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驾驶员聘用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要求,为确保旅客运输车辆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所聘用的驾驶员证件齐全有效,安全意识较强,驾驶技术过硬,符合客运驾驶人条件,特制定本制度。
驾驶员必须经交警部门审核合格并持有有效合格驾驶证件。 2、依照劳动合同法,严格客运驾驶员录用条件,统一录用程序。驾驶员必须经公司安全办公室面试,审核客运驾驶员安全行车经历和从业资格条件,进行驾驶适应性检测,并出具交警部门3年无事故证明,同时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方可录用。
3、聘用驾驶员必须掌握相关道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应急处置基本知识和能力。
4、驾驶员必须具备三年或二十万公里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5、聘用驾驶员的条件:对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不得聘用其驾驶客运车辆。
6、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良好的驾驶操作应变能力和稳定的心理状态,且不具有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
7、积极参加公司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教育及安全生产活动培训学习,增强安全意识。
8、公司并对其实际操作技术进行考核,驾驶员不达标的将进行专门培训,经培训仍不达标的不予录用。
9、驾驶员要服从公司管理,接受、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杜绝超速、酒后或疲劳驾驶,严格自觉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10、驾驶员录用程序:(1)、应聘者提出申请;(2)、从业资格审查;(3)、驾驶技能和综合素质测试;(4)、审核备案;(5)、正式录用,签订聘用合同;(6)、岗前培训及试用期考察。 11、驾驶员试用期为3个月,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二、客运驾驶员岗前培训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要求,为确保旅客运输车辆安全运行,保证驾驶员具有相应的理论知识和操作能力,安全意识较强,驾驶技术过硬,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强化安全生产能力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1、对公司确认录用的客运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
2、客运驾驶员岗前理论培训不少于12学时,主要是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特点,教育其掌握和了解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行车知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职业道德、安全告知知识、应急处置知识、公司有关安全运营管理的规定等。 3、客运驾驶员实际驾驶操作不少于30学时,由指定老驾驶员带领,以熟悉车辆性能、客运线路、驾驶操作以及服务要求等为主要内容。
客运车辆性能主要包括客运车辆的构造常识,操作装置及其操作方法,应急安全装置及其操作方法车辆的通过性等;客运线路情况主要包括线路里程、各路段的道路等级及限速规定、各路段的道路类型、危险路段、各路段的气候特点以及其他安全行车注意事项。 4、理论培训中应尽可能的采用图像、动画、录像等多媒体教学方法,使教学内容形象、生动,增强教学的趣味性,实际驾驶操作培训可以根据自身的业务需求和培训要求,适当增加实际驾驶操作培训时间。 5、客运驾驶员的岗前培训由安全办公室负责实施。
6、客运驾驶员的理论培训于每年的4、6、8、10月随同总公司职工年度轮训进行培训,其他时间需要进行岗前培训的,由安全办公室根据经营需要另行安排。
三、客运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要求,为强化客运驾驶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驾驶本领,增强应急处置能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车辆安全运行,特制定客运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公司安全办公室负责对客运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教育培训每两年为一个周期。
2、教育培训内容为学习法律法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技能训练、职业道德教育、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置知识等。 3、公司组织和督促驾驶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驾驶员参加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和条件。
4、驾驶员每月应接受不少于2次的安全教育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小时。公司确定教育培训时间为每月3号、16号晚间进行,安全办公室聘请、交通有关部门及律师等相关专家讲授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要点。
5、公司安全科负责对客运驾驶员每月一次的违法和事故信息查询,并及时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和处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客运驾驶员进行安全警告、集中教育、分类处罚,对有重大安全隐患或不符合资格要求的客运驾驶员依据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及时做出调离岗位或辞退处理。
6、每季度组织一次对驾驶员的教育与培训效果进行考核,采用考试、询问、谈话等方式进行。
7、安全办公室要按照有关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档案的内容为:教育培训计划、培训的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授课人、参加培训人员的签名、考核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签名、培训考试情况等。
8、建立驾驶员培训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四、客运驾驶员从业行为定期考核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要求,为确保旅客运输车辆安全运行,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增强业务理论知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广大乘客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目标考核制度。
1、客运驾驶员从业行为考核周期为3个月,时间为每季度末。实行
驾驶员优胜劣汰竞争机制,提高驾驶员的整体安全素质。
2、客运驾驶员从业行为考核由安全办公室负责实施,应将客运驾驶人从业行为定期考核与诚信考核相结合。
3、驾驶员诚信考核是指对驾驶员在道路运输活动中的安全生产、遵守法规和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的综合评价,是加强对驾驶员素质和从业行为动态监管的有效手段。考核内容为:(1)、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情况;(2)、遵守法规情况:违反道路运输相关法律、行规、规章的有关情况;(3)、服务质量情况:服务质量事件和有责投诉的有关情况,服务质量进行等级评定,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4、客运驾驶员从业行为定期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客运驾驶员违法驾驶情况、交通事故情况、服务质量、安全运营情况、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参加教育与培训情况以及客运驾驶员心理和生理健康状况等。 5、考核办法
(1)、对驾驶员的职业道德、安全意识教育和运输法规、业务等以考核表的方法做出考核评价。
(2)、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信息。
(3)、是否实行安全学习签到制度,有无参加公司定期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活动。
(4)、是否存在心理及生理健康状况等情况。
(5)、考核结果与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挂钩。经考核合格的予以奖
