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运管所,市处各稽查大队,各危货运输企业 :
为加强道路危货运输安全管理,防止重特大危货运输事故发生,针对我市近期道路运输安全的严峻形势,以及危货运输安全隐患突现的状况,经研究,决定从8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工作。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重点,依法整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通过整治,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消除安全隐患,健全防范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道路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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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输安全、有序。
二、整治的重点和主要内容 (一)整治的重点
1、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完善;
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管理是否到位; 3、企业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4、企业是否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是否符合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要求;
5、危货运输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违章操作、违章运输行为; 6、企业有否超许可范围从事道路危货运输经营活动。 (二)整治的主要内容
1、安全运输组织机构落实情况;
2、安全运输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3、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车辆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4、安全管理员、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员落实情况; 5、车辆档案、人员档案、安全台帐、业务台帐建立情况; 6、车辆技术等级、罐体检测、《道路运输证》审验情况; 7、承运人责任险落实情况; 8、GPS监控落实情况;
9、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范设施设备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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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应急救援演练落实情况; 11、运输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情况。 三、整治的时间和步骤
整治工作从2010年8月1日开始至2010年10月31日结束,为期三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8月1日至8月15日)
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一是制定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整治目标;二是成立整治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三是召开动员大会,部署整治工作任务,稽查部门部署危货运输专项检查工作。四是通过新闻媒体对整治活动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8月16日至8月31日)
这一阶段,各危货运输企业要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等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要求,结合市处《关于印发温州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督检查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我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针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各县(市)运管部门要指导并督促辖区危货运输企业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第三阶段:集中检查(9月1日至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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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阶段,市处将组织联合检查组分别对全市危险货运企业开展集中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安排)。对企业自查自纠仍达不到《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要求,或者不具备开业要求,以及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整改且情节严重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注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10月1日至10月31日)
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一是对专项整治中排查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逐一验收。二是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各危货企业要在10月15日前向辖区运管部门上报企业整治情况,各县(市)运管所要在10月20日前向市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上报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整治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桑玉钦,电话:88600039)。三是召开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总结大会,通报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情况,表彰2010年危货运输管理先进单位。 四、整治的方法和措施要求 (一)整治的方法
1、实行源头检查和动态稽查相结合。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整治工作实行源头检查和动态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运管业务管理部门重点负责对危货企业内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运管稽查部门重点负责对危货车辆和从业人员进行现场稽查,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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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监督检查和现场稽查情况及时反馈市处危货运输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做到整治工作重点有分工,整体有合力。
2、实行专项整治与企业信用考核、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竞赛活动相结合。专项整治工作不仅要结合企业信用考核工作,而且要把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作为全市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竞赛活动先进单位评比的重要依据,使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二)整治工作的措施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是规范危货运输管理的重要举措,各县(市)运管所和各危货运输企业务必高度重视。为加强领导,市处决定成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作军,副组长:张士国、张金熊、徐日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黄毅军,副主任胡成业、姜剑,办公室成员由各县(市)货运管理股股长、市处货运物流科桑玉钦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处货运物流科。各县(市)运管所也要建立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机构,落实责任,按市处统一部署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
2、突出重点,依法整治
各县(市)运管所和各危货运输企业要结合本辖区和本企业的实际,抓住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有的放矢。要通过整治,使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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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得到全面落实。
3、统一组织,协调行动
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各县(市)运管所和各危货运输企业要按照市处的统一部署,协调行动,确保整治工作形成齐抓共治的良好局面。
4、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立足治本,搞好标本兼治和综合治理。要将整治与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促进依法经营、依法监管结合起来;与推进科技进步,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结合起来;与整治和规范危货运输秩序结合起来;将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确保道路危货运输安全、有序。
二○一○年八月二日
主题词:危货 运输 整治 通知 抄送:省运管局,市交通局
温州市公路运输管理稽征处办公室 2010年8月2日印发
(共印1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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