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审核程序 1 目的 对评价报告进行审核,确保安全评价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安全评价通则、安全评价导则以及合同的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所评价项目的报告形成全过程进行控制管理。 3 职责 3.1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评价报告; 3.2项目组负责评价报告编写、自审工作,以保证评价报告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全面性; 3.3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负责委派该项目内部审核人员,对评价报告进行内部审核; 3.4 技术负责人对评价报告的总体进行审核,并负责评价报告的定稿; 3.5过程控制负责人对评价报告编制过程控制是否满足要求进行审核。 4 工作程序 4.1报告审核过程流程,见表3 4.2 评价报告自审 项目组形成评价报告书初稿后,项目组组长会同项目组全体成员对评价报告进行校验,校验的主要内容包括: 1)报告是否完整,是否满足并达到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 2)危险和有害因素识别是否充分,评价方法是否适宜; 3)数据是否可靠,计算是否准确无误; 4)论证是否科学,推理是否合理; 5)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是否科学、具体、可行; 6)评价结论是否客观、公正、准确以及评价报告的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等。 4.3 评价报告审核过程 4.3.1内部审核 1)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负责委派该项目内部审核人员,审核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非项目组成员的评价人员或技术专家; (2)熟悉被评价项目的生产工艺、装置等; (3)有丰富的行业工作经验; (4)客观公正。 2)评价报告内部审核主要包括: (1)评价依据是否充分有效; (2)危险和有害因素识别是否充分; (3)单元划分是否合理 (4)评价方法是否适宜; (5)对策措施是否可行; (6)结论是否正确; (7)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8)文字是否准确。 4.3.2技术负责人审核 内部审核后,技术负责人对评价报告的总体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 1)现场收集资料的完整、有效性; 2)危险和有害因素识别的充分性; 3)评价方法的合理性; 4)对策措施的针对性; 5)结论的正确性; 6)格式、文字的符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