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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潮州土地整治规划

来源:爱go旅游网


广东省潮州市土地整治规划

(2011~2015年)

(征求意见稿)

2014年02月

目 录

前 言 ................................................................................................. 1 第一章 背景与形势 .......................................................................... 2

第一节 区域概况 ............................................................................................... 2 第二节 土地整治的成效 ................................................................................... 3 第三节 土地整治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 4

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 ........................................................... 8

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与存在问题 ................................................................... 8 第二章 土地整治潜力 ........................................................................................ 9

第三章 原则与目标 ........................................................................ 11

第一节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 11 第二节 规划依据 ............................................................................................. 12 第三节 规划目标与任务 ................................................................................. 14

第四章 积极推进农用地整理 ......................................................... 18

第一节 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 18 第二节 合理推进宜耕农用地整理 ................................................................. 24 第三节 全面强化林业生态建设 ..................................................................... 25

第五章 稳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整理 .............................................. 29

第一节 稳步推进“三旧”改造 ..................................................................... 29 第二节 积极探索城乡建设用地合理流转路径 ............................................. 31 第三节 着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复垦 ............................................................. 32

第六章 适度开发后备土地资源 ..................................................... 33

第一节 合理推进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 ..................................................... 33 第二节 适度开展围海造地 ............................................................................. 33

第七章 大力推进土地复垦 ............................................................. 34

第一节 全面复垦生产建设损毁土地 ............................................................. 34 第二节 加大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复垦力度 ..................................................... 35 第三节 及时复垦自然灾害损毁土地 ............................................................. 35

第八章 整治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 .................................................. 36

第一节 土地整治综合分区 ............................................................................. 36 第二节 土地整治重点区域 ............................................................................. 37 第三节 土地整治重点项目 ............................................................................. 38

第九章 土地整治投资分析与效益评价 .......................................... 41

第一节 土地整治投资估算 ............................................................................. 41 第二节 资金筹措 ............................................................................................. 43 第三节 规划实施效益评价 ............................................................................. 44

第十章 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 46

第一节 强化规划实施组织保障 ..................................................................... 46 第二节 推进规划实施公众参与 ..................................................................... 46 第三节 加强土地整治资金管理 ..................................................................... 47 第四节 严格土地整治规划实施 ..................................................................... 48 第五节 完善土地整治激励机制 ..................................................................... 50 第六节 强化土地整治基础工作 ..................................................................... 51

附表:

1. 潮州市土地利用现状表(2010年) 2. 潮州市土地整治规划控制指标表

3. 潮州市土地整治规划指标分解表 4. 潮州市土地整治潜力汇总表 5. 潮州市土地整治重点区域表 6. 潮州市土地整治重点项目表 附图:

1. 潮州市土地利用现状图 2. 潮州市农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 3. 潮州市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 4. 潮州市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 5. 潮州市土地复垦潜力分布图

6. 潮州市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分布图 7. 潮州市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规划图 8. 潮州市土地整治规划图

前 言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科学指导土地整治活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依据《广东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潮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广东省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广东省潮州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全市土地整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明确土地整治的规模、结构和布局,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统筹安排土地整治重点项目,科学评价土地整治投资规模和效益,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规划》是指导潮州市土地整治活动的性文件,是规范有序地开展土地整治工作的基本准则,是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重要依据,是区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的基本依据。

《规划》以2010年为基期年,期限为2011~2015年,目标年为2015年,远期展望到2020年。规划范围为潮州市辖区内全部土地。

第一章 背景与形势

第一节 区域概况

潮州市位于东经116°15′- 117°11′,北纬23°27′- 24°14′,地处广东省东部,东与福建省交界,南接汕头,西连揭阳,北通梅州,滨临南海,是广东省东部沿海的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著名侨乡,对外开放旅游城市,素有“海滨邹鲁”、“岭海名邦”之称。

一、自然条件

潮州市地处韩江三角洲平原向山地过渡地带,地势大体走向是北部高、南部低,自北向南倾斜,东南面临海。境内地形分为山地、丘陵、台地、平原,山地、丘陵约占全市总面积的65%,主要分布在饶平县和潮安区北部,主要山脉有粤闽交界的武夷山系——嶂宏山脉支脉和潮梅交界的莲花山系 ——凤凰山脉,最高山峰为凤凰山脉的大髻。韩江自西北向东南斜贯潮安县及市区,黄冈河则由北向南流贯饶平县全境。

气候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气候温和,雨量充沛,终年常绿,四季宜耕。年平均气温在21.4℃左右,年平均日照为1985.8小时,年平均雨量1685.9毫米。春、夏、秋三季盛行东南风,冬季极少霜期。

潮州市自然资源较为丰富,水资源总量达到37.91亿立方米,其中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30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7.91亿立方米;动植物种类繁多,境内的维管束植物有1500种以上,各类动物均有分布,无脊椎动物以昆虫为多,脊椎动物以鱼类和鸟类为多;矿产资源主要有锡、银、钨、铍、黄铁矿、铁、磷矿、水晶、钾长石等。

二、行政区划

2013年6月,经批准同意,潮州市进行行政区划调整,撤销潮安县,设立潮州市潮安区,将原潮安县的磷溪镇、官塘镇、铁铺镇划归潮州市湘桥区管辖,以原潮安县除磷溪镇、官塘镇、铁铺镇以外的行政区域划为潮安区的行政区域。行政区划调整后,潮州市辖湘桥区、潮安区[含枫溪镇(区)]、饶平县共两区一县。

三、经济社会

2010年全市常住人口为267.2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167.01万人,城镇化率为62.5%。

近年来,潮州市调整发展思路,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发展,特色经济发展迅猛,已经初步形成陶瓷、食品、服装、印刷包装、塑料皮革、电子、机械五金等七大支柱产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一定的成绩。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为559.24亿元,其中第一产业40.34亿元,第二产业309.34亿元,第三产业209.57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1663元。工业总产值达到1062.41亿元,农业总产值为68.95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3.25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82.78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44.55亿元。实现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66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373元。

第二节 土地整治的成效

一、加大耕地整理和补充力度,稳定耕地数量

1997-2010年,潮州市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大耕地的保护力度,积极推进农用地整理,实施退果还耕、退塘还耕等工程,共新增耕地面积50.99公顷;同时拓宽补充耕地的途径,全市通过园地山坡地整理和未利用地开发

共补充耕地786.53公顷,确保潮州市在2000-2010年实现了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稳定了耕地数量。

二、大力推进农田整理,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潮州市在保障耕地数量的同时,加大农田整理力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实施农田整理项目84项,投资总额累计8167万元,其中市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3个,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项目53个,基本农田整治项目16个,中低产田改造项目12个。通过这些整治项目的实施,有效地改善了全市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土地利用率、生产率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耕地质量,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的双重保护。

三、加强土地生态环境整治,改善农民生活条件

近年来潮州市加强生态环境的整治和建设,实施了澄饶联围污染整治等专项行动,“十一五”期间全市创建了24个省生态示范村、2个省生态示范园,55个市生态示范村,有效地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整治,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田生态环境保护,从而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第三节 土地整治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机遇

(一)城区扩容提质为土地整治创造了良好的契机

为加快粤东西北发展,广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支持粤东西北地级市城区扩容提质、聚集发展、率先崛起”,并出台《广东省促进粤东西北地区地级市城区扩容提质五年行动计划》,重点要求加快产业、人口、城市“三个扩容”和产业、人口、城市、生活“四个提质”。为贯彻落实这一发展战略,潮州市规划建设潮州新区,打造“一核两区

域”的市域发展新格局(“一核”:指中心城区,结合潮州新区建设,推进潮州中心城区跨韩江向东发展,完善潮州中心城区“一江两岸”空间格局;“两区域”:指厦深高铁潮汕中心站经济区、潮州港经济区)。发展新格局的确定和建设必将有利于促进潮州市加快新型镇化发展,推进旧城区的改造,加强农村的整治,加快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从而为土地整治的实施提供良好的契机,有效地推动各类整治项目的开展。

(二)汕潮揭同城化为土地整治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广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促进“汕潮揭”同城化发展,打造粤东经济增长极,培育广东省经济新增长点。为此汕潮揭三市共同发布了《推进“汕潮揭”同城化工作方案》,同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汕潮揭城镇群发展规划》,规划建设汕潮揭城镇群。这一发展战略的实施必将促进潮州市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推进城乡整治和建设,并加强与汕头市、揭阳市的合作和交流,从而改善全市的生产、生活条件,为各类土地整治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利的条件。

(三)整治条件的日趋完善为土地整治提供了基础保障 土地整治综合效益不断显现,日益得到国家、省的高度重视,国家和广东省先后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粤农〔2008〕139号)等土地整治的相关文件,为土地整治提供良好的环境;同时潮州市在1997-2010 年完成了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31个,在“十一五”期间完成了农田整理项目84个,这些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为土地整治的开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为全面开展土地整治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挑战