励;不合格的根据严重程度分别进行警告、调离、罚款、辞退等措施。 五、客运驾驶员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要求,为确保旅客运输车辆安全运行,保证聘用的驾驶员证件齐全有效,便于掌握驾驶员相关信息和核实,从源头上为客运提供从业人员的安全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由安全办公室负责建立客运驾驶员信息档案并指定专人管理,妥善保管客运驾驶员信息档案,与交警、交通等主管部门信息共享。 2、客运驾驶员信息档案管理主要包括:档案材料收集、分类归档、档案的维护和保管、档案查阅、档案销毁、相关部门职责、保障措施、违规处罚措施等内容。
3、客运驾驶员信息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及时收集驾驶员各项安全信息,并及时完善补充。信息档案进行集中管理,立卷归档的材料有安全办公室收集齐全,交由专门管理人员进行集中管理。
4、客运驾驶员信息档案内容:驾驶员驾驶证、上岗证、身份证、即时证明、客运驾驶员体检表、安全驾驶信息、诚信考核信息、驾驶员聘用审核表、交警部门开具的3年内无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违章违法记分情况、定期考核信息及继续教育记录、安全学习与培训记录、奖惩记录等。
5、客运驾驶员在调离、辞退时,驾驶员信息档案要撤销并封存。
六、客运驾驶员调离和辞退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要
求,为监控驾驶员从业行为过程,促使驾驶员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规及规章,做到牢记责任、诚守信誉、文明从业,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确保旅客运输车辆安全运行,确保广大乘客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客运驾驶员调离和辞退制度。 1、驾驶员调离或辞退由安全办公室负责审核并执行。
2、公司将针对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12个月)内,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被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客运驾驶人给予调离或辞退。
3、对诚信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要进行教育和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调离驾驶员工作岗位,不得安排诚信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承担具有重大政治和国防战备意义、社会影响大、安全风险高的运输生产任务,不得安排其承担“黄金周”和“春运”期间的道路旅客运输任务。
4、驾驶员身体状况不符合有关客车驾驶和相关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调整工作的,公司将予以调离或辞退。
5、驾驶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公司将予以调离或辞退。
6、出现多次违法记录,未及时处理的;发生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公司将予以调离或辞退。 7、饮酒后驾驶客车车辆的驾驶员公司将予以调离或辞退。 8、驾驶员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和超员百分之二十的公司将予以调离或辞退。
9、将车辆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公司将予以调离或辞退。
10、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公司将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11、驾驶员如有出现不服从公司各项管理规定、不听从统一调度、有严重违法违规、有虚报个人信息资料的公司将予以调离或辞退。
七、客运驾驶员安全告诫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要求,为了强化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规范驾驶行为,积极做好事故防范,充分体现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理念,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管理人员针对不同情况制定告知方案。
2、安全管理人员对客运驾驶员出车前进行观察、问询。观察、问询的内容包括:精神情况、情绪表现、身体状况、家庭状况、休息与睡眠情况、是否饮酒或服用药物等,确定驾驶员是否符合安全行车的基本要求。
3、安全管理人员对客运驾驶员出车前进行告知,告知内容包括:严禁三超一疲劳及酒后驾车、开车前向旅客的安全告知、高速公路及特殊路段行车注意事项、恶劣天气下的行车注意事项、夜间行车注意事项、应急驾驶操作程序、进出客运站注意事项等、禁止捎带货物、严禁“三品”上车。叮嘱驾驶员牢记安全第一,谨慎驾驶,不超员、不
超速,按规定途中休息等。
4、安全管理人员要检查驾驶员所携带的驾驶证、驾驶即时证明、从业资格证、行车证和车辆道路运输证是否齐全有效,车辆当日安全例检是否合格。
5、如发现驾驶员有饮酒、生病、或者情绪不良者及时报告公司安全办公室处理,暂时不予放行,待安全办公室处理完毕后按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给予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放行并告诫驾驶员不得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6、安全工作人员如特殊情况不能到发车现场时,通过电话、手机短信、GPS信息等其他有效途径进行安全告诫。
7、督促驾驶员每天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
8、安全人员仔细填写告诫记录,告诫记录需长期保存。记录内容包括:驾驶员的姓名、年龄、所属单位、车辆号牌、运行线路;告诫的时间、地点;重点查看的结果和告诫效果以及必要的处置情况。告诫及特殊情况处置完毕后应由驾驶员签字确认。
八、防止客运驾驶员疲劳驾驶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要求,为确保旅客运输车辆安全运行,保证聘用的驾驶员能够在驾驶车辆时拥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健康情况、防止疲劳驾驶,从源头上为客运提供从业人员的安全保障,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合理安排运输任务,防止客运驾驶员疲劳驾驶。疲劳驾驶严重影响行车安全,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主要表现在:(1)、感知能力下降。(2)、注意力下降。(3)、反应能力下降。(4)、操作能力下降。
2、驾驶员每人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特殊情况下可延长2小时,但每月延长的总时间不超过36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对于单程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600公里)的客运车辆,应当配备两名以上客运驾驶员。对于超长线路运行的客运车辆,积极探索接驳运输的方式,创造条件,保证客运驾驶员停车换人、落地休息。要合理安排班次,尽量减少夜间运行时间。 3、在对驾驶员安排方面根据 “白不跑黑、短不跑长、平不跑山”原则组织调度。
4、要做到以人为本,尊重和关心客运驾驶员,减少责备和批评,与客运驾驶员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使驾驶员在工作时间保持愉悦的心情,
5、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客运驾驶人健康体检,对客运驾驶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更全面、更严格的医学检查,帮助驾驶员及早发现病情,及时开展治疗,从而确保驾驶员的行车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九、车辆技术档案相关内容
车型选型表、车辆登记证书、购车、行车证、营运证复印件、附
加税复印件、营运线路审批表、二级维护卡、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汽车总成更换合格证及、汽车大修、车辆改装颜色变更审批表、车辆报废单。
车辆维护制度
根据安全法律法规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要求,依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对客运车辆进行定期维护,确保客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特制订车辆维护
制度:
一、客运车辆的维护作业项目和程序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等有关技术规范规定执行。由机务科下达年度车辆维护计划。
二、道路运输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 1、日常维护由驾驶员在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按一日三检要求执行。其中心内容是清洁、补充和安全检视,并特别注意轮胎气压和磨损程度。
2、一级维护和出入库保养由具备资质条件的车辆维修企业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
