由品质部负责登录 “监视和测量设备校验一览表”,包括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精度、购进日期、启用日期、校准周期等内容。 4.4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校准 4.4.1为了确保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技术状态满足监视和测量要求,由品质部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 》确定强制检定的设备以及其检定周期,记录于“监视和测量设备校验一览表”中,并依据确定的检定周期联系相关国家有资质的职能部门送外检定,检定结果记录于“监视和测量设备校验一览表”并保留检定的有关其他记录如检定证书、合格证等,根据检定结果对设备进行相应标识:“合格”、“禁用”、“待修停用”、“限用”等。 4.4.2对于长期不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在使用前必须依据上述规定进行校准,由品质部负责在相应的设备上进行标识以及“监视和测量设备校验一览表”中标注说明,不使用可以不校准。 4.4.3对于购进的新设备,必须依据上述规定经过检定或校准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4.4对用于环境方面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如水表、电表、危险品仓库监控仓库温湿度的温湿度计,在自来水公司或电力公司安装时已经打上铅封,非自来水公司或电力公司人员严禁移动上面的铅封,对于温湿度计由品质部负责送到国家指定的计量测试部门进行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并保留相应的校准记录和加贴校准合格的标志。 4.4.5每年由品质部根据“监视和测量设备校验一览表”注明的各个检测设备校准或检定周期做好检测设备的校准或检定计划,防止检测设备校准或检定有效期限过期而仍在使用,从而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进一步影响产品质量的符合性判定和环境事故的判定。 4.5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调整 对于设备使用前,需要进行调零的,由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负责依据《设备操作说明书》进行调整,设备操作人员在上岗操作前必须依据《人力资源管理程序》规定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 4.6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贮存、使用及维护 4.6.1对于精密设备应远离振动区域、高温高湿区域,放置在恒温恒湿区域保存。 4.6.2各使用部门应注意保存保护好各自使用的检测设备,防止损坏检测设备的状态标识,确保检测设备技术状态满足检测需要,对于初次使用检测设备,要依据《设备操作说明 兴宁市精维进电子有限公司 程序文件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 版 序 COP-15 A/0 页 次 Page4of 4 生效日期 2011.03.20 书》或向品质部了解该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保养注意事项和使用注意事项,在品质部的指导下操作使用,熟练后方可单独操作。 4.6.3每年由品质部负责对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检查一次,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设备技术状态不能满足要求时,由品质部负责进行标识“停用待修”并进行标识修复,同时对以前的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如用同类型同规格/型号的其他监视和测量设备测量库存的同批号产品以判断是否有效,保留有关的评价记录。 4.6.4 对于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设备的技术状态不能满足要求时,由发现人第一时间内通知品质部负责处理,同时隔离防止误用,必要时通知到管理代表及总经理,安排追溯已交付给客户的产品并作出处理。 4.6.5 品质部处理后必须依据4.4规定进行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 4.6.6 对于不能修复的,执行4.7规定。 4.7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 4.7.1对于设备不能修复或修复价值高于重新采购价值或其他原因需要报废的,由品质部负责填写“设备设施报废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报废,报废前加以标识“禁用”,以防误用。 4.7.2报废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环境,具体执行《固体废弃物处理规定》。 5相关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 6相关记录 6.1监视和测量设备校验一览表 6.2联络单 6.3设备报废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