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操作注意事项:
1.作业人员需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作业前检查粉尘作业场地,操作工位整洁,安全通道畅通,照明灯具无尘,打磨机具表面无积尘,电气线路绝缘层完好,防静电连接完好,超温报警器正常,逐项认真填写粉尘作业安全检查表,有异常,应立即处理,禁止自行维修机械设备,照明灯具等用电备,机械防护装置缺失或故障,严禁作业。
3.检查打磨机具,检查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可靠;机械设备异常应立即向上级报告,等候处理。
4.检查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好防护眼镜,护耳器,防尘口罩,不可穿着化纤质地的工作服和带针钉的工作鞋。
5.先打开通风机,通风5分钟后,方可做作业准备。
6.有下列现象,应立即停止作业:
A.管道温度异常;
B. 集尘管道、除尘器的任何部位破损,粉尘外泄;
C.打磨机具异常声响,电机表面温升异常;
D.发现有事故征兆;
7.严禁在岗位上吸烟,使用明火作业。
8.收集的铝镁合金粉尘盛装在设有防静电的托盘,降温后,装入包装袋入专用库房。木工粉尘应散开,等候自然降温后装袋入库。
9.铝镁合金粉尘岗位,严禁配置,使用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水剂型灭火器,严禁使用室内消防栓扑救铝镁粉尘火灾,亦不可使用水及其他液体降温。
10.岗位出现事故征兆,应按粉尘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处理。
11.下班后,应清洁作业场地地面粉尘,清理集尘管道和除尘袋,严禁使用发火花工具敲打管道金属部位;严禁使用压缩空气吹扫;切断岗位所有电源开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岗位下班。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