3、二级维护由具有资质的维修企业进行车辆维护,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进行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
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检查调整发动机工作状况和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等。维修企业维护完毕后需出具合格证并上线检测,检查合格证交由机务科归档保存。
4、二级维护为三个月一个周期。
三、行车途中出现的车辆故障,由驾驶员负责报修,由公司指定附近具备资质条件的修理厂进行维修或派人前往维修。
四、经检测有故障的车辆以及未按规定进行各级维护的车辆,不得发车运行。
十一、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年度审验检验制度
根据安全法律法规及《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对客运车辆进行技术状况和年审检验,确保客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1、 组织车辆进行技术状况检测和年度审验检验制度,确保车辆安
全技术条件。
2、 由机务科下达车辆维护计划,上线检测车辆技术性能和上线检
测评定技术等级。
3、 营运车辆必须上线检测环保性能,检测不合格重新整改上线检
测,直至合格。
4、 春运时组织车辆配合交通部门上线检测春检。合格车辆发
放春检合格证;凭春检合格证参加春运。
5、 车辆上线检测之前,先行进厂进行技术整修,要求制动、方向、
车容车貌、安全防护设施达到要求。
6、 车辆到期和达不到检测维护等级的车辆,退出营运市场。办理
车辆注销等级。
7、 逾期未年审、年检或年审、年检不合格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十二、派车单制度
一、 客运车辆实施派车单制度。
二、 车辆凭驾驶证、上岗证、即时证明、行车证、出入库检查表报
班发车。
三、 发班人员认为符合相关规定后,签发派车单。并填写车辆、客
运驾驶员、线路基本信息、始发点、中途停靠点、终点等内容。 四、 收车后由驾驶员交回派车单,并填写旅客运输人数、运行距离
和时间、途中休息时间、天气和道路情况等内容。 五、 派车单存档保存,时间不少于1年。
十三、卫星定位装置及监控平台的安装、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要求,为确保旅客运输车辆安全运行,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对车辆进行动态监控,从源头上为客运提供从业人员的安全保障,保证乘客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新车购进后,先行安装GPS监控装置,接入上级规定的监控平台和公司监控平台,然后进行车辆挂牌。
2、由专人进行监控管理,实时监控车辆行驶动态,记录、分析、处
理动态信息,及时提醒、纠正违规行为。确保电源正常供电,履行企业监控主体责任。
3、监控内容应包括,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4、记录分析监控动态信息,对违规行驶现象给予及时提醒。提醒的方式包括短信、电话等。连续出现违章情况的给予处理,包括罚款、停班、解聘等措施。
5、对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留存在案,其中监控数据保存一个月以上,违法驾驶信息保存三年以上。
6、对行驶高速公路的客车,限速100公里/时;肥城至济南限速80公里/时,肥城至泰安80公里/时,肥城至各村镇40公里/时,城市道路30公里/小时,驾驶员应据各路段标示限速情况具体掌握。 7、利用动态监控手段,做好营运车辆调度,及时向驾驶人员发送道路事故情况、安全提示、天气道路预警信息。
8、驾驶员要切实保证GPS正常使用,出现故障的及时报修。对于故意遮挡、损坏、关闭影响正常使用的,给予严肃处理。
9、严格GPS监控平台值守制度,值班人员不得随意脱岗,闲杂人员不得随意入内,要及时记录分析,及时提出警告,对于违规行驶需要处理的,要及时报告领导下达处理决定,值班人员不严格监控车辆行驶动态的,给予处理,严重的调离岗位直至辞退。 10、动态监控工作台账
动态监控台账包括以下内容(表格):
1、异常停车。
2、超速行驶。超速时间、持续时间、超速路段。
3、疲劳驾驶。违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规定的。 4、逆向行驶。 5、不按规定线路行驶。
十四、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基础档案,是企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对于上级主管部门、公司领导掌握安全生产各种情况,准确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依据。根据安全法律法规及《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要求,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制度。
一、安全基础档案应分级管理,安全办公室设专人管理,车间(部门)、班组明确专人管理。
二、安全生产基础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档案分类编目,按照要求整理、归档,确定档案的保存期。
三、档案的移交、借阅应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基础档案交接单,交接双方要签字并妥善保存。
四、安全生产基础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安全生产基础档案的销毁处理工作,并记录归档,妥善保存。
五、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应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和严肃性。有关车间(部门)应认真填写,数据真实准确,严禁随意涂改,如发现有随意造假者,要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六、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基础档案: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成立、相关负责人的任命和职责、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等文件;企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工作计划;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管理人员登记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等。
(2)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应急预案等档案:发布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应急预案的文件;国家法律法规、各级管理部门的文件等。
(3)安全检查档案:开展安全检查的文件、检查方案和计划、检查记录、检查报告等。
(4)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档案:安全隐患排查方案和计划;安全隐患统计;安全隐患治理方案、效果评估报告等。
(5)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效果评价资料等。
(6)运输生产安全事故档案:事故起因、经过、损失等事故描述材料;事故相关各方材料;事故责任认定材料;事故伤亡理赔及处理相关材料等。
(7)安全生产基础投入档案: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台账;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台账等。
(8)应急救援档案:突发事件的描述;应急救援方案措施;应急救援投入及效果等情况的资料。
(9)安全文化建设档案。
(10)安全生产会议、例会档案等。
十五、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要求,为了调动广大员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的必然需求,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是制定、执行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和目标奖惩制度的部门。
二、安全生产奖惩应与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紧密结合,考核应公平、公正、公开,科学、合理,考核结果和奖惩决定应在公司进行通报。 三、对各岗位和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进行考核。一年考核一次。 四、考核依据,依据安全生产计划、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基础文档工作、安全培训、安全活动等。
五、客运公司负责人向主管公司缴纳5500元安全风险抵押金。经考核符合安全生产目标时全额奖励;当不能完成当年安全生产目标时,全额罚处,同奖同罚。
六、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办公室工作人员,分别向公司缴纳400-500元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经考核同奖同罚。
