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内在规律性
一
农业现代化发端于西方,这是一个自西方资产阶级革命以来就已经开始了的漫长而艰难的动态演进过程。农业现代化是指用现代的科学技术和现代工业为农业提供生产的技术手段和物质手段,用现代农业经济管理方法提供农业生产的组织管理手段,把传统的封闭性农业转变为现代的开放型农业的过程。
一般说来,经济增长中的效率增进具有三个“因子”:制度、技术与组织,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也有三个相互联系、在不同时期起着不同作用、处于不同地位的力量在推动着农业的发展。它们是:土地产权制度及相关制度的变迁,以重化工业为基础的现代技术手段在农业中的大规模采用,以及围绕着“家庭农场、公司农场和合伙农场”而进行的最终以较为完善的合作经济组织形成为标志的农业组织创新。在这三者的历史逻辑关系中,土地产权制度的变迁是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和前提,农业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其广泛应用是农业现代化的决定性因素,而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形成与不断创新则是农业现代化的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而且可以说,只有在形成了完善的农业经济组织之后,制度变迁和技术创新对农业经济发展的推进力量才能被真正地、明显地和完整地反映出来。
众所周知,资产阶级革命打破了封建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垄断权,解除了农民对于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自此,土地作为一种物质载体或外壳,其所体现的不再是封建式依附关系,而是基于市场导向的资源配置过程的参与者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的实质不再是土地的单一产权主体——地主凭借其对土地的垄断以获得超经济意义上的“租”,而是在于土地产权的(作为复合形态的产权)各种主体(.特别是非所有者主体),以市场为指向,行使其分割的部分土地产权,并实现着各自的经济利益,其时,“产权”的核心不再是所有权,
而是实际上的支配权。这种复合产权重心的移位,正如现代意义上的工商企业在打破传统家族制的藩篱之后而成为现代工业化进程的支柱一样,也为农业现代化提供了直接逻辑起点和坚实的制度基础。随后,西方发达国家大体上是从18世纪末19世纪初开始,科学技术广泛应用于农业,使农业现代化进程真正开始。
应该说,农业发展仅仅依靠土地制度变迁是不够的,虽然土地制度变迁是农业发展至关重要的逻辑起点。在没有现代技术创新的传统农业演变过程中,传统农业在其可能的范围内实现了传统农业的集约化——旨在最大限度发挥土地潜力的作物密集、劳动密集和精耕细作农业。作物密集、劳动密集和精耕细作是其相互联系的三个基本特点。但必须指出和强调,传统农业的集约化显然不能算作是农业现代化,已经得到共识的是:现代农业是在应用大机器生产的现代化工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人类社会第一次在农业生产和经营中大规模自觉地应用科学技术和农业机器的结果,也是一种广泛采用以机械——化学技术群为核心的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工业提供的生产资料和科学管理方法的农业。这就是说,没有现代科技在农业中的广泛应用,农业现代化也就无从谈起。
二
从西方农业现代化的漫长实践过程可以观察出,现代化农业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农产品产量获得了空前的提高。农业现代化的技术渗透与应用过程可以被“分叉”为两条轨道,一是大量采用节约劳动的农业机械以替代辛苦的田间劳力耕作的农业机械化,它以英美特别是美国为典型,其目的是提高农业中的劳动生产率,这一进程可分为三个阶段:半机械化阶段(18世纪末——)、主要田间作业机械化阶段(19世纪中期的第一次科技革命——),全盘机械化阶段(20世纪40年代——80年代)。农业机械化之所以以美国为最典型,这不是偶然的,而是由其国情决定的。美国自18世纪后半期独立之后,便开始了大规模的疆土拓殖及西部大开发运动,使其成为世界上人口密度最低的国家之一,人均可耕地面积相当
之大,以至于对美国农业发展而言,其最大的“瓶颈”要素不是土地,而是劳动(农业劳动力),因此,美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从一开始就偏向于能节约劳动并由此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农业机械化过程。