(一)耕地质量相对较低,农用地整治任务重

2010年,潮州市人均耕地(含可调整地类)仅为0.018公顷,且耕地的利用水平还处于中等,根据2010年耕地分等定级更新成果,全市耕地的利用等为2-9等,其中2-3等高等别的耕地仅占19.73%,主要为4-6等中等别的耕地,占.26%。同时全市现有农田水利设施基本上是六、七十年代建成,且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和管理的疏忽等因素,农田水利工程逐年老化,致使一部分小型水利工程已经丧失了原有的功能作用,造成生产基础条件逐年下降,耕地抛荒和弃耕现象常有出现。另一方面,随着城镇建设和工业的发展,农田污染面积不断扩大,污染情况不断加重。因此如何有效地推进农用地整治,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全市的耕地质量,将对规划期内土地整治提出更高的要求。

(二)传统观念影响明显,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难度较大 2010 年,潮州市农村居民点用地21159.87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72.90%,且散乱、闲置现象较为严重,“一户多宅”、“空心村”现象普通,但由于受潮汕地区传统观念的影响,祖屋、祠堂等旧村庄的改造难度非常大。如何在推进农村土地整治时转变农民的传统观念,切实做到农民自愿、因地制宜、依法推动,是土地整治面临的最大挑战。

(三)土地整治配套财力相对短缺,筹措的压力大

土地整治工作涉及面广、资金需求量大、建设周期较长,而当前社会投资激励机制不健全,土地整治投资主体较为单一,土地整治资金普遍以投入为主,2010年潮州市国内生产总值仅为559.24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仅为23.25亿元,处于全省的较低水平,

资金相对短缺。因此如何在资金相对薄弱的条件下探索多元化的投融资,整合土地整治的相关资金,合理引入社会资金,确保土地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是土地整治面临的另一挑战。

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

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与存在问题

一、土地利用现状

2010年,潮州市土地总面积3145.16公顷,其中农用地26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93%;建设用地36927.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74%;其他土地面积167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33%。

二、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人均耕地面积少,质量有待提高

2010年潮州市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018公顷,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人均耕地警戒线0.053公顷,仅为全省人均耕地面积0.03公顷的60.00%,人地矛盾突出;同时耕地的质量相对较低,根据2010年耕地分等定级成果,全市高利用等别的耕地(2-3等)仅占耕地(含可调整地类)总面积的19.73%,并且农田基础设施薄弱、老化现象较为突出。

(二)土地利用相对粗放,区域差异显著

“十一五”以来,潮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综合实力有了很大的增强,但资源利用的方式仍较粗放,土地利用效益较低。2010年全市地均GDP为17.78万元/公顷,单位建设用地第二、三产业产值为140.52万元/公顷,仅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69.38%、59.40%。同时由于地理及土地开发历史、文化传统等的影响,潮州市土地利用效益的区域差异明显,2010年湘桥区1地均GDP

1

2010年各区县经济数据和土地面积来源于2010年潮州市统计年鉴及土地变更数据成果,按原行政区划统计。

为75.34万元/公顷,而潮安县和饶平县分别仅为24.90万元/公顷、7.71万元/公顷。

(三)建设用地结构布局不合理

潮州市建设用地结构中,城乡建设用地比例大,2010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78.60%,且主要为农村居民点(占城乡建设用地的72.90%)。同时城乡用地的布局规划滞后,城、镇、村与工矿用地功能区混杂。

第二章 土地整治潜力

一、农用地整理潜力

2010年,全市农用地面积为2604.00公顷,农用地中可整理农用地规模为49581.80公顷,其中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为37874.55公顷,其他宜耕农用地开发规模为11707.25公顷。

(一)基本农田现状及整理潜力

2010年潮州市耕地(含可调整地类)面积为48341.25公顷,划定的基本农田面积38816.32公顷2,占全市耕地面积的80.30%。

全市基本农田中集中连片,具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的面积为37874.55公顷,主要分布在潮安区的浮洋镇、东凤镇、江东镇、归湖镇,饶平县的钱东镇、联饶镇、樟溪镇等地,预期通过基本农田整理建设,耕地质量可提高1个等级。

(二)其他宜耕农用地补充耕地潜力

2010年全市园地、山坡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226025.49公顷。其中坡度在25度以下、灌溉水源有保障且当地村民同意进行开

2

根据《广东省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全市划定基本农田37378公顷,2013年潮州市根据广东省的统一布署,进行基本农田清查整改,清查核减后全市划定基本农田面积38816.32公顷(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309号)。

发整理的面积为11707.25公顷,补充耕地潜力为9871.73公顷,主要分布在潮安区的凤凰镇、登塘镇、归湖镇,饶平县的联饶镇、新塘镇、钱东镇和湘桥区的意溪镇等地。

二、城乡建设用地整理潜力

(一)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

2010年潮州市农村建设用地总面积为21159.87公顷,其中可整理潜力为10720.10公顷,占农村居民点的50.66%,主要分布在潮安区的古巷镇、枫溪镇(区)、彩塘镇,湘桥区的磷溪镇,饶平县的新丰镇、黄冈镇等地。

(二)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潜力

2010年潮州市城镇工矿建设用地7866.04公顷,其中可整理潜力为7117.59公顷,占城镇工矿建设用地面积的90.49%,主要分布在湘桥区的凤新街道,潮安区的枫溪镇(区)、庵埠镇、彩塘镇,饶平县的黄冈镇、钱东镇等地。

三、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

2010年潮州市其他土地面积为16767.公顷,其中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规模为550.73公顷,补充耕地潜力为450.51公顷,主要分布在饶平县的樟溪镇、上饶镇、饶洋镇,潮安区的归湖镇等地。

四、土地复垦潜力

2010年潮州市待复垦的生产建设损毁土地9.77公顷,主要分布于饶平县的新丰镇、汫洲镇,潮安区的古巷镇,湘桥区的凤新街道等地,主要是采矿用地。随着汕梅高速公路、潮揭高速公路等项目的陆续开工建设,生产建设损毁土地将更多,必须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复垦。

第三章 原则与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要求,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潮州”的发展战略和“五年大变化、十年大发展”的奋斗目标,着力加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高耕地质量,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适度推进宜耕农用地整理和宜耕后备土地开发,稳定耕地数量;规范推进“三旧”改造等建设用地整理,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改善城乡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土地复垦,科学围填海,拓展用地空间;协调好土地整治与耕地保护、城乡建设和生态建设的关系,以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着力打造国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历史文化名城、国内重要的特色产业基地、广东重要的临港产业基地,努力建设宜业、宜游、宜居的现代化滨江城市。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管理和保护,加大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力度,促进耕地保护由数量为主向数量、质量并重和生态效益的全面保护转变,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生产。

(二)统筹城乡发展

以土地整治为项目依托,推动城乡资金和土地资源的良性互动与优化配置,打通统筹城乡土地资源配置的通道,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

布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三)协调区域发展

科学划定土地整治区域,合理分解下达各区县土地整治任务,实施差别化的土地整治措施。优先安排重点区域的土地整治,同时兼顾非重点地区的整治项目,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四)保障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充分尊重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地位,坚持维护农民合法利益,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以人为本、规范实施、强化监管,切实做到土地整治前农民自愿、土地整治中农民参与、土地整治后农民满意。

(五)充分发挥整体效益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加快推进建设用地整治,适度开发宜耕土地资源,切实加强耕地质量管理,大力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充分发挥土地整治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第二节 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令〔2004〕第28 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令〔2007〕第74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令〔2002〕第77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令〔2002〕第73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令〔2007〕第62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1年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令〔1998〕第257 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复垦条例》(令〔2011〕第592号)。

二、文件与标准规范

1.《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2.《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5〕207号);

3.《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69号);

4.《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

5.《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

6.《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62号);

7.《市(地)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规程》(TD-T 1034-2013); 8.《广东省转发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农业厅广东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75号);

9.《转发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2〕96号);

10.《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农田水利建设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衔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2〕

186号);

11.《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市级土地整治规划审核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3〕26号);

12.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农业厅关于下达2013-2015各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3〕201号);

13.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市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3〕339号)。

三、其他规划与依据

1.《广东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

2.《广东省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3.《潮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4.潮州市土地变更调查成果(2010年); 5.《潮州市统计年鉴(2011年)》; 6.其他相关规划和文件。

第三节 规划目标与任务

一、规划目标

(一)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目标

规划到2015年全市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4673.00公顷,经整理的基本农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建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镇7个,切实增强土地综合生产能力。展望到2020年,全市耕地质量得到有效提升,基本农田得到有力的保护,争取全市约70%的基本农田建设成为高标准基本农田。

