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党委(工委)和人民政府,区党委和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各大型企业:
《自治区文化厅关于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和《宁夏人民出版社关于深化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已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六月三十日
自治区文化厅
关于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06]46号)和《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文化系统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现就文化厅系统推行文化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总体方案。
一、文化体制改革需要把握的原则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建设社
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要求,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渗透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三贴近”,唱响主旋律,提倡多样化。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努力为全社会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坚持解放思想,勇于实践,大胆创新。全面贯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先导,以新的观念看待新的事物,以新的思维研究新的变化,以新的办法解决新的问题。坚决冲破妨碍文化发展的思想观念,坚决改变束缚文化发展的做法和规定,坚决革除制约文化发展的体制弊端。以改革促进发展,尊重文化单位和群众的首创精神,激发创造活力,鼓励多种形式的探索和实验。
(三)坚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根据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不同性质和功能,制定不同政策,完善相关政策。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要以政府为主导,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要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多样性的精神文化需求。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面向市场,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增强实力和竞争力。
(四)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有序推进。考虑宁夏与东部发达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和区直文化单位的相互差别,区分公益性、经营性和艺术表演三种改革类型,确定不同的改革思路,制定不同的改革政策。在反复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分别制定《文化厅公益性文化单位改革方案》、《文化厅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方案》,全面推动文化厅系统的改革。坚持把改革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结合起来,先点后面,先易后难,工作上积极主动,进度上有先有后,确保改革有领导、有步骤、平稳有序地推进。
二、文化体制改革的目标
文化厅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按照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有序、统一高效的要求,提高宏观调控能力;建立富有效率和活力的微观运行机制,形成一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文化需求,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文化事业单位和文化市场主体;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强化完善文化管理和服务职能;建立体现文化行业特点,适应法制建设要求的政策法规体系,加强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规范和政策引导;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文化领域的主导地位,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
根据中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部署,按照文艺发展、产业兴旺、精品呈现、活动丰富、行风优良、设施改观、管理规范的要求,文化厅系统的改革按照公益性、经营性和艺术表演三种类型展开。通过改革,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在六个方面取得显著进展。
——转变文化行政管理职能。一方面,要强化宏观管理职能,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另一方面,要弱化微观管理职能,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和管办分开。要实现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由对文化厅系统的管理向社会文化管理转变,由以行政管理为主向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管理手段并重转变。
——实现对文化单位的分类管理。公益性文化单位在以政府为主导、增加投入的同时,通过制度安排、机制设计和能力建设,激发内部活力,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经营性文化单位要围绕转企改制,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重组、联合和结构调整,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产权制度改革,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艺术表演单位要进一步深化内部经营机制改革,建立有利于促进艺术生产、营销、筹资的激励和淘汰机制,实行项目经理制、个人工作室、剧目制作人等制度,培育富有活力和竞争力的微观组织,激发市场竞争力和艺术生产力。要积极开拓商业演出市场、旅游演出市场和政府主导的公益性演出市场,多生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俱佳的艺术产品。
——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实现和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目标,坚持公共服务普遍均衡原则,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的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采取政府采购、补贴
等措施,开辟服务渠道,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文化产品和更好的文化服务。
——积极培育市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推动具备条件的文化企业进行公司制或股份制改造。以资产为纽带,合理配置文化资源,重点培育和发展宁夏文化实业总公司、宁夏演出公司等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使其成为主业突出,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产业集团。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按照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的要求,以重点文化项目和重点文化活动为带动,推动演出业、娱乐业、文化会展业、艺术培训业、网络文化业、文化旅游业等取得突破性发展。加强重点文化产业带、文化产业园区、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基地建设。积极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进入文化产业领域,通过产权交易、共同投资、联合开发等途径,参与文化建设,做大做强文化产业。
