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1 目 的
根据集团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和流程再造”的要求,为规范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结构、要素、内容,明确规章制度的制定、审批、颁发、修改、变更、废除流程,落实规章制度的日常执行和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2.1 本办法适用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
2.2 本制度所定义的规章制度是指:公司对各项行为及业务活动所制定的各种规则、程序、办法的总称。是公司全体员工在各项行为和业务活动中,共同遵守的规范和准则。
2.3 规章制度具体应包括:管理制度、管理办法、规定、内控制度、准则、实施细则、业务操作规程、工作流程、岗位责任制、通知等制度性文件。
3 部门制度管理职责
3.1 稽核部是公司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仲裁工作,并负责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最终解释。
3.2 各业务部门,负责起草、修订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并负责颁发后的贯彻执行。
3.3 办公室对于已确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编排文号,打印下发,并存档管理。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4.1 制定规章制度应符合党和国家及行业的各项方针、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工作的管理需要。
4.2 公司的规章制度要力求规范、完整、统一,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4.3 公司的规章制度必须有利于保证业务活动及管理活动的开展,并有利于充分调动和保护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4 规章制度一经颁发,即具有严肃性、权威性、稳定性和强制性,公司所有员工及公司所有业务、管理活动都严格遵守。
4.5 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审批、颁发遵从以下程序:
4.5.1 公司的规章制度,原则上由稽核部会同有关业务部门提出。
4.5.2 规章制度一经提出后,由有关业务部门在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基础上,慎重拟定,由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如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其他业务部门相关,则提请相关业务部门协商、会签,稽核部审核并会签后,报送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最终由总经理签发。
4.5.3 公司办公室负责编排文号、打印,并以公司文件形式颁发。公司所有规章制度办公室和稽核部均应存档。
第 1 页 共 3 页
4.5.4 对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除履行上述程序外,必要时,还要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4.6 规章制度的修改、变更、废除,应遵循以下程序:
4.6.1 规章制度一经颁发,即行生效,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私自更改、废除。
4.6.2 当管理活动和业务活动发生变化,致使现行规章制度不适应新业务需要时,由业务部门或稽核部及时组织修改、变更或废止。若现行制度仍然正确可行,但不能满足新业务的需要,则可采用颁发“补充规定”方式解决,并按“4.5”的程序进行。新规章制度颁发的同时,旧规章制度宣布废止。
5 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及监督管理
5.1 规章制度一经颁发,相关业务部门须组织员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规章制度所描述的各项规定、方法、业务程序等,并在日常活动中加以贯彻执行。 5.2 稽核部负责对公司所有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监控,并适时就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作出分析。
6 规章制度的结构、要素及附件、规格、样式
6.1 规章制度的结构、要素一般应由以下部分组成: 6.1.1 目的。是指制定本制度的目的。
6.1.2 适用范围。是指本制度主要调节的对象和范围。
6.1.3 术语(概念)描述。是指本制度中所涉及到的主要的需要解释的概念或术语。
6.1.4 相关部门职责。是指本制度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对本制度所规定的内容有权并应当做什么,怎样去做。
6.1.5 管理内容与要求。是指本制度管理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
6.1.6 附件。规章制度附件应包括本制度所设计的流程图、凭证及其他附件样式。
6.2 规章制度、流程图、调查报告等应以A4纸为文件用纸规格标准;其他凭证应以A4纸的1/3倍或1/2倍为规格标准,根据具体需要而定。 6.3 各种凭证应在左右上角分别标有“公司名称”和“徽标”。详见附件《发文稿纸》。
6.4 各业务部门所拟定的规章制度应按上述结构、要素及格式拟定,如其中某组成部分无需说明可省略。
7 执行与解释权
7.1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属稽核部。 8 附件
8.1 《规章制度拟定、审批、颁发流程图》 8.2 《发文稿纸》 8.1附件
第 2 页 共 3 页
规章制度拟定、审批、颁发流程图
总 经 理 Y ⑧ Y ⑥ N 签
发 N 主管副总经 ⑨ ⑦ ⑤ Y 理
拟定规划管理部 ① ④N 提出申请并提 ③ 意见回复 会出签申 主办业务部门 后请 提交 ②会签 ② 会签后返回 规 划管 相关业务部门 理 打印下发 ⑩ 打印下发⑩ 部核
签
办 公 室
办公室存档
第 3 页 共 3 页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