(二)补充耕地目标

规划到2015年全市通过农用地整理和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补充耕地面积1519.00公顷,其中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1487.00公顷,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补充耕地32.00公顷。展望到2020年,全市通过农用地整理、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以及易地补充耕地,实现补充耕地5881.00公顷,确保耕地占补平衡任务的落实。

(三)“三旧”改造目标

规划到2015年全市实施旧城镇、旧厂房和旧村庄的改造(以下简称“三旧”改造)面积3279.00公顷。展望到2020年,全市预期改造“三旧”用地10941.00公顷,全面完成 “三旧”改造任务,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得到优化,城乡面貌得到有力改善。

(四)土地复垦目标

规划到2015年全市土地复垦面积279.00公顷,展望到2020年,全面完成市内生产建设损毁、灾毁和历史遗留损毁土地的复垦,促进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改善。

(五)围填海造地目标

规划到2015年全市围海造地59.00公顷,合理拓展建设用地空间。

(六)建设用地复垦目标

规划到2015年全市规划复垦建设用地1349.00公顷,其中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105.00公顷、通过其他城乡建设用地整理965.00公顷,通过土地复垦279.00公顷。展望到2020年,全市预期复垦建设用地5273.00公顷,优化建设用地布局,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表1 潮州市2011年~2015年土地整治规划控制指标

单位:公顷

指 标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经整理基本农田质量提高程度(等级) 补充耕地总量 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 土地复垦补充耕地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补充耕地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补充耕地 “三旧”改造 土地复垦 围填海造地 建设用地复垦 2015年 14673 1 1519 1487 0 32 0 3279 279 59 1349 指标属性 约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二、规划任务

(一)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 加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力度,按照“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标准,重点打造韩江平原、黄冈河三角洲、饶平北部三片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湘桥区的官塘镇,潮安区的江东镇、浮洋镇、东凤镇和饶平县的钱东镇、联饶镇、新塘镇7个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镇,全面推进14673.00公顷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大力挖掘后备资源潜力,适度推进宜耕地其他农用地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二)积极推进建设用地整理,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 加大建设用地整理力度,积极开展旧城镇、旧厂房和旧村庄改造,注重潮汕文化风貌特色和建筑风格的保护以及配套设施建设,重点推进潮安区的庵埠镇、枫溪镇(区),饶平县的黄冈镇、钱东镇,湘桥区城西街道、凤新街道等区域的“三旧”改造项目,增加城镇建设用地

有效供给,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适当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重点推进潮安区的赤凤镇和饶平县的上饶镇等区域的增减挂钩项目,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有效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条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三)加大土地复垦力度,改善生态环境

创新土地复垦模式,大力推进潮安区登塘镇、归湖镇,饶平县建饶镇等地采矿用地的复垦;加强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复垦监管,全面推进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复垦;及时开展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四)谨慎推进围海造地,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周密分析、科学论证,统筹规划、综合考虑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以及环境生态的可持续性,积极稳妥推进柘林湾片区的围海造地,为潮州市临港产业基地的发展拓展用地空间。

第四章 积极推进农用地整理

潮州市农用地整理的重点是: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合理整理宜耕农用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现有耕地质量,提高农田排灌保障率,改善耕作条件,实现旱涝保收;全面强化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提高抗灾能力,从而为农业结构调整,促进集约经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农业生产效益奠定基础。

第一节 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一、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目标

广东省下达潮州市“十二五”时期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14673.00公顷(22.01万亩),为确保落实省下达任务,按照“相对集中,连片推进”的原则,综合考虑基本农田连片程度、产粮区域、耕地产能提升潜力、地方财力等因素,将“十二五”时期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分解至各区县,并在湘桥区、潮安区、饶平县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分布的区域建设7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镇,作为全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示范基地(详见表2)。

表2 潮州市2011-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分解表

行政区域 潮安区 饶平县 湘桥区 全市合计 “十二五”期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 公顷 5267 7666 1740 14673 万亩 7.90 11.50 2.61 22.01 示范镇数量(个) 3 3 1 7 注:因潮安区和湘桥区行政区划调整,已将原潮安县下达给磷溪镇、官塘镇和铁铺镇规划期

内的建设用地25000亩调整到湘桥区。

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与要求 (一)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

以《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为指导,与“中低等别”农田或耕地改造相结合,重点开展土地平整、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整体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改造;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完善田间基础设施,改善、提高机械化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努力建设“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集中连片、设施配套、生态良好、高产稳产、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

(一)土地平整工程

主要包括耕作田块修筑工程和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通过土地平整,实现耕作田块集中、规格和平整,满足农业机械化生产要求。平整后,田块面积不低于6.67公顷(1 00亩),田面高度差小于±5cm,耕作层厚度达到15cm以上,有效土层厚度应达到50cm以上,耕作层土壤理化指标满足作物高产稳产要求。

(二)灌溉与排水工程

灌溉与排水工程主要以韩江、黄冈河引水和潮安县内的凤凰水库、凤溪水库、岗山水库,饶平县内汤溪水库等为灌溉水源依托,结合地形条件、交通与耕作要求,合理布局各级输配水渠道,配套相应的泵站及输配电工程。通过实施灌溉与排水工程,合理利用水资源,形成“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的灌排体系,增加有效灌溉面积。使建成后的高标准基本农田灌溉保证率不低于80%,排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

(三)田间道路工程

以居民点、生产经营中心、各轮作区和田块为中心构建便捷高效的田间道路体系,使田块之间、田块与居民点之间保持便捷的交通联络,满足农业机械化生产及安全方便的生活需要。同时确保农机到达每一个耕作田块,促进田间生产作业效率的提高和耕作成本的降低。建成后,田间道路路面宽度在3m~6m之间,大部分实现硬底化。

(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与田、路、渠、沟等建设有机结合,综合采取农田林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程和坡面防护等工程措施,布置必要的防洪、防风、水土流失控制等农田防护措施,优化农田生态景观,配置生态廊道,维护农田生态系统安全。

(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方向

潮州市基本农田建设方向:按照高产、优质、高效、安全的要求,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全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规范农业生产,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完善农业综合服务体系,提高农业产出效率。突出发展优质效益农业,重点建设一批高产稳产粮食基地,积极发展茶叶、水果、药材、蔬菜、家禽、食用薯类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业,建设乌龙茶、花卉、潮州柑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扶持发展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带动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农业龙头企业。

1. 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稳定粮食和蔬菜种植面积,到2015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 43333.33公顷( 65万亩),年总产量达到26万吨,其中水稻播种面积33333.33公顷(50万亩),总产量21万吨。落实“菜蓝子”工程,实施菜地保有量制度,确保蔬菜自给率保持在较高水平。

2. 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积极发展绿色、无公害、集约化精细农业,发展壮大茶叶、水果、水产、花卉、畜牧、蔬菜六大农业主导产业,规划一批规模大、水平高、效益好、带动力强的现代农业示范区。

3. 促进农业产业化

完善农业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加大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力度,推进农产品规模化生产和精深加工,逐步形成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科学化管理的现代农业格局。

4. 加大农业支持力度

全面落实支农惠农,改造农田水利灌溉设施,加强良种繁育和动植物防疫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农业设施装备结构,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加大科技和人才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动物防疫检疫监测体系和植物病虫害防控体系,大力推广使用先进实用农业科技和新型农机设备,加快完善农业标准体系,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基本农田整理措施

截至2010年底,全市耕地(含可调整地类)面积为48341.25公顷,其中基本农田面积为38816.32公顷,占全市耕地面积的比例为80.30%。基本农田大部分具备耕作所需的田间道路、排灌沟渠等基础设施,但总体水平亟待提高。各地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参差不齐,高等别耕地约占18.05%,中低等别耕地约占81.95%。

通过采取各项工程、生物措施,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增加土壤肥力,基本农田整理措施主要包括:

(一)加强江河防洪排涝治理,完善排灌渠系建设

规划期内,加快全市大中型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江海堤围达标加固、内涝整治和中小流域治理等工程建设,以潮州南北堤防洪潮工程为重点,推进各区县城区防洪潮和海堤工程建设。地级市市区防洪防潮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县城防洪防潮能力达到50年一遇;同时完成规划堤围、水闸、城镇的排涝达标建设,主要包括对内洋南总干、归湖、江东、古枫涝区(含沟尾溪涝区)、河内湖涝区、东风埭、叠石埭等涝区的整治。同时通过制定完备的防洪法规,建成覆盖潮州市各区县的防汛指挥系统,实现科学、先进、规范、高效、实时的防洪除涝防风暴潮减灾体系管理。

规划期内,对韩江下游灌区结合水利枢纽工程的建设进行整治,继续提高灌区渠系水利用系数。规划建设工程内容包括:修复排灌渠道62.2万米,建设机耕路网26.3万米,便桥涵闸1143座,小型陂头58座,配套引排干渠2.97万米。