七、在总结全年工作的同时,同时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对涌现出来的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八、建立驾驶员安全奖励机制,年终经考核全年无事故的予以奖励。对于出现违章经营,发生事故的驾驶员按照不同程度给以处罚。 九、惩罚的类型主要包括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停职学习、经济处罚等,其中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以处罚款、赔偿损失、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岗查看、辞退、开除等。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十、处罚的范围。
1、职工人身伤害事故的考核: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领导和事故责任者,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进行处罚; 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的; 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的;
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的; 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的; 7、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但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 8、其他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
9、发生设备火灾、失窃、财产损失等其他事故按有关单项考核规定处理;
10、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的。
十一、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十二、奖励的范围。
1、积极采取先进安全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效果的; 2、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3、禁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的;
4、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操作规范的; 5、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6、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做出贡献,受到上级部门表彰的; 7、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8、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车队、部门、班组、个人的; 9、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一般事故的。 十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制度
第一章 统计的目的
切实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应急统计工作,保障管理部门在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获得及时、准确、全面的统计信息,并加以分析。充分发挥统计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中的作用。
第二章 统计的范围和统计分析工作原则
第一条、统计范围:客运分公司所属营运车辆安全生产事故。 第二条、统计和分析工作原则:
1、建立健全责任明确、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安排专职人员进行统计工作,保持统计工作的连续性,确保统计信息的可靠性。安排足够的统计工作时间。
2、统计人员要对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工作保持严肃性和纪律性。对各部门的月报、年报、快报、分析报告等按照规定上报时间、格式、填报要求、上报方式等认真整理上报。
3、要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资料收集又称统计调差,是指对大量的原始材料进行技术分组,是整改事故统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统计人员应按照企业制定的报告制度,对数据进行整理按照报表等方式逐级上报。
4、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资料整理又称统计汇总,是将搜集的事故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并根据事态统计的要求计算有关数值。
5、逐步建立健全伤亡事故数据库。实现事故信息的有效集成和信息共享,便于事故检索、查询及分析应用,提高效率。
6、强化分析。切实发挥事故统计工作的导向作用,统计人员将汇总整理的资料及有关数值,填入统计报表或绘制统计图,定期召开
分析会,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和企业安全管理情况结合起来,多方位、多角度、多领域地深入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规律和存在的问题,找出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
第三章 生产安全事故紧急报告规定 第一节 生产安全事故紧急报告范围
第一条、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死亡及重伤10人及以上的生产事故,其它重大责任事故。
第二条、车辆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或一次死亡为数虽不足10人但死伤人数之和在20人及以上,或一次事故造成现场车物损失折款100万元以上的行车事故。 第三条、国内社会影响大的行车事故。
第四条、各类险情事故虽达不到上述标准,但死伤人员或涉及人员身份特殊,或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比较敏感,已造成较大影响或易引发其他事端的,亦应及时上报。
第二节 生产安全事故紧急报告内容
第一条、险情及事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一) 险情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二) 险情及事故发生的车辆名称、号码、所有人及经营人; (三) 险情及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以及
当时的环境、道路状况等;
(四) 险情及事故现场的抢险、救治情况;
(五) 险情及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险情及事故的性质、责任及认定依据;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 (七) 险情及事故报告人及报告时间。
第三节 生产安全事故紧急报告程序及时限
第一条、任何人发现事故隐患或事故都有及时报告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险情及事故的报告程序应遵循“逐级上报”的原则,并按上级要求报到最高级。
第三条、发生以上各类事故,事故现场负责人或当事人应在事故第一时间将事故内容上报所在单位和公司安全科,安全科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连同调查报告一并报市交通局和市安监局。对于十分危急的情况,本着适当处置的原则,可以边报告边处理。
第四条、若发生火灾事故,现场人员可先拨打119请求救援;若有人员伤亡,同时拨打120。
第四章 责任追究
对有虚报、瞒报、漏报、伪造、篡改、拒报、迟报等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通报批评,在安全责任制奖惩兑现或安全管理评价中酌
情扣分;后果严重的,依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十八、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
根据安全法律法规及《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要求,为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
一、事故责任倒查是发生事故后,公司依据相关规定,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的制度。为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明确事故责任,吸取事故教训,上溯事故发生安全管理的环节,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与执行,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硬件条件水平,职工教育与培训,隐患处理情况,安全检查情况,安全会议部署情况,应急预案情况等。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对于安全生产事故,除相关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外,公司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责任倒查和严肃处理。