但是,欧洲大陆和日本自工业化以来,其耕地面积增加相对有限甚至有所减少,而在它们的农业现代化进程启动之际,农业劳动力相对于农业发展而言还处于“富余”状态,而农民在从封建制度下的传统农业转向资本主义农业的初始阶段中,大多因为赎买人身自由而贫穷不堪,几乎没有可动用储蓄来添置农业机械化设备,大部分欧陆农民的土地经营规模都很小,如此等等,使欧陆国家和日本选择了另一种农业现代化的技术进程,即注重研究与开发以提高单位土地面积产量即提高农业土地生产率为目标的农业化学技术,形成了农业化学化。当然,需要说明的是,注重以农业化学化为技术嬗变轨迹的欧陆国家及日本并未排斥农业机械化,只是时间上晚于英美国家,历史事实表明,从1880年到1930年,欧陆国家在农业机械化方面开始有了较大发展。
应该说,西方国家通过科学技术对农业运行的两大最基本的投入要素——土地和劳动的渗透,使农业生产率(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获得了空前提高,而且这一过程仍在强有力地继续着。在当今世界,被人们所广泛认知、日益显示其作用并将会成为未来农业发展最重要的农业科学技术是生物技术体系,事实上,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在发展中国家兴起的“绿色革命”就是传统生物技术——遗传育种技术在农业生产(小麦和水稻生产)中的成功应用。现在,基因工程技术的出现和发展使农业生物技术又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人们不仅可以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改良现有农业品种,而且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创造”新的非自然的植物品种,从而使农业发展有可能最终摆脱大自然的苛刻约束而面临着极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我们可以大胆地预测,由于现代生物技术的广泛开发和应用,未来农业将可能名不副实,“农业”之名很可能会被“生物产业”或“生物工业”所取代,尽管这一取代还需要经过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
三
上文对科学技术与西方农业发展关系的描述,旨在说明谁也不能否定科学技术对农业现代化的巨大推动作用,但与此同时,本文的主要目的则是要强调科学技术嬗变及其在农业中的成功应用并非农业现代化的全部。这是因为,按照世界农业发展的一般规律,伴随着农业科技应用所带来的农业产出率的极大提高(农业现代化的技术嬗变进程),终究会引发农业经济运行的一个基本矛盾——农民与市场的矛盾,或者说是极为分散的农户与高度统一的大市场之间的不对称性矛盾。上述农业基本矛盾的直接的外在表现则是农产品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农产品供给主体——农民(农户)对其产出的自给性需求是极为有限的,他们所生产的农产品大部分都是为了满足外部市场的需要,因此,只有农产品能够顺利地商品化而被市场所吸收方能解决农产品的供求矛盾。根据美国农业部统计资料,1926——1927年间,小麦生产的商品化率已达84.6%左右,到1979年,这一指标高达95.99%,其农产品的商品化率已达到相当高的程度。
不仅如此,伴随着农产品商品化过程的是整个西方农业经济运行的市场化,或者说解决农产品价值实现问题直接催生了农业的市场化。这是因为,农产品供求关系的顺畅,需要富有秩序和效率的专业产品市场网络的创新与建设。专业市场网络的建立和完善使农民或农业投资者们能够顺利收回农业投资,并获得相应的投资回报,从而使农业运行成为具有良性循环的真正产业,农业投资者为进一步地提高农业生产率(土地产出率与劳动生产率),迫切需要吸纳已经被科学技术所渗透的高级要素以便来武装他们的农业生产与经营过程,这又促进了西方国家农业生产要素市场的形成与发展。
在商品市场与要素市场逐步完善的基础上,农业的社会化运作才算真正开始。农业社会化运作的实质,是在农业中形成现化农业分工体系。它反映了农业内部分工所形成的各种相关主体与关联产业之间的商品交换关系和利益共享机制,因而,农业社会化与农业市
场化应该是一回事。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早就说过,“分工受市场广狭的限制”——此即所谓的“斯密定理”。这就告诉我们,尽管农业科学技术的开发及其广泛应用将会使农业效率得到很大的提高,但要将这种数量意义上的效率转化成反映农业真正发展意义上的效益,必须要不断地拓展与农业相关的关联产业和相关市场,并在此基础上建构农业内部的分工体系,使农业生产经营走向有组织、有秩序,从而形成分工有序的现代大农业体系。在西方发达国家,以美国为例,在其农业现代化进程中所出现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致包括:农用物资供应系统,它由农用物资市场、资金市场、土地市场等形成;直接农业生产部门,公共农业服务体系以及政府的农业信息服务与协调活动等;农产品运销加工体系,这主要是由农产品的购买、运输、储藏,销售加工等企业组成的一个农业关联产业群,其作用值得注意,它能够通过对初级农产品的进一步加工而大幅度提高农产品的市场附加值,改变所具有的先天贸易劣势,创造并不断开发新的农产品,进而提高农业经营者的收入水平。有资料表明,在美国,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主的产业群的产值和就业人口分别占GDP的1/6以上和全国就业人口的近1/5。当然,由于美国土地资源相对于农业人口而言十分丰富,因而大规模的农场是美国农业经济中的基本生产经营单位,也正因为此,它的机械化程度较高,对抗市场风险的能力强,贸易条件相对于世界各国农业而言十分有利,从某种意义上说,像美国这样建立在优势国土资源条件基础上的高投入——高产出型的所谓“现代农业”的模式对广大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并不可取,但有一点是要密切关注的,那就是,农业现代化是以农业生产经营的分工有序、组织有致作为支柱和外在表现的。
