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 裸官 问题方案
错装漏装不交接、档案材料不真实不交接。 整治 领导干部违规兼职 问题。 时间要求:
201X年10月30日前,完成过渡期人员清理整改工作,完善符合规定兼职人员的审批或备案手续。
治理重点:
重点查找和整改在职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违规兼职问题,特别是转任非领导职务兼职、保留身份兼职、免去职务仍负责企业经营管理等违规违纪行为;查找和整改退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
工作要求:
1. 对兼职情况进行再清理。各单位在此之前清理基础上,要再次对领导干部兼职进行清查,尤其是违规兼职问题,9月15日前完成;对在职和退休领导干部兼职的清理,由科教处负责,10月30日前完成。
严肃清退违规兼职。凡是查实的违规兼职问题,给予一定过渡期,10月30日前必须整改到位;凡经查实属于违规领取的薪酬,严格按规定进行清退,对拒不清退的,将作出严肃的组织处理,涉嫌违纪的要移送纪检机关。
3. 从严把关领导兼职行为。今后,凡因工作需要、且符合规定的兼职事项,必须严格按程序审批或备案,原则上不得在社会团体兼任2个以上领导职务;兼职不得领取社会团体的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和获取其他额外利益,确属需要的工作经费,要从严控制,不得超过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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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准和实际支出;兼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是否取酬和报销有关工作费用等,干部本人每年底要以书面形式报所在单位党委。
整治 裸官 问题。 时间要求:
201X年8月30日前,对配偶子女不愿放弃移居的 裸官 进行岗位调整。
治理重点:
严格贯彻落实中组部《配偶已移居国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和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清理整改在限入性岗位任职的副处级及以上 裸官 其他 裸官 问题,按照中组部部署要求,及时进行清理整改。严格 裸官 出国证件管理和审批备案工作,定期对领导干部出国证件的集中保管情况开展检查和清理。
工作要求:
1. 做好清理中发现的 裸官 的思想工作。对清理中发现的 裸官 ,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认真找本人谈话,力求把认识谈深、把思想谈通、把政策谈明、把选择谈定,做到应谈尽谈、应调尽调、一视同仁。
开展科级及以下干部 裸官 全面摸底。重点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抓好整改,为下步实行动态管理监督打好基础,9月5日前完成。
3. 严格执行 裸官 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规定。按照六个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凡是 裸官 一律不列为考察对象。
4. 严格做好 裸官 出国证件管理和审批备案工作。每半年对领导干部出国证件的集中保管情况开展检查和清理。凡违反证件管理规定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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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严格加强委管干部因私出国工作。委管干部因私出国管理,参照市委组织部《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审批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市管干部因私出国有关工作的通知》执行,从严审批因私出国旅游,原则2年内只审批1次;对赴外探亲、参加近亲属婚丧嫁娶等事项应从严把握。
三、保障措施
跟踪督促。各单位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列明问题类型、整改时限、进度安排及责任人等情况,12月15日前向委组织干部处报送201X年度整改进展情况。委组织干部处对各单位整改情况实行 台账销号 管理,每半年通报一次,直至问题整改到位。
专项检查。201X年8月30日前,委组织干部处将结合每年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和问题较为突出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点对点 督促指导整改,确保整治工作整体推进。
常态监督。各单位党办要将专项整治的六个方面问题,纳入专项督查、报告评议、 离任检查 ,以及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年度检查考核等内容,形成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健全完善干部选任等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因军转安置、机构改革、换届等特殊情况确需超职数配备干部,领导干部到企业、社会组织兼职, 裸官 任职及出国管理等事项,严格审核把关。把六个方面的问题作为信访举报受理查核重点,坚持有举必查、查实必处。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把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组织工作的重点任务,高度重视,真查实改,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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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分工协作。党委负责人要对专项整治工作亲自研究部署,明确相关机构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直接参与重要问题的协调处置。干部监督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统筹把握政策解释、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跟踪督促和专项检查,重点做好本单位管理干部违规问题的督促整改工作。
坚持依规依纪。专项整治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各专项整治任务的具体部署,依规有序推进,确保按时间节点、按标准要求整治到位。对违规行为的处置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要在查证属实的基础上,严格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以及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进行,做到依据准确而充分。
坚持边查边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一边对照政策规定清理排查,一边按照标准要求规范整改。大部分整改任务,应当在规定时限的前半段完成。对非领导职数超配等暂时消化或整改不了的问题,不能消极等待,要积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对 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 等一时难以查清的问题,不能简单以 查无实据 或 无法查证 了结,要进入未完成的任务台账,待有新的线索或条件时,再深入查核,给出明确结论和处置意见,确保整治工作不留 呆账 。
严肃查处问责。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必须落实到具体机构和人员,做到层层把关,守土有责。对整治工作走过场和查而不纠、隐情不报,甚至顶风违纪的,要区分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严肃查处问责。对情节较轻的,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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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对顶风违纪和严重失职、渎职的,要追究党委及其党办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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