三、发生事故后,公司对事故进行分析研究,查找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对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并对事故处理意见进行及时通报。 四、责任倒查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财产损失: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部门)及相关人员、详细经过、伤亡人数、直
接经济损失估算、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处置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等内容;
2、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包括事故现场的勘查和取证,相关人员的调查取证、相关检验鉴定报告、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论断等内容;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对事故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责任认定:主要包括认定的依据、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领导责任人的确定,责任主次关系划分等内容。直接责任人是指由于当事人与事故及其损失有直接因果关系,对事故发生以及导致一系列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人。领导责任人是指当事人的行为虽然没有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但由于其领导监管、教育不力而导致事故所应承担的责任。间接责任人是指当事人与事故的发生具有间接的关系,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4、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提出处罚措施和事故预防建议,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5、企业负责人对调查报告进行审核、批准,落实处罚措施和事故预防建议、整改措施;
6、通报事故情况,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教训要对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教育,做到吸取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办法。
五、处理包括:警告、罚款、撤职、解除劳动合同。
二十一、道路旅客运输安全告知制度
根据安全法律法规及《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要求,推行安全告知是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乘客监督作用、切实加强道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向公众普及安全应急处置知识的重要途径,是提升客运服务质量的重要载体。为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善道路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制定本安全告知制度。
一、 告知内容
1、公布客运车辆公司名称、车辆号牌、途径地、中途休息站点、驾驶员姓名及乘务员姓名和监督举报电话;
2、禁止超载、超速及疲劳驾驶。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全天驾驶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3、不得改变行车路线;
4、禁止在高速路上和未经批准的站点停靠及上下旅客; 5、禁止旅客携带或驾驶员自行装运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上车; 6、禁止驾驶员故意损坏、遮挡或关闭GPS;
7、禁止客运车辆22时至凌晨6时在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和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的路段行驶;
8、严格按国家指导票价售票;
9、车辆安全出口及应急逃生出口必须保持通畅,并指导旅客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锤。
二、告知方法
1、由乘务员或驾驶员在发车前向乘客口述告知,也可以制作成
光盘在发车前利用车载视频向乘客播放;
2、在车内明显位置张贴标示客运车辆核定载客人数、经批准的停靠站点和投诉电话;
3、播放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影像资料。 三、监督举报机制
1、设置统一的监督举报电话,并建立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 2、对监督举报信息调查核实的,严格按规定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监督人告知;
3、制作监督举报明示牌。 附件一 车辆 牌号 附件二
各位旅客,你们好:
欢迎您乘坐宁阳县运输总公司车辆,今天您乘坐的车辆车号是鲁J_________,车辆的核定载客人数________人,是从___________发往______________的客运班线客车,本班线途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的停靠站为_____________,中途停靠站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举报 电话 驾驶员 姓名 乘务员 姓名 指导价 停靠 站点 公司 名称 全程指导票价为_________元,为您提供运输服务的驾驶员是__________,乘务员是_________,如您对我们的服务不满意和违反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请您拨打监督举报电话___________,现在向大家告知相关安全管理规定:1、禁止超载、超速及疲劳驾驶。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全天驾驶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2、不得改变行车路线;3、禁止在高速路上和未经批准的站点停靠及上下旅客;4、禁止旅客携带或驾驶员自行装运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上车;5、禁止驾驶员故意损坏、遮挡或关闭GPS;6、禁止客运车辆22时至凌晨6时在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和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的路段行驶;7、严格按国家指导票价售票;8、车辆安全出口及应急逃生出口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9、车辆行驶前运行中请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使用方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0、在遇到紧急状况时车门和应急出口无法打开的情况下,请您使用车窗附近悬挂的安全锤,安全锤的正确使用方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位旅客,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及您的合法权益,您如发现我们服务质量差,没有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有违法违章行为的情况,请您进行监督提醒或投诉举报。
二十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根据安全法律法规及《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要求,企业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营运车辆、客运驾驶人、运输线路、运营过程等安全生产各要素和环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
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遵循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及常态化的原则,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二、容易产生事故隐患的要素主要环节包括营运车辆、客运驾驶员、运输线路、运营过程等。进行事故隐患排查首先要紧密结合道路客运的特点和事故规律,明确排查重点和内容,重点针对客运驾驶员、营运客车、班线通行条件、环境因素以及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进行隐患排查。