(二)加快水利工程建设,提高水源保障能力

潮州市的灌溉管理以引水工程和蓄水工程为主,主要有北关引韩、安揭引韩、东凤引韩三大引水灌溉工程及岗山水库、汤溪水库、高堂水闸等,这些工程是韩西平原和饶平县的农业灌溉的命脉。规划期内,应科学调度、合理配置韩江丰富优质的水资源,有序实施饶平等调水工程和潮汕灌区工程,整治枫江、潮安内洋南总干渠、黄冈河等河流,重点推进潮州供水枢纽供水体系骨干工程建设,包括韩江潮州水利枢纽工程及灌区配套工程,解决由于韩江河床下切,水位下降,引韩工程无法引水而造成的韩江三角洲平原灌溉工程严重的缺水问题,提高全市水资源保障及供给能力,改善农业生产和发展条件。

(三)平整改良土壤, 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宣传引导农民注意地力培养,对瘠瘦、耕层浅薄的中低产农田逐步进行深耕,加深耕作层;加大客土改良力度,对沙土田进行掺加塘

泥、土杂肥等,对粘土田进行掺沙和增施土杂肥;推广种植绿肥,实行桔杆回田、菜叶回田;实施以农家肥为主,加快推广应用生态肥、有机肥。

对大片区农田主要机耕道路实行基础改造和配套建设,按“路宽、路平、路好”的目标修建、修复和维护,完善农田路网;对小片区农田配套建设必要的小型机耕路、田间作业通道,为农业生产实现机械化提供基础保障。

(四)强化水资源保护及源头控制,防治土壤污染

切实建立覆盖城乡的综合性水利防灾减灾工程体系,优化水资源配置,强化水资源保护,确保防洪安全、饮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建立现代化水利支撑保障体系。强化两大主要河流韩江和黄冈河以及其它具有饮用任务的河流水质的防污和治污措施,使其保持地面水Ⅱ、Ⅲ类标准以上,有效治理韩江北溪、西山溪、饶平县汤溪水库等,推进水尾溪、凤凰溪等流域面积原则上小于200km2等小流域综合治理,逐步改善河流水质。

综合治理和修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超标的耕地。针对不同污染类型的土壤,选取典型工业区、重点污染企业周边和受重金属污染的农田土壤,重点开展受镉、铅、汞等重金属污染土壤的生态修复。

四、加强耕地质量监管

根据2010年耕地质量等级更新成果,潮州市纳入监测范围的耕地及可调整地类48341.25公顷,其中利用等在7等以下(含7等)的面积为7738.76公顷,占耕地面积的16.01%,利用等在4-6等之间的面积为31065.52公顷,占耕地面积的.26%,利用等在3等以上(含3等)的面积为9536.97公顷,占耕地面积的19.73%(详

见表3)。

表3 潮州市2010年耕地利用等别统计表

单位:公顷

行政 区划 全市 潮安区 饶平县 湘桥区 2等地 3等地 4等地 5等地 6等地 7等地 8等地 9等地 合计 1.10 9347.87 11753. 112.35 7769.53 4250.57 3463.25 24.94 48341.25 0.00 0.00 7113.98 2304.03 0.00 1511.51 17.79 2937.21 3139.66 2147.59 14.98 19412.24 8272.87 2650.06 881.08 1514.69 2182.26 229.82 979.85 335.81 0.00 23144.95 9.96 5784.06 1.10 2233. 7938.10 注:表中质量等别按国家利用等进行分类。

强化耕地质量监督,以2010年土地变更调查和耕地质量等级成果为基础,高标准建立并严格落实耕地质量等级年度变更监测评价制度,对全市耕地的占用、损毁、调整、腾退、补充状况进行监测,对农用地整理、复垦、综合开发和农田水利建设等活动导致的耕地质量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评价,按年度定期更新耕地的质量等级与产能预测,为综合评估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情况提供科学依据,从而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制定正确的解决措施,确保耕地质量不下降。

第二节 合理推进宜耕农用地整理

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宜耕农用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在增加数量的同时兼顾开发后耕地的质量水平,完善新增耕地耕作条件,通过完善田间排灌系统、合理安排种植制度、增施有机肥、平衡施肥等措施,提高土壤肥力,保证耕地持续稳定地提供高质农产品。

充分利用被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大力开展耕地表土剥离再利用,采取培肥地力、保护性耕作措施,改良土壤性状,稳步提升新增耕地地力。加大补充耕地质量建设投入,加强后期管护,不断完善农田水利、耕作道路、林网等基础设施,改善耕地生产条件。

对于地势平坦且水源条件较好的岗地荒地资源,可适度开发为耕地;对于坡度大于25°不宜耕作的荒地可因地制宜发展地方特色经济作物;对于土地起伏大,土地覆被条件较差地区,实行开发与治理并举,防止水土流失与土壤沙化。到2015年,规划整理宜耕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补充耕地1487.00公顷。

第三节 全面强化林业生态建设

林地是农用地的重要组成,林业建设是国土生态安全的主体保障。根据林业部门统计,截止到2010年,潮州市林业用地面积187520.00公顷(281.28万亩),有林地面积1600公顷(249.6万亩),活立木总蓄积量426.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0.2%,全市共界定生态公益林面积61666.67公顷(92.50万亩),其中:国家级生态公益林面积3906.67公顷(5.86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57760.00公顷(86.万亩)。

一、林地整理主要目标

到2015年,通过加强城乡绿化造林力度,新增森林面积7.97万亩,建设高效生态公益林61666.67公顷(92.50万亩)、生态公益林面积占林地总面积达到33.00%,生态公益林一、二类林比例达到82.00%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62.50%,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00%。建成林业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美的生态宜居城市,实现生态环境与经济建设协调、持续发展。

二、林地整理重点

(一)加快推进宜林荒山造林绿化

规划期内,各区县要加强对现有林地在建设、生产、挖损、塌陷

和自然灾害破坏的林地复垦整理。同时根据所处区位的生态重要性和造林的难易程度,分步组织实施对辖区内的宜林荒山的造林绿化。

(二)全面强化生态林地工程建设

规划期内,应加强生态林的建设和生态功能区的保护,提高绿化水平和生态质量,加快生态公益林体系、绿色通道和城乡绿化一体化等工程的建设,推动建立全流域、区域污染治理联防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巩固韩江、黄冈河综合治理成果,维护韩江、黄冈河饮用水源安全。推进韩江流域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工程,推动红树林及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逐步提高森林整体质量和生态功能等级,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生态安全体系,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生态保障。

1. 碳汇示范林建设

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发展碳汇造林,加强中幼林抚育,规划碳汇示范林面积4000公顷(6.00万亩)。建立不同类型的碳汇示范林,探索高效碳汇林经营模式,提高森林碳汇能力。以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为重点,严格管护,加强管理。建立森林碳汇监测与计算技术标准体系,开展全市造林、森林管理等森林碳汇的监测、计算和评估,加强全市森林资源碳汇监测工作与森林碳汇专项工程的碳汇监测评估工作。

2. 韩江流域水源涵养林工程

继续抓好韩江流域水源涵养林工程建设,加快大中型水库库区水源涵养林建设,提高森林涵养水源的生态保护能力。结合韩江流域自然资源特征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通过封育管护、补植套种等方式,营造涵养水源功能强的乡土阔叶树种,大力提高森林生态功能。规划期内,建设水源涵养林4533.33公顷(6.8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333.33公顷(2.00万亩),林分改造3200.00公顷(4.80万亩),

以此丰富和充实韩江流域森林生态系统及景观的完整性和多样性。

3. 沿海防护林及红树林工程

规划到2015年,在保护好现有沿海防护林的基础上,建设沿海防护林12533.33公顷(18.8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3733.33公顷(5.60万亩),林分改造8800.00公顷(13.20万亩)。增强沿海防护林的生态防护功能,充分发挥其抵抗海啸和风暴潮等灾害的能力,减少台风等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

保护好滩涂湿地,建设红树林533.33公顷(0.80万亩),完善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促进天然更新和自然演替,使沿海滩涂湿地生态系统基本得到恢复和保护,生物多样性显著提高。

4. 水土保持林建设工程

加强对饶平县境内45073.50公顷(67.61万亩)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地区的生物治理。采取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的作业方法,尤其是综合运用乔、灌、草相结合的方法,对2145.30公顷(3.22万亩)沟状侵蚀林地和4.00公顷(60.00亩)崩塌侵蚀林地进行治理;对于42924.20公顷(.39万亩)面状侵蚀区域采用封山育林的方法治理。规划期间,建设水土保持林19825.90公顷(29.74万亩)以上。

5. 建设城乡绿化工程

重点加强《潮州市绿道网建设规划》中饶平县段绿道绿化建设和维护工作,构建饶平县城市和社区绿道。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重点推进绿道网络建设和林业生态文明万村绿大行动,以“建设林业生态文明万村绿”大行动为载体,积极引导农民利用“四旁四地”(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宜林荒山地、低质低效林地、坡耕地、抛荒地)等非规划林地,种植珍贵和优良乡土阔叶树种,以绿化促美化、绿化促文明、绿化促致富。到2015年计划全部实现绿色乡

