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公司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为确保GPS车载终端的信息传输畅通,实现GPS车辆监控平台对车辆的实时监管,根据交通运输部55号令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职责
1、教育职工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使驾乘人员认识道路运输GPS监控管理对于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自觉接受企业的管控。
2、认真执行GPS安全监控各项规章制度、监管职责,建立健全GPS道路运输监控,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3、使用道路运输车辆上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一)《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 (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 (三)《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056)。
4、定期对本企业的道路运输GPS监控情况组织检查,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总结经验。
5、车载GPS终端出现故障时及时汇总登记,联系GPS运营商进行更换或维修,确保车辆监控的畅通。 二、驾驶员职责
1、确保GPS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严禁私自拆除、改变或改装车载终端结构,车载终端不能正常工作时应及时向公司反映,进行更换或维护。
2、严禁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保持终端信息畅通。 3、严禁恶意屏蔽或干扰车载GPS终端信号,致使车辆无法监控。
4、严禁车辆终端不在线时营运车辆,待车载终端工作正常后方可恢复营运。 5、遵守各项行车安全制度和运营规定,对监控平台提醒的违章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 三、维护人员职责
1、对新入户车辆安装规定要求的GPS车载终端设备和回收报废车辆的GPS车载终端设备。
2、定期对车载GPS终端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严格按照有关规程的要求进行计划检修和处理日常故障,力求使所修设备尽快恢复原有功能,并确保检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4、认真详细地做好维修记录。
5、爱惜检修工具、设备、仪器仪表,不浪费检修消耗性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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