三、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和治理,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一般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应组织制定安全隐患治理方案,依据方案及时进行整改;对于自身不能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企业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整改。
四、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隐患排查治理日期;隐患排查的具体部位或场所;发现事故隐患的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事故隐患治理意见;参加隐患排查治理的人员及其签字;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复查情况、复查时间、复查人员及其签字。
五、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隐患形成的原因、特点及规律,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六、建立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对于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或经检查发现隐患不予整改、整改不及时的,应当进行处罚。
七、公司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进行安全隐患监督检查,不得拒绝和阻挠。
八、对于上级督察、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公司立即予以整改。根据隐患程度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完毕后,向有关部门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并申请验收。
二十三、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根据安全法律法规及《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要求,为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保障广大乘客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和鼓励员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倡实名举报,便于及时核实、查处和消除隐患。举报人要求保密的,工作人员应为其保密。
二、本公司区域内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任何个人均有权举报。
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实行精神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一般事故、隐患的举报给予表扬。物质奖励标准分三类。
1、一般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100至1000元。 2、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1000至3000元。
3、特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3000至5000元。 四、安全办公室应建立事故、隐患举报处理统计和报告。 五、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由安全生产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实行一事一评、一事一奖励。
六、要对员工举报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尽快组织核查,对查实的事故、隐患要迅速采取措施,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先期整改,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二十四、安全生产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鼓励先进,激励落后,按照《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及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核与奖惩办法:
1、总公司董事长与客运分公司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前,由客运分公司负责人个人向总公司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2、公司划拨与收取的风险抵押金同等数额的奖励金,与客运分公司责人缴纳的风险金共同组成奖励基金,设专门帐户,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奖励。
3、考核年终统一进行,由总公司安委会负责组织。
4、考核根据《安全生产责任书》中安全生产考核标准进行。其
中,安全生产管理依据总公司《生产经营单位、科室安全生产管理考评办法》进行,安全指标按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总公司安全考评实行100分制,综合考核评分95分以上为优秀,94—90分为良好,—8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具体奖惩标准为:(1)、经总公司考核评价得分为90分以上,方有资格参加年度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的评选,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方有资格参加本年度的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评选,对单位负责人将按缴纳风险金的相同金额给予安全奖励,原风险金继续抵押;(2)、经公司考核评价得分为80—分的,取消该单位参加年度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同时取消其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本年度的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对单位负责人不予安全奖励,原风险金继续抵押;(3)、经公司考核评价得分为75—79分的,取消该单位参加年度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同时取消其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本年度的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扣除其单位负责人全部风险金,次年的风险金另行补交;(4)、经公司考核评价不足75分或突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单位,按没有完成承包任务或工作任务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参加年度内公司及上级部门组织的评优、树先、晋级、提干、兑现等奖励活动的资格,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其单位负责人全部风险金,次年的风险金另行补交,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处理。
二十五、机务科的主要职责
(1)、做好营运车辆购置前有关车辆综合性能要求、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及客车类型等级、车辆与道路的适应性评估和论证。
(2)、根据国家标准及车辆的结构性能、使用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定额标准,包括各主要营运车型的定期维护周期、作业项目、轮胎行驶里程定额等。
(3)、制定营运车辆定期维护计划及计划的组织实施;定期组织进行车辆技术检测和年审,负责营运车辆档技术档案的建立和技术填写,保证营运车辆技术档案的完整和准确归档;做好车辆的一级维护和车辆安全技术检查。
(4)、开展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考核监管工作和安全行车、节能降耗、车辆维护等业务培训、技术竞赛活动;定期开展车辆维护与使用的相关培训。
(5)、营运车载安全应急设备的领用与监管。 (6)、车辆的报废和转出。
(7)、推广使用新技术、新能源、新结构的车辆。 (8)、开展油料、轮胎等易耗材料的定额考核。
二十六、安全专项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贯彻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生产经费按照“企业提取、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交通运输企业客运业务按照1.5%的比例平均逐月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应在以下范围使用: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道路运输设施设备安全状况检测和维护系统、运输设施设备等支出;
2、购置、安装和使用具有行车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监控系统等支出;