镇、绿色村庄,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提升城乡综合实力、促进城乡一体化。

6. 绿色通道及农田林网工程

推进铁路、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和农田林网等沿线绿化,构筑覆盖全市的绿色森林网络,实现广东现代林业强省绿色森林的组团连接。规划期内,进行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等交通主干道的绿化及两侧山地绿化10000.00公顷(15.00万亩)以上。通道两旁绿化长420公里,在林带结构上,坚持以乔木为主,花灌草相结合,形成用材林、风景树、花草的立体栽植模式,逐步达到点上成景、线上成荫、环上成带、面上成林。建设农田防护林333.33公顷(5000亩),农田林网建设坚持与排灌系统、道路、农田规划相一致的原则,逐步向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形成“田成方、林成网、沟相通、路相连”的格局。

7. 封山育林及森林抚育工程

规划期内以工程为依托,科学实施封山育林,不断加大封山育林力度,新封面积10666.67公顷(16.00万亩)。同时抓好森林抚育工程建设,促进中幼林成林,实施中幼林抚育53333.33公顷(80.00万亩),确保造林成活率和造林质量。

(三)建设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保护区域生物多样性

潮州全市现有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主要是广东潮安凤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饶平县山门山苏铁蕨市级自然保护区、饶平县西澳岛黄嘴白鹭县级自然保护区,在此基础上,将潮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红山森林公园、潮安凤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潮安县海蚀地貌自然保护区、饶平县海山海滩岩田自然保护区、黄岐山森林公园等条件比较成熟的风景区、自然保护小区列入森林公园的规划之中,增加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在国土面积中的比例,从而有利于保护生物的多样性。

第五章 稳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整理

潮州市建设用地不足,城市发展受土地资源较为突出;另一方面,建设用地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不高,存在大量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等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加快推进“三旧”改造,释放存量建设用地潜力,为此,规划期内,潮州市将按照“全面探索、局部试点、封闭运作、结果可控”原则,稳步推进“三旧”改造,积极探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加大建设用地整理力度,提高存量建设用地利用效益。

第一节 稳步推进“三旧”改造

规划2015年,全市改造“三旧”用地3279.00公顷以上。基本完成城市重点功能区旧城镇成片改造、城中村全面改造和不符合城乡规划的旧厂房的全面搬迁改造工作。2020年前基本完成全市“三旧”改造工作,为潮州市产业转型升级,改善城市生态,美化居民生活环境,建设经济发达,环境优美的生态宜居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优先改造旧城镇,提升城区品质

结合潮州市生态宜居城市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建设规划,积极探索成片整体开发的改造模式,着力把旧城镇改造成为有特色的城镇片区。优先推进中心城区湘桥区升级改造工作,重点推进湘桥区韩江东岸旧城区、城西街道上埔村及枫溪镇(区)等旧城镇片区的改造更新,因地制宜完善城区工业和商业网点布局,配套建设道路交通、园林绿化,居住医疗等基础设施,优化城市功能和产业布局,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

以新型城镇化为导向,加快推进潮安区庵埠镇、彩塘镇、饶平县黄冈镇及钱东镇等各镇区更新改造进程,鼓励低效用地深度开发,完

善市政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加强园林绿化和市容卫生建设,提升旧城区居民生活质量,创造舒适宜人的居住和生活环境。

二、加快改造旧厂房,优化城镇发展空间

结合城市“退二进三”、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要求,统筹推进旧厂房改造。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要求,以城市规划为指导,加快推进对分布在枫溪镇(区)以及古巷镇、彩塘镇、登塘镇、凤塘镇、三饶镇、新丰镇等地工业园区旧厂房等低效工矿建设用地的搬迁改造,逐渐对布局分散、粗放低效、与城市发展方向不匹配的工矿用地进行升级改造,并结合改造范围的历史和周边环境,将建设用地整治为优质的工、商、住用地建设。

三、大力改造旧村庄,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把推进“三旧”改造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科学规划和安排农村居民点、公益事业、产业发展等各类用地。重点改造枫溪镇(区)、意溪镇以及庵埠镇、彩塘镇、古巷镇、凤塘镇、新丰镇、黄冈镇和饶洋镇等旧村庄分布集中的片区。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对布局散乱、条件落后的旧村庄实施改造,科学引导农村建设用地布局,合理利用腾退宅基地、村内废弃地和闲置地,引导农民集中居住,产业集聚发展,促进中心村和小城镇建设。规范对农民自建房管理,提高农村建设用地效益。积极探索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一体化,加大农村公路、环境卫生、饮水安全、文化娱乐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促进村镇内部合理分区和公共服务设施合理布点,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在改造的同时,注重保留当地传统、特色的民俗文化,自然人文景观及生态环境。

第二节 积极探索城乡建设用地合理流转路径

一、稳步探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一)完善制度,理顺流程

借鉴珠三角先行地区经验,探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稳妥推进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局部试点、封闭运行、规范管理、结果可控”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增减挂钩项目审批、备案、监管等制度流程,充分发挥土地执法监察作用,强化监督检查,完善问题的发现和查处机制,及时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二)合理安排,谨慎推进

科学编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全面摸清资源现状、优势及存在问题,合理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规模、布局和时序。谨慎推进项目实施,及时总结、纠正存在的问题,稳妥把握项目进展。首先在湘桥区意溪镇、潮安区赤凤镇和饶平县上饶镇开展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条件成熟后再向全市推广,规划全市实施增减挂钩105.00公顷。鼓励各区县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努力提高存量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益。

(三)依法实施,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严格遵守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法律规定和广东省的相关要求,依法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充分尊重农愿,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地位,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权。制定收益返还管理办法,明确收益主体,规范收益用途,确保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及时足额返还农村,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二、积极探索农村建设用地流转路径

以法律法规和广东省的相关为基础,总结潮州市以往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方面所做的探索、成效与不足,参考借鉴海南省、浙江省温州市、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等地方的经验,积极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乃至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路径、方式及程序,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第三节 着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复垦

加大推进建设用地复垦,严格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复垦范围内实施建设用地复垦工程,重点加强低效工矿用地及农村建设用地的复垦,以促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划至2015年,全市建设用地复垦1349.00公顷,其中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105.00公顷,通过其他城乡建设用地整理965.00公顷,通过土地复垦279.00公顷,有效释放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建设用地集约水平地集约水平。

第六章 适度开发后备土地资源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城市和产业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增加,城镇周边较为平整且适宜开发的用地已日趋减少。

在保持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应适度开发后备土地资源,提高用地效益,合理围海造地,拓展用地空间,缓解潮州市人多地少对经济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第一节 合理推进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

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建则建”的原则,科学合理开发集中连片的台地、岗地、水域等耕地后备土地资源,大力开发整理补充耕地,加大对地形起伏大、土地覆被条件较差地区治理力度,防治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提高滨海城镇的灌溉保障能力,延缓滨海低洼土地盐碱化,从而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规划期内,全市重点加强饶平县樟溪镇、浮山镇等地未利用地的开发。规划到2015年,全市通过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补充耕地32.00公顷。

第二节 适度开展围海造地

结合临港产业基地的建设,统筹考虑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开发潜力,在保护海岸线资源、岛屿和湿地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开发利用黄冈海出海口丰富的滩涂资源,适度围填海造地,拓展用地空间。规划期内结合亚太码头的建设重点推进饶平县柘林镇亚太码头围海造地项目的实施,预计可增加土地49.19公顷。

第七章 大力推进土地复垦

以《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广东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为指导,全面复垦生产建设新损毁土地,积极复垦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及时复垦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到2015年,全市复垦土地279.00公顷。

第一节 全面复垦生产建设损毁土地

一、全力实现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复垦

加强各类生产建设项目选址引导,尽量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生态脆弱、敏感区域,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尽量减少土地损毁面积,降低土地损毁程度。

坚持土地复垦和生产建设相结合,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复垦。明确损毁土地的用地主体在项目报批时报送土地复垦方案,将复垦任务纳入生产建设计划,将复垦费用纳入项目总投资。重点加强对各类矿产资源开采损毁的土地,漳玉高速、大潮高速、潮揭高速、厦深铁路、龙漳汕铁路等交通用地及其他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临时占用所损毁土地的复垦。

二、推进工矿废弃用地复垦

积极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合理确定试点范围、规模,按照“统一规划、统筹部署,封闭运行、严格考核,组织、部门联动,明晰产权、维护权益,规范运作、严格管理,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原则,对工矿废弃地进行复垦,合理调整建设用地布局,促进土地资源节约、合理和高效利用,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土地资源的综合承载能力。重点推进各类采矿用地的复垦工作,规划到2015年,使279.00公顷采矿用地得以复垦利用。