——激活文化单位内部机制。深化文化单位内部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强化内部管理,明确管理目标和责任,全面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全员聘用、岗位工资、业绩考核、项目剧目负责等办法,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明确服务规范,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促进文化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三、区直文化单位改革
(一)公益性文化单位改革
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宁夏图书馆、宁夏博物馆、固原博物馆、宁夏文化馆,承担文物考古研究、艺术创作研究、艺术教育等公益性任务的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宁夏民族艺术研究所、宁夏艺术学校、宁夏书画院、宁夏岩画研究中心等,实行全额事业体制。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宁夏歌舞团,实行全额事业体制,由政府给予重点扶持。
实行事业体制的公益性文化单位,要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要求,深化内部改革。
1、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完善投入政策,逐步增加对公益性文化单位的投入,改革投入方式,严格财务管理,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成本核算制,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深化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社会劳动保障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推行全员聘用制、干部聘任制和岗位管理责任制,完善奖惩机制,探索实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建立以岗位、绩效为依据,符合文化事业单位特点,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按照岗位性质、业绩大小、贡献多少,确定各岗位人员的工资待遇。建立文化事业单位职工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保证职工合法权益,为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3、确定公益性文化单位的功能定位,明确服务目标、任务和责任。制定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加强对文化事业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以群众满意度为重要标准的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机制,提高文化事业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
银川剧院、宁夏文物商店、宁夏文化影视剧制作中心作为经营性文化单位,退出事业单位序列,转制为企业。以银川剧院、宁夏文华房地产公司、宁夏文化物资公司、宁夏文化服务公司为基础,组建宁夏文化实业总公司。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使宁夏文化实业总公司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
做好转企改制单位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非经营性资产剥离和不良资产的核销等工作,建立和完善资产经营责任制,探索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的有效办法,防止国有文化资产流失。
(三)艺术表演单位改革
宁夏秦腔剧团是西北地区有影响的省级地方剧剧团,宁夏京剧团是全国为数不多的省级重点京剧院团,宁夏话剧团是全国文化战线上的一面旗帜。上述三个剧团长期面向基层和农村创作演出,在弘扬民族文化、改造落后文化、抵制腐朽文化以及宣传宁夏等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考虑我区剧团数量、剧种分布以及剧团从业人员占全区人口的比例等因素,考虑区属艺术表演单位目前的物质条件、发展状况、市场环境和艺术品种等,除宁夏歌舞团实行全额事业体制外,宁夏秦腔剧团、宁夏京剧团、宁夏话剧团维持现有差额事业单位体制不变,由政府继续给予政策扶持。与此同时,通过创新体制、转换机制、改善设施设备条件,面向市场,壮大自身实力,逐步促使其转制。
四、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
通过国有文化企业单位改制、文化事业单位“事改企”和鼓励民营文化企业发展,大力培育文化市场主体。发挥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文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化文化市场体系。促进建设文化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以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市为重点,着力培育文艺演出、文化娱乐、音像制作发行、文化旅游等文化市场和资本、产权、信息、科技、人才等要素市场。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和完善文化单位和文化产品的审查许可制度。围绕文化市场建设,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保障公民文化权利为重点,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建立协调统一的文化政策法规体系。支持发展文化中介机构,充实和完善演出、音像发行、娱乐、网吧等行业协会。支持宁夏文化娱乐业协会在协调、监督、服务、自律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为文化市场提供专业化、社会化服务。
五、加强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文化厅系统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的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进行。自治区文化厅成立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加强对本系统文化体制改革的领导。要及时向自治区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汇报,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确保改革有计划、有步骤、平稳有序地推进。
认真学习研究、全面贯彻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改革政策,并积极开展调研,针对改革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提出完善改革政策的具体意见,协助党委、政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为深化改革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特别是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完善制约改革深化的公共文化事业投入、转企改制、社会保障、富余人员安置、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等有关政策,研究制定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要科学测算改革成本,积极落实改革启动资金。针对舞蹈、武功、管乐等特殊专业人员的工作特点,努力建立转岗培训机制,促进人员合理流动。
落实和完善转制单位人员的社会保障政策,妥善解决人员流动时的社保关系转移、转制前后社保待遇衔接等问题,切实保障为国家文化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文化艺术工作者的正当权益。
《自治区文化厅关于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同意后,立即着手制定《文化厅公益性文化单位改革方案》、《文化厅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方案》等。根据不同改革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协调,落实责任,及时研究制定配套政策,保证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文化体制改革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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