3、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4、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5、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6、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7、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8、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9、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1、对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单位、个人和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安全险情事故抢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个人表彰奖励。
二、公司按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由公司财务科设立专项资金科目,进行计提和使用管理,按照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必须确保足额提取,专款专用。年度结余资金转入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支出。
三、公司计提和使用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接受总公司的指导、监督和审计。
二十七、安全生产管理例会制度
根据安全法律法规及《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要求,为加强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例会制度。
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的内容包括:传达贯彻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各级和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加强安全生产的措施、意见和安排;布置安全活动。
二、安全例会的形式:主要有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例会两种。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由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全体成员参加,主要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安排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召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决定扩大会议参加范围。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是指定期举行的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会议,主要是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会议决定,召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决定扩大会议参加范围。
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年度会议在全市交通系统年度安全工作会议之后召开。
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要包括安全会议召开的时间、参会人员、会议的主要内容、会议程序、会议纪律、会议记录等内容,应当对安全会议内容做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落实,并立卷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五、无论何种形式的安全工作会议,都要做好记录,同时也是据以检查、落实、总结和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时,应及时召开安全分析通报会,召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决定扩大会议参加范围。
二十八、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明确安全责任,履行岗位安全职责,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 指导思想和管理原则 (一)、指导思想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及《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防范安全事故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以对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的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处理安全生产和防范安全事故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继续推行安全生产领导负责制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制,努力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安全管理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的指导思想。
2、坚持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一岗双责”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安全领导责任的原则。
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4、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5、坚持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 二、各级及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客运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⑴、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客运分公司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⑵、 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组织落实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⑶、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客运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⑷、 依法建立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配备专职安全管
理人员;
⑸、 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⑹、 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⑺、 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⑻、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⑼、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⑽、 按相关规定报告道路旅客运输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工作;
⑾、 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定期公布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单位及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⑿、 搞好 “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
⒀、 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客运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二)、安全办公室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⑴、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自的安全工作负责; ⑵、 监督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参与企业安全生产决策;
⑶、 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客运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督促贯彻执行;