三、加强监管,确保土地复垦顺利实施

利用国土执法监查、年度卫片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土地复垦项目进度及效果的监督检查,确保土地复垦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

第二节 加大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复垦力度

一、积极复垦历史遗留损毁土地

全面调查历史遗留损毁土地,按损毁土地类型、程度以及复垦条件,立足农业发展、生态改善,因地制宜,统一规划,确定土地复垦重点区域,合理安排土地复垦的利用方向、规模和时序,组织实施土地复垦。

二、创新土地复垦机制

根据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实际情况,安排资金积极开展土地复垦工作。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积极探索推动复垦土地利用的多样化和市场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土地复垦,总结经验,创新土地复垦模式,努力调动社会、企业和个人参与土地复垦。

第三节 及时复垦自然灾害损毁土地

综合考虑损毁前土地利用特征和损毁的类型、程度和复垦的可行性等因素,尊重自然规律,立足农业发展和生态改善,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恢复利用。加大土地复垦的资金投入,吸引社会投资参与复垦,鼓励土地权利人自行复垦。

第八章 整治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

第一节 土地整治综合分区

以潮州市地形、地貌等自然地理特征及土地利用实际,将全市土地划分为城市功能拓展区、低山丘陵整治区、低丘台地整治区和冲积平原整治区四大整治区域。

一、城市功能拓展区

城市功能拓展区包括湘桥区、潮安区的枫溪镇(区)等潮州市中心城区,以及湘桥区的磷溪镇、官塘镇、铁铺镇等城市扩展带,潮安区的庵埠镇,彩塘镇和饶平县的黄冈镇、钱东镇、高堂镇,潮州市产业转移园所在地所城镇、大埕镇和柘林镇。

该区是潮州市城市功能的主要载体,以建设用地整理为主,主要通过改造低效的旧城镇、旧厂房和城中村,优化道路、绿化等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城市功能,为潮州市城市发展和产业升级服务。

二、低山丘陵整治区

低山丘陵整治区位于潮州市北部,主要由饶平县的三饶镇、新丰镇、饶洋镇、新塘镇、上饶镇、建饶镇、韩江林场以及潮安区的凤凰镇、赤凤镇和万峰林场组成。

该区域丘陵山地面积大,林果种植业为主要经济类型,是潮州市重要的生态屏障。土地利用以生态保育为主。土地整治的重点是保护生态环境,防治地质灾害。

三、低丘台地整治区

低丘台地整治区位于潮州市中部,主要由饶平县的樟溪镇、浮山镇、汤溪镇、联饶镇、新圩镇、浮滨镇、东山镇和潮安区的文祠镇、

归湖镇和登塘镇组成。

该区域是丘陵和平原的过渡地带,从北往南,地势逐渐平缓。土地利用以农用地为主,土地整治的重点是进行农田水利建设。区域内的汤溪水库是潮汕地区最大的蓄水工程,必须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灌溉渠网的建设,发挥水库的最大的效益。

四、冲积平原整治区

冲积平原整治区在潮州市的南部,位于韩江及黄冈河的下游。主要由潮安区的东凤镇、枫溪镇(区)、凤塘镇、浮洋镇、古巷镇、江东镇、金石镇、龙湖镇、沙溪镇和饶平县的海山镇、汫洲镇组成。

该区域淡水资源转丰富、土层深厚,土壤肥沃,是潮州市农业生产条件较为优越的地区,土地利用以农用地为主,土地整治的重点大力兴修水利,加固堤围河坝,提高农田的排灌能力,改善耕作条件。

第二节 土地整治重点区域

一、农用地整理重点区域

重点在耕地集中连片分布的主要农业生产基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区内开展农用地整理,主要由韩江平原和黄冈河流域两大农用地整理重点区域组成,涉及潮安区的江东镇、浮洋镇、龙湖镇,湘桥区的官塘镇、磷溪镇和饶平县的浮滨镇、浮山镇、联饶镇、樟溪镇等9个镇(详见表4)。

表4 潮州市农用地整理重点区域 整治区域名称 韩江平原农用地整理重点区域 湘桥区 黄冈河流域农用地整理重点区域 饶平县 官塘镇、磷溪镇 浮滨镇、浮山镇、联饶镇、樟溪镇 区(县)名称 潮安区 涉及镇 江东镇、浮洋镇、龙湖镇

二、城乡建设用地整理重点区域

紧紧围绕潮州市城市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要求,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在城镇化、工业化发展迅速而存量建设用地利用效益不高的区域重点开展建设用地整理。主要涉及潮安区的庵埠镇、彩塘镇、凤塘镇、古巷镇、枫溪镇(区),饶平县黄冈镇、钱东镇和湘桥区的凤新街道等8个镇(街道)(详见表5)。

表5 潮州市建设用地整理重点区域 整治区域名称 区(县)名称 潮安区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重点区域 饶平县 潮安区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区域 饶平县 湘桥区 涉及镇 庵埠镇、彩塘镇、凤塘镇、古巷镇 钱东镇 枫溪镇(区) 黄冈镇 凤新街道 三、土地复垦重点区域

加大土地复垦力度,尤其是强化各类老化、废弃采矿用地的复垦整理工作。土地复垦的重点区域为饶平县建饶镇。

四、综合整治重点区域

加强城乡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区域建设,开展田、水、路、林、村、城(镇)的综合整治。主要涉及潮安区东凤镇、饶平县新丰镇和湘桥区意溪镇。

第三节 土地整治重点项目

一、农用地整理重点项目

(一)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重点项目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重点项目9个,涉及潮安区江东镇、金石镇、

浮洋镇、归湖镇,饶平县钱东镇、联饶镇、新圩镇、新塘镇和湘桥区官塘镇等9个镇,规划整理规模4515.91公顷(详见附表6)。

(二)其他宜耕农用地整理重点项目

其他宜耕农用地整理重点项目7个,位于潮安区江东镇、归湖镇,饶平县樟溪镇、浮山镇、联饶镇、新塘镇,湘桥区官塘镇等7个镇,规划整理规模914.68公顷,预计可增加耕地829.公顷(详见附表6)。

二、城乡建设用地整理重点项目

城乡建设用地整理重点项目10个,整理规模为272.02公顷。其中“三旧”改造重点项目8个,整理面积253.1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重点项目2个,整理面积18.85公顷。“三旧”改造主要涉及潮安区庵埠镇、枫溪镇(区),饶平县黄冈镇、钱东镇、联饶镇、饶洋镇,湘桥区城西街道、凤新街道等8个镇(街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重点项目主要涉及饶平县上饶镇、潮安区赤凤镇2个镇。(详见附表6)。

三、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重点项目3

规划期内,重点在饶平县柘林镇亚太码头开展围海造地,预计可造地49.19公顷。

四、土地复垦重点项目

土地复垦重点项目4个,规划复垦规模为31.公顷,主要涉及潮安区登塘镇、归湖镇,饶平县建饶镇和湘桥区凤新街道等4个镇(街道)(详见附表6)。

3

由于潮州市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补充耕地的项目较为分散,面积小,且主要跟宜耕其他农用地整理成片开发,因此潮州市未确定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补充耕地的重点项目。

五、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重点项目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重点主要在潮安区的东凤镇、湘桥区的意溪镇和饶平县的新丰镇开展,规划整治规模1700.80公顷,预计可增加耕地.92公顷。

第九章 土地整治投资分析与效益评价

第一节 土地整治投资估算

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和《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51号)等相关标准办法,结合全市近五年来各类土地整治项目投资情况和现时经济发展状况综合测算,预计规划期内土地整治总投资规模约为71.30亿元。

一、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规模

规划到2015 年,全市规划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14673.00公顷,按单位面积投资1.8000万元/公顷预算,投资规模需求约为2.亿元,占总投资规模的0.37%。

二、补充耕地资金规模

规划期内,全市规划补充耕地面积1519.00公顷,按补充耕地每公顷预算标准7.8500万元进行投资,需投入资金1.19亿元,占总投资规模的0.16%。

三、“三旧”改造资金规模

规划到2015年,全市规划开展“三旧”改造3279.00公顷,按每公顷1872.0000万元预算,投资规模需求约为613.83亿元,占总投资规模的86.10%。

四、其他城乡建设用地整理资金规模

规划期内,全市规划开展其他城乡建设用地整理965.00公顷,

按每公顷936.0000万元预算,投资规模需求约为90.32亿元,占总投资规模的12.67%。

五、增减挂钩资金规模

规划到2015年,全市规划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105.00公顷,按每公顷32.7000万元预算,投资规模需求约为0.34亿元,占总投资规模的0.05%。

