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麻醉医师麻醉前访视、病情评估及麻醉前签字的内容。确保麻醉医师按统一规定进行麻醉前访视、病情评估及麻醉前签字。
二、工作规范
(一)麻醉医师到病房查阅病历,访视患者,核对患者姓名、年龄、住院号等患者基本信息。 (二)复习病历,着重了解患者现病史、个人史、既往史、手术麻醉史和治疗用药史。了解患者的心、肺、肝、肾、脑等重要器官功能状态。对各种实验室检查、辅助检查结果进行仔细复习。
(三)对与麻醉实施密切相关的器官和系统进行重点复查。
1.呼吸系统:参阅胸部影像学资料等判断患者是否存在呼吸道异常及胸部病变。 2.心血管系统:对患者目前心功能情况做出评估。
3.脊柱:对拟进行椎管内麻醉的患者,应明确脊柱有无病变、畸形、外伤及手术史,穿刺点临近组织有无感染,是否存在出血性疾病或正在接受抗凝治疗。复习脊柱影像学资料等,了解脊柱的活动情况。对有脊椎疾患(如:椎体骨折、椎间盘突出等)或不明原因的腰、腿疼及正在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原则上禁用椎管内麻醉。
4.气管插管条件评估:术前应对所有患者气管插管条件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张口度、Mallampatti分级、颈部活动度、甲颏距离等,并注意有无小下颌、牙齿松动、义齿、牙齿美容。了解是否存在困难插管史等。
5.体表血管:观察颈外静脉及外周静脉,估计有无穿刺困难。如需行桡动脉置管直接测压者,需做Allen试验。
(四)了解手术情况:访视时需向手术医师了解手术情况,包括体位、手术范围、难易程度,以及是否需要特殊的麻醉技术(如低温、控制性降压等)。
(五)病情评估分级:根据麻醉前访视结果,将病史、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资料,结合手术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患者的全身情况及麻醉耐受力做出较全面的评估,确定患者的ASA分级,决定是否还需要做进一步的检查,是否需要请专科医师会诊。
(六)对新开展手术或麻醉方法、高风险择期手术、重大疑难及特殊手术的麻醉,术前必要时参与多科的术前讨论,共同制订麻醉方案,对手术和麻醉中可能发生的困难和意外做出评估,充分做好麻醉前的准备工作。
(七)术前谈话和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
1.麻醉医师进行术前访视时,应根据病情和手术情况,将麻醉方式和过程告知患者/授权委托人/监护人,告知可能发生的危险、并发症或副作用,并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
2.在实施麻醉或给药前必须取得有效的知情同意书。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时应获得麻醉医师根据病情需要使用自费药物、是否使用术后镇痛泵的权力。
3.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应获得在危机意外情况下,麻醉医师可以根据病情实施紧急抢救工作的权
力。
(八)麻醉前准备事项的告知及解释
向患者告知及解释麻醉前准备和注意事项,包括禁食、禁水时间,治疗药物的服用时间,对活动义齿、配饰物等处理方法。
(九)按规定书写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风险评估表等病历内容。
三、麻醉科、医务科对本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纳入科室综合目标考核和个人年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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