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便于管理和工作的简化,规定于每月1日至15日期间入职的新员工统
一在相应转正月的20日开始办理转正审批,对于每月15日至31日期间入职的新员工,统一在相应的转正月的5日开始办理转正审批。转正薪资从各自试用期满次日开始调整。
二、转正考核层面、考核项目和考核标准
考核层面 人力资源部考核 (详见考核表) 考核项目 企业文化 规章制度 工作日志编写 入职培训 工作职责描述 新员工跟进 对企业各个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出勤 考核标准 掌握程度 掌握程度 数量与质量 参与情况 准确程度 配合情况 完成情况 出勤情况 熟练程度 工作流程 执行情况 工作效率 工作纪律 团队意识 服务意识 工作态度 所在部门考核 (详见考核表) 成本意识 责任意识 风险意识 专业知识或岗位技能 解决问题能力 抗压能力 工作能力 沟通能力 创新能力 领导能力 组织能力 授权能力 精力 工作情况 学习情况 员工自身评价 (详见《员工转正审请报告》) 工作纪律情况 对企业的展望 对个人职业生涯的规划 与领导沟通的内容与感想 自己存在的不足、困难及希望得到对目前待遇的看法 对企业管理方面的看法 完成是否;完成的质量 完成是否;完成的质量 完成是否;完成的质量 完成是否;完成的质量 完成是否;完成的质量 完成是否;完成的质量 完成是否;完成的质量 完成是否;完成的质量 完成是否;完成的质量 三、转正考核工作流程
(一)每月5日(20日),人力资源部汇总拟转正人员的名单,通知本人,并
向其项目负责人发放《试用员工转正评估表》,根据员工实际的工作情况并结合员工的《转正申请报告》进行评估。
(二)每月6日(21日)前,被考核人向项目负责人提交《转正申请报告》,
申请转正;
(三)每月10日(25日)前,项目经理对转正员工进行面谈沟通考核结果,其
考核意见应得到员工的认可,未经认可的意见由部门执行总经理协调。
(四)每月12日(28日)前,部门执行总经理根据员工及其项目经理的意见,
确定考核结果,考核不合格,延长试用期或终止试用;考核合格,所在企业人力资源部拟定转正人事意见,上报总部人力资源部、行政执行总经理(总裁)批准后办理转正手续。
(五)每月15日(30日)前,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经理和执行总经理的意见,
给考核合格人员出具《转正通知单》,给考核不合格者办理离职手续。 四、劳动合同签订
自员工转正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原则上二级(含)以上的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三级管理人员和特殊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其他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于7月1日以后入职的,合同截止日期为合同到期年的12月30日,于6月30日以前入职的,合同期限截止日期为合同到期年的6月30日。 五、社会保险
(一)原则上企业全体员工参加投保,但可根据员工个人的意愿,如果不参加投保的,双方须进行协议签字。
(二)参加社会保险办理的,自转正审批通过一个月内,由财务部为转正人员办
理国家统筹的社会保险。一个月内将保险关系转移到企业者,企业自员工入职之日起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转移至企业者,企业将自其转移至企业之日起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三)对于刚参加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和已参加工作但原先没有投保的新员工,企业给予办理社会保险新帐户。
六、人力资源部的后续工作 (一)人力资源信息资料更新。
(二)转正资料存入员工个人档案,资料包括:《转正申请报告》、《试用员工
转正评估表》、《新员工跟进表》、工作日志、制度考核资料等。
附件一:转正申请报告
附件二:试用员工转正评估表(普通员工) 附件三:试用员工转正评估表(管理人员)
附件四:劳动合同(内容根据地方政府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201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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