六、土地复垦资金规模

规划期内,全市预期开展土地复垦面积为279.00公顷,按每公顷预算标准7.0417万元进行投资,需投入资金约0.20亿元,占总投资规模的0.03%。

七、围海造地资金规模

规划期内,全市预期开展围海造地59.00公顷,按每公顷750.0000万元预算,投资规模需求约为4.43亿元,占总投资规模的0.62%。

表9 潮州市土地整治资金估算表

整治类型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补充耕地 “三旧”改造 其他城乡建设用地整理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土地复垦 围海造地 合计 整治目标 (公顷) 14673.00 1519.00 3279.00 965.00 105.00 279.00 59.00 20879.00 单位投入 (万元) 1.8000 7.8500 1872.0000 936.0000 32.70000 7.0417 750.0000 341.4681 投资总额 (万元) 211 11924 6138288 903240 3434 1965 44250 7129512

第二节 资金筹措

土地整治资金筹措需要全盘考虑,各方联动,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渠道,才能保障土地整治的顺利实施。根据及地方现有的,潮州市可以从省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整理专项资金、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低产田改造专项资金、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以及其他涉农资金重点考虑聚合资金,分别列支,共同投入。在资金投入机制上,可以探索创新模式,形成与地方合理引导、市场投入与村集体自筹为主的投资方式,通过运用市场化方式,让参与投入的主体共享收益。

潮州市土地整治资金主要来自省级财政返还、市级财政投入、区(县)财政投入、社会资金等,各方资金来源及金额如下:

1. 省级财政返还2.亿元,主要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2. 市、区级财政投入0.60亿元,用于农业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0.60亿元。

3. 引入社会资金709.12亿元,主要包括“三旧”改造资金613.83亿元,建设用地复垦等其他资金90.86亿元,围海造地资金4.43亿元。可以通过鼓励自主改造的方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也可以通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待地块改造完成后以改造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或建筑销售款来还贷款方式来引入社会资金。

综上所述,规划期间,各项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所需资金量极大,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占补平衡”制度,稳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开垦费的资金渠道,加大土地复垦投入;另一方面,积极推进直接利益主体责任机制建设,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引入市场机制,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才能基本满足实现规划目标的资金需求。

第三节 规划实施效益评价

一、经济效益

规划期末新增耕地1519.00公顷,实现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切实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促进农田机械化耕作水平,建设高标准农田14673.00公顷,提升土地质量,土地自然质量等普遍提高1等、土地利用等提高1等,平均亩产增加25公斤,可增加粮食产量550.23万公斤。通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有利于现代化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农业科技含量,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民务农收入,提高农民种地积极性。通过安排农民参与项目建设,鼓励农民进行农业结构调整、适度规模化经营,可以增加农民收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通过盘活存量土地,保障发展用地需求,可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通过土地整治可以盘活各类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农村建设用地,增加当地财政收入和土地出让收入,带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

二、社会效益

以土地整治为载体和重要平台,有效整合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以及相关部门涉农资金,实现土地整治与农田水利、农村道路建设体系的有机衔接。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工程,融耕地面积增加、质量提升以及农田水利、农村道路、防护林网等田间工程配套完善等于一体,有效提升现代农田的生产和生态环境;通过实施以“三旧”改造为主的建设用地整治,在现行土地管理框架下,实现与城镇化、工业化同步,促进农村建设用地向城镇建设用地转变,维护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打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渠道,构建促进城乡要素流动的平台。城镇和工业园区范围内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可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破解资源环境约束,并有效减少因土地征收引发的社会矛盾,从而更好地提高土地资源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

三、生态效益

规划把土地生态环境建设放在优先位置,针对不同类型土地整治区域,采取不同整治措施,通过农用地综合整治促进特色农业发展,保护连片农田区,充分发挥农田的生态功能。通过农田防护林网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的实施,形成了良好的区域农田生态防护体系,提高土地生态安全程度和生态效益。通过“三旧”改造改善农村村容村貌,有效拓展城乡发展空间;旧城改造因地制宜,实施严格的保护性开发,促进城乡居住、生活、工作环境品质提升。经整治的基本农田大面积集中连片分布,优化空间格局,提高农田生态景观功能,有利于创建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环境。

第十章 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规划实施组织保障

一、加强规划实施组织领导

建立市级土地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土地整治工作,保障规划顺利实施。要建立健全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制,将土地整治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评价土地管理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

二、落实土地整治共同责任

加快建立“主导、国土搭台、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土地整治工作机制,明确各级和有关部门的责任义务,建立土地整治工作日常报告制度、重大问题专门报告制度以及编差纠正制度等,切实落实土地整治共同责任。市统筹全市土地整治工作,各级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配合做好土地整治的相关工作;特别是要明晰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所在地乡镇的权力责任,充分发挥乡镇参与土地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别是要组织协调乡镇职能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等,共同推进全市的土地整治工作。

第二节 推进规划实施公众参与

一、积极推行信息公开制度

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公开土地整治的规划内容、调查情况、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以及土地整治工作的相关制度、办事程序等,提高规划实施的公开透明程度,实行土地整治“阳光操作”。

二、加大土地整治宣传力度

在全市范围内,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土地整治规划内容、土地整治计划安排与土地整治项目设计及其实施情况等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民众对规划的认识水平,增强民众对规划实施成效的支持和参与程度,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土地整治工作。

三、推进土地整治公众参与

增强规划修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充分听取社会各阶层的意见,发挥专家的咨询作用,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在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确立土地整理区域等方面应充分体现民众意愿。通过明确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公众参与的职责与权益、渠道与途径,鼓励广大民众以合理有效方式参与土地整治,正确表达对土地整治工作的利益诉求。

第三节 加强土地整治资金管理

一、严格土地整治资金管理

在收足、用好、管住来自土地管理环节有关资金,确保土地整治资金主渠道的同时,因地制宜合理拓宽土地资金筹措渠道。推动建立主导、多元投入、有效整合的土地整治资金筹措和管理制度,采取预算不变、渠道不乱、用途不改的办法,捆绑投入,集中用于土地整治项目,特别是确保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所需资金,充分发挥资金聚合使用的规模效益。

二、大力统筹涉农涉地资金

统筹利用耕地开垦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纯收益、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复垦费等资金,专项安排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资金。把农村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村庄

整治、农民饮用水保障、农业综合开发等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整合相关涉农涉地项目资金。

三、积极运用市场机制筹集资金

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土地整治,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逐步引导和规范公司、企业等社会资金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土地整治形成的建设用地,严格按规定以招、拍、挂方式出让,投资业主可参与公平竞拍,其投资额可转作竞拍保证金。不断推进土地整治的产业化和社会化。

四、提高土地整治资金运行效率

严格控制资金支出范围,减少资金闲置和结余。严格按照土地整治相关资金的支出范围规范使用,严禁挤占、挪用和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按照“谁占用、谁补充,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严格“新增费”和耕地开垦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做到收缴到位,专款专用;简化项目申报程序,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提高资金运行效率。

第四节 严格土地整治规划实施

一、严格土地整治规划实施管理

潮州市土地整治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潮州市行政辖区内的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审批都必须依据土地整治规划,各类土地整治活动必须符合土地整治规划。不得随意修改、调整土地整治规划,切实维护土地整治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加强土地整治工作计划管理

强化实施土地整治年度计划,合理分配年度目标任务和土地整治资金预算收支,保障规划有序实施。特别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三

旧”改造等项目要分年度做好任务分解、项目落实和资金管理,并为顺利完成潮州市土地整治规划目标任务提供参考和指导。

三、加强土地整治工作实施监管

建立从可行研究、规划编制、规划实施,到项目整体验收的全程跟踪管理机制,实施土地整治工程项目全程监管。建立行之有效的土地整治质量监管制度,建立统一的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标准与价格评估体系,逐项检查验收项目工程,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建立健全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监管体系,切实改进监管工作方式,建立快速反应的监管巡查与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土地整治项目资金专项监管,加强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工程建设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资金审计。

四、完善实施后评价和调整制度

加强土地整治规划实施动态管理,跟踪规划实施成效、评价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分析规划实施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统筹安排规划任务。土地整治项目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按规划方案实施,涉及项目区范围、规模、建新区位置和面积、周转指标使用额度等,未经项目批准机关批准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因重大调整和不可预测原因,无法按原规划实施而要求变更或撤销的,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五、创新土地整治工作实施模式

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可行路径。在规划引导控制下,鼓励农民自主型城镇化,在一定范围内允许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为质押,开展商业信贷。鼓励进城农民退出宅基地,积极探索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的可行方式。

第五节 完善土地整治激励机制

一、建立农用地整治经济激励机制

妥善运用省级补助资金,加大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补充耕地区域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充分调动区(县)镇(街道)两级和农民保护耕地和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的积极性,加强农用地整治工程后续管理工作力度。

二、深化建设用地整理激励机制

在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完善“三旧”改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其他城乡建设用地整理的激励机制,推动和深化以土地公开市场建设和土地交易程序规范、土地产权制度、利益共享机制等为主要内容的相关的制定,鼓励各类企业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有效调动各方实施改造的积极性。

