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1.空气压缩机的内燃机和电动机的使用应符合内燃机和电动机的有关规定。
2.空气压缩机作业区应保持清洁和干燥。贮气罐应放在通风良好处,距贮气罐15m以内不得进行焊接或热加工作业。
3.空气压缩机的进、排气管较长时,应加以固定,管路不得有急弯;对较长管路应设伸缩变形装置。
4.贮气罐和输气管路每三年应作水压试验一次,试验压力应为额定压力的150%。
5.输气胶管应保持畅通,不得扭曲,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连接好,并通知现场有关人员后方可送气。在出气口前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站立。
6.作业中,贮气罐内压力不得超过铭牌额定压力,安全阀应灵敏有效。进、排气阀、轴承及各部件应无异响或过热现象。
7.每工作2小时,应将液气分离器、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内的油水排放一次。贮气罐内的油水每班应排放1~2次。
8.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找出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A、漏水、漏气、漏电或冷却水突然中断;
B、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指示值超过规定;
C、排气压力突然升高,排气阀、安全阀失效;
D、机械有异响或电动机电刷发生强烈火花。
9.运转中,在缺水而使气缸过热停机时,应待气缸自然降温至60℃以下时,方可加水。
10.当电动空气压缩机运转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等来电后重新在无载荷状态下启动。
11.停机时,应先卸去载荷,然后分离主离合器,再停止内燃机或电动机的运转。
12.停机后,应关闭冷却水阀门,打开放气阀,放出各级冷却器和贮气罐内的油水和存气,方可离岗。
13.在潮湿地区及隧道中施工时,对空气压缩机外露摩擦面应定期加注润滑油,对电动机和电器设备应做好防潮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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