四
对于广大的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中国来说,在日本及欧洲大陆的农业现代化过程中所出现的组织创新方式较之美国模式而言,要显得更具有现实意义。其中,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其农业现代化进程发挥了至关重要而不可替代的作用。欧洲是世界合作社发源地,经过100多年的实践,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已渗透到其农村经济的各个大区域,成为农业经济发
展的甚至可以说是唯一的组织基础,在日本,“农协”早已声振世界,农协在其自身组织结构上更是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各层次所组成的完整的组织体系,农协的经营业务几乎是无所不营、无所不包的,而且具有相当高度的综合性。“农协”与欧洲的“合作社”虽然名称不一,但实质是相同的,我们可以把它们统称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或者更精确地称它们为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日本及欧洲大陆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产生和完善是有其必然性的,除去前述一般原因(作为继土地产权制度变革、科技广泛应用于农业之后的第三大创新——构建农业组织框架及内在组织机制)外,都有一个有别于美国的特殊诱因,即在这些国家所客观存在的由土地资源稀少而导致的人地制约因素,使直接农业主体的土地经营规模单位较小。分散的在小规模土地上经营的农户面临的经营风险大、抗风险能力弱、与外部经营主体(工商企业)的谈判能力低。在此情形下,他们要想获得社会化的销售服务、生产资料购买和技术指导服务,要么依赖于以营利为目的外部经营主体而任由其掌握自己的命运,要么是自己组织起来,以相互扶持、自愿合作为原则,成立合作社,参与市场竞争,以获得自己应得的经济利益。事实上,在这些国家,合作经济组织的运作可以直接带来以下收益:第一,在生产交易中统一行动,扩大交易规模,增强谈判能力,减少中间商的盘剥。第二,在资金融通方面互相合作,谋求政府支持帮助,形成农业经济的信贷网络,如法国在1990年,农业信贷银行系统为农业企业的融资占农业贷款总额的95%。第三,在农产品加工方面,则力求合作经营,共享农产品增值的附加利益,联合起来的农产品加工业延伸并发展,使其摆脱了原有的单纯的只处于初级农产品——原料生产者的劣势地位。第四,在共同使用现代化大型农业机械和设施方面,使本不能单独购买大型农业机械的农户甚至小型农户能够共同使用现代化大型农业机械和设施,互通有无,降低成本,提高使用效率。第五,在农业内部分工日益深化的过程中,能够共享各种信息、知识、技术与服务。这些来自于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综合收益表明了组织创新在农业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综上所述,可以认为,西方农业经济组织的创新与演进是西方农业现代化的关键之所在。
随着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启动,我们认为有两大突破需要完成:一是实现农业运行从“自给性方式”向“市场型方式”转变,其中关键的任务是为农业日益增加的产出努力扩张其市场疆域;二是要使农业摆脱其以低级要素为基础的运行体系,而使得农业也有机会吸纳社会资源中产业发展的高级要素(如外源式的融资、现代的农业技术和人力资本等),从而相对地改变其“弱势产业的地位”。这两大突破无疑标志着农业运行过程的逐步有序化,而其有序化的基础必然是经济农业组织的创新,换言之,适应农业发展需要而产量而产生的广泛的组织创新将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强劲“内生”动力。一方面农业可以吸纳足够的高级要素进入农业运行体系,从而改变其依赖外生性的被动局面;另一方面在前者的基础上,农业的产出结构将不断高级化,这不仅表现为传统产品的升级换代,而且更重要的是表现为引导消费潮流的农业产业将不断涌现,“产业分化”必将改变农业被动适应市场需求的局面而呈现出发展“强势”。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