三、探索土地复垦激励机制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土地复垦。综合运用退还耕地占用税、补充耕地指标奖励、经济补贴等手段,调动土地复垦义务人、社会投资主体、土地权利人以及县镇两级等参与土地复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实行土地整治工作奖惩制度

建立土地整治与财政奖惩相挂钩机制,对土地整治工作积极性高、项目完成质量好、土地整治成效显著根据具体情况实行分类补贴或奖励,对滥用滥占、随意改变土地整治目标任务的要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或项目安排。

第六节 强化土地整治基础工作

一、加强土地整治权属管理

做好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充分发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在土地整治管理中的基础作用。充分尊重,接受群众监督。探索土地整治项目区耕地集中流转的有效途径,完善农民利益保障和风险防范机制。土地整治后存在权属争议时,应按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和村规民约进行调解。整治后权属不明确的,项目不得通过验收。

二、加强整治机构队伍建设

要加快建立与土地整治任务相匹配的专业队伍,落实人员编制,解决工作经费,充实专业人员;要进一步完善土地整治工程项目管理相关制度措施,确保项目规范实施和阳光运作;要强化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监管职责,转变各级土地整治机构职能,加强廉政风险排查,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廉洁自律。

三、推进土地整治信息化建设

采用3S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建立土地整治规划信息系统和土地整治规划管理数据库。充分利用土地整治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认真做好土地整治项目报备,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依据数据库对项目立项、实施进行管理,实现土地整治项目全面全程信息化监管。加强土地开发整理的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实用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在三维空间内对土地资源信息进行定性、定量和定时分析,做到“一张图”管理,向有关部门提供土地资源的基础信息和规划服务,并能对土地整治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系统反馈。

附表

附表1 潮州市土地利用现状表(2010年)

单位:公顷、%

一级类 二级类 水田 耕地 水浇地 旱地 果园 园地 茶园 其他园地 有林地 林地 灌木林地 其他林地 天然牧草地 草地 人工牧草地 其他草地 城市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建制镇 村庄 采矿用地 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 铁路用地 公路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农村道路 机场用地 港口码头用地 管道运输用地 面积 205.00 1384.93 7078.58 比例 8.39 0.44 2.25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一级类 二级类 河流水面 湖泊水面 水库水面 坑塘水面 沿海滩涂 内陆滩涂 沟渠 水工建筑用地 冰川及永久积雪 设施农业用地 田坎 其他 土地 盐碱地 沼泽地 沙地 裸地 面积 6912.34 0 3392.68 比例 2.20 0.00 1.08 45284.09 14.39 11151.22 458.24 3. 0.15 17222.52 5.47 3592.7 676.86 1788.91 1068.33 0 282.58 1028.23 0 1.3 10.36 1923.53 1.14 0.22 0.57 0.34 0.00 0.09 0.33 0.00 0.00 0.00 0.61 1078.01 34. 2323.44 0.74 35225.22 11.20 0 0 3650.45 2223.32 4563.53 21159.87 1202.86 5.02 222.49 2152.86 2277.43 0 52.26 0 0.00 0.00 1.16 0.71 1.45 6.73 0.38 0.28 0.07 0.68 0.72 0.00 0.02 0.00 注:1.比例为各类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 2.可调整地类面积为13473.65公顷。

附表2 潮州市土地整治规划控制指标表

规划目标 指标项 公顷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 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片数 可提高基本农田耕地质量等级 补充耕地规模 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 土地复垦补充耕地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补充耕地 农村建设用地 整理补充耕地 “三旧”改造规模 土地复垦 建设用地复垦 14763 亩 220095 约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指标属性 7(片) 1(个等级) 1519 1487 0 32 0 3279 279 1349 22785 22305 0 480 0 49185 4185 20235

附表3 潮州市土地整治规划指标分解表

单位:公顷

区县 潮安区 饶平县 湘桥区 合计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 5267 7666 1740 14673 补充耕地规模 255 1131 133 1519 “三旧”改造规模 1803 656 820 3279 建设用地复垦 829 347 173 1349

附表4 潮州市土地整治潜力汇总表

单位:公顷

农用地整理 县区 整理规模 潮安区 饶平县 湘桥区 总计 可补充耕地面积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整理规模 7708.02 2140.52 871.56 可减少建设用地面积 3221.86 781.70 114.98 4118. 可补充耕地面积 83.93 0.00 0.00 83.93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 整理规模 3249.32 2233.36 1634.91 7117.59 土地复垦 复垦规模 172.04 363.81 113.92 9.77 可补充耕地面积 0.00 0.00 0.00 0.00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 可补充开发规耕地面模 积 71.62 58.53 19313.83 3510. 25108.40 4998.97 5159.57 1362.22 460.18 376.07 18.94 15.91 49581.80 9871.73 10720.10 550.73 450.51

附表5 潮州市土地整治重点区域表

单位:公顷

重点区域名称 韩江平原农用地整理重点区域 黄冈河流域农用地整理重点区域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区域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重点区域 土地复垦重点区域 潮安区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区域 饶平县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区域 湘桥区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区域 整治类型 农用地整理 农用地整理 整治规模 可补充耕地面积 1731.01 1700.50 122.32 629.90 0.00 0.00 0.00 0.00 0.00 .92 城乡建设用地整理 1459.50 城乡建设用地整理 248.76 土地复垦 综合整治 综合整治 综合整治 15.59 552.56 929.52 222.72

附表6 潮州市土地整治重点项目表

单位:公顷、万元

项目编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项目名称 潮安区江东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潮安区金石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潮安区浮洋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潮安区归湖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饶平县钱东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饶平县联饶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饶平县新圩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饶平县新塘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湘桥区官塘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潮安区江东镇农用地整理项目 潮安区归湖镇农用地整理项目 饶平县樟溪镇农用地整理项目 饶平县浮山镇农用地整理项目 饶平县联饶镇农用地整理项目 饶平县新塘镇农用地整理项目 湘桥区官塘镇农用地整理项目 潮安区庵埠镇“三旧”改造项目 项目类型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农用地整理 农用地整理 农用地整理 农用地整理 农用地整理 农用地整理 农用地整理 城乡建设用地整理 项目规模 533.33 333.33 600.00 600.00 1098.82 300.47 404.72 445.24 200.00 47. 75.99 90.72 202. 208.82 246.16 42.81 2.94 可补充耕地面积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1. 68.39 82.63 181.71 188.93 224.93 41.41 0.00 投资规模 960.00 600.00 1080.00 1080.00 1977.88 0.84 728.50 801.43 360.00 326.87 536.86 8.65 1426.42 1483.10 1765.70 325.07 5503.68 建设期限 2011-2015年 2011-2015年 2011-2015年 2011-2015年 2011-2015年 2011-2015年 2011-2015年 2011-2015年 2011-2015年 2011-2015年 2011-2015年 2011-2015年 2011-2015年 2011-2015年 2011-2015年 2011-2015年 2011-2015年

项目编号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项目名称 潮安区枫溪镇(区)“三旧”改造项目 饶平县黄冈镇“三旧”改造项目 饶平县钱东镇“三旧”改造项目 饶平县联饶镇“三旧”改造项目 饶平县饶洋镇“三旧”改造项目 湘桥区城西街道“三旧”改造项目 湘桥区凤新街道“三旧”改造项目 潮安区赤凤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饶平县上饶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潮安区登塘镇土地复垦项目 潮安区归湖镇土地复垦项目 饶平县建饶镇土地复垦项目 湘桥区凤新街道土地复垦项目 饶平县柘林镇亚太码头围海造地项目 潮安区东凤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饶平县新丰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湘桥区意溪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总计 项目类型 城乡建设用地整理 城乡建设用地整理 城乡建设用地整理 城乡建设用地整理 城乡建设用地整理 城乡建设用地整理 城乡建设用地整理 城乡建设用地整理 城乡建设用地整理 土地复垦 土地复垦 土地复垦 土地复垦 后备土地资源开发 综合整治 综合整治 综合整治 项目规模 94.31 29.28 13.47 5.79 5.18 .29 37.91 11.49 7.36 13.05 3.74 5.26 9.49 49.19 552.56 925.52 222.72 7484.14 可补充耕地面积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92 4.56 投资规模 建设期限 1768.32 2011-2015年 812.16 2011-2015年 25215.84 2011-2015年 10838.88 2011-2015年 9696.96 2011-2015年 120350.88 2011-2015年 70967.52 2011-2015年 375.72 240.67 91. 26.34 37.04 66.83 2011-2015年 2011-2015年 2011-2015年 2011-2015年 2011-2015年 2011-2015年 362.50 2011-2015年 36966.42 2011-2015年 8010.26 2011-2015年 211749.05 2011-2015年 158393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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