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专项治理的方案
根椐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印发《2017年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及要求,为加强对我校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的预防和处理,我校决定开展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专项治理。经学校校务办公会议研究,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预防欺凌和暴力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本校全体学生 三、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7年3月—4月
1. 集中开展宣传和教育活动。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及暴力行为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措施和方法等。
2、组织学生围绕《遵纪守法、珍爱生命、共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思想教育活动,根据本校实际进行讨论反思。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
沟通、交流能力。
3. 完善制度。制定完善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 加强预防。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5、排查建档。学校领导班子和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学生之间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通过与学生谈心、交流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发生过激行为。要加强对特殊留守青少年的教育管理,摸清底细、建档造册,积极利用好家校沟通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要特别关注学生的课业和心理负担,防止因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压力引发事故案件。要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仇视社会或扬言滋事报复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细致排查,属于校内人员的学校要切实做好工作,并逐一建档,落实专人加强管控,如涉及校外的应立即向等部门报告。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
6. 及时处理。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第二阶段:2017年5月—6月
我校要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 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排查建档、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2017年6月26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发生。要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疏漏发生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按照“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处室和教职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坚决防止有规定不执行、有制度不落实、有责任不追究的倾向。
2、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与个人的提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绩效工资挂起钩来,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照有关规定,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驻马店市第***中学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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