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及时向临床科室全院的细菌耐药情况,做到每季度通报1次。该工作由药材科、院感科和医院检验科共同参与完成。院感科和医院检验科负责提供相关的病原学检测数据,药材科负责对数据进行分析、评价和总结。细菌耐药分析结果由院感科向全院公布。
2.针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预警及处理措施,以指导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按照统计学原理,以20例以上作为统计基数不满20例,以下措施不适用。)
(1)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应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本机构医务人员。
(2)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提示临床医务人员慎重经验用药。
(3)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应提示临床医务人员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
(4)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应暂停该类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根据追踪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其临床应用。
3.严格控制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特别是要重点加强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的管理。
4.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需要有指征,应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在开始抗菌治疗
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5.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特别是加强“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使用和管理。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需由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及临床药师共同会诊同意,并由具有临床科主任或主任医师资格的医生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
6.医院合理用药评价专家组每月对全院抗菌药物情况进行评价分析,并将各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列入考核目标。
细菌耐药监测与预警管理流程
检验科汇总病原学检测数据 院感科汇总院内感染等数据 药学部临床药师进行分析评价
院感科公布细菌耐药分析结果
采取预警和管理措施
主要目标细菌 耐药超过30% 主要目标细菌 耐药超过40%
主要目标细菌 耐药超过50% 主要目标细菌 耐药超过75%
通报医务人员 慎重经验用药 参照药敏用药 暂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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