⑷、 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参与营运车辆的选型和客运驾驶员的招聘等安全运营工作;
⑸、 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经费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实施或监督相关部门实施;
⑹、 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其他安全问题应当督促相关部门立即处理,情况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活动,并立即上报。对相关部门抄报、通报的车辆和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处理;
⑺、 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⑻、 发生安全事故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和分析工作;
⑼、 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⑽、 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财务科及科室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⑴、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的投入,使企业具
备安全生产条件。
⑵、 负责公司对安全生产的认证、预算、资金提取及投入等工作。 ⑶、 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和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⑷、 协助领导搞好 “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的使用管理工作,加
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为领导提供可靠的数据依据。
⑸、 加强本部门人员的安全学习、教育和考核工作,提高全员安
全意识,增强安全管理素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 ⑹、 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财务科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
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中。 ⑺、 负责安全奖励和处罚。 (四)、机务科安全生产职责
⑴、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客运车辆的技术安全状态负
责。
⑵、 负责下达年度车辆维护计划。 ⑶、 确保车辆技术和安全标准。
⑷、 确保二级维护和出入库保养由具备资质条件的车辆维修企
业执行,并与有资质的维修企业签订合同,确定质量、数量、价格、时限等事宜。
⑸、 行车中出现的车辆故障,由驾驶员负责报修,由机务科指定
附近修理厂进行维修或派人前往维修。
⑹、 确保经检测有故障的车辆以及未按规定进行各级维护的车
辆,不得发车运行。 (六)车队及成员安全生产职责
(1)、车队队长是车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其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经验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4)、加强本部门人员的安全学习、教育和考核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管理素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
(5)、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负责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及监督督促工作;
(6)、加强对车辆的管理,负责车辆的技术状况及证件的年审事宜;
(7)、加强营运调度,负责车辆派车单发放及回收工作; (8)、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9)、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实施范围和形式
本制度的实施范围是公司客运分公司。形式为客运分公司负责人与各科室、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并进行内部考核兑现,
每年一次。
四、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专项基金
1、 安全生产专项基金每年按客运营业收入的1.5%提取,专户存放,专项用于表彰奖励在安全生产方面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用于安全宣传、培训教育、专用器材、设备和专项会议等活动经费。
2、 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客运公司主要负责人与各相关单位、科室签订安全责任书,交纳安全生产(管理)风险抵押金,严格奖惩兑现,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层层落实。交纳标准为: 500元。
五、考核与奖惩
年终客运公司各科室、单位先按责任书指标完成情况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考评规定进行自查,写出书面自查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按要求时间报安全办公室,客运公司组成有关人员对下属科室、单位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责任书指标完成及有关考核情况,进行奖惩,予以通报。
六、事故处理
发生安全事故后,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属责任事故的,除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的规定对责任单位的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外,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线路台账:
肥城至济南交通状况 (2个学校、2个集市)
农村发车的客车注意集市、学校安全行驶情况。在乡村公路注意和行人、其他交通工具安全避让。 限速情况:
乡村公路按照晚22点早6点不许营运。限速40公里运行。
长青市区内限速60公里,进入济南市区按照市区限速标示行驶进站。进入车站到达下客区下客,将车辆行驶到停车位等待发车。 气候条件:
可能同时出现同等气候现象,包括雨、雪、雾等恶劣气候。需要驾驶员灵活掌握。
隐患路段
乡村公路。路面较窄,会车时可能压塌路肩,使车辆下陷和侧翻。注意乡村公路经过的集市、学校,确保行人和学生安全。注意上下坡时的路面观察、注意雨雪雾天气时的行驶安全。注意无人值守、无指示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通过。在行驶路线中途径村庄的,驾驶员需要注意减速行驶,避让路人、牲畜等。 济南夏季多雨水,车辆要注意避免涉水行车。行驶途中路径车辆检查站,按40公里行车,随时接受交警部门检查。
肥城至泰安
农村发车的客车注意集市、学校安全行驶情况。在乡村公路注意和行人、其他交通工具安全避让。 限速情况:
乡村公路按照晚22点早6点不许营运。限速40公里运行。 气候条件:
可能同时出现同等气候现象,包括雨、雪、雾等恶劣气候。需要驾驶员灵活掌握。
隐患路段: 途径道郎学校、鱼池油库路口西弯道视线不好,路面复杂、鱼池集市、高铁路口、京福高速路口、高架桥路口等事故易发路段,驾驶员要减速行车。 走一级公路的车辆,注意按照提示标志行车。
肥城至济宁 肥城至淄川 肥城至黄岛
二十九、客运驾驶员行车操作规程
根据安全法律法规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要求,机动车驾驶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得违章作业,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开展车辆技术状况安全检查、发车前向旅客进行安全告知、行车途中规范操作,正确应对紧急情况,特制定客运驾驶员行车操作规程。
一、对车辆技术状况进行“三检”
行车“三检”是指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对车辆技术状况进行安全检查。 出车前检查内容:
1、检查行车证件、牌照是否齐全,并检查随车装置、工具及备件等是否齐全有效。
2、检视车身外表情况和各部件完好状况,是否有漏水、漏油、漏气现象。
3、擦拭门窗玻璃、清洁车身外表,保持灯光照明装置和车辆号牌外表清洁。
4、检查燃油油箱油量、散热器的冷却液量、机油量、蓄电池内电解液量等是否合乎要求。
5、检查发动机风扇皮带是否老化、断裂、起毛线等现象,松紧度是否合适。
6、检查轮胎外表和气压。剔出胎间及嵌入胎纹间的杂物、小石子,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还要注意带好备胎并放置牢靠。
7、检查转向机构是否灵活,横、直拉杆等各连接部位是否有松旷。 8、检查轮毂轴承、转向节主销是否松动,轮胎、半轴、传动轴、钢板弹簧等处的螺母是否紧固。
9、检查驾驶室内各个仪表和操纵装置的完好情况。检查灯光、刮水器、室内镜、车外后视镜、门锁等是否齐全有效。
10、检查转向盘、离合器踏板、制动踏板自由行程和驻车制动器的
情况是否正常。
11、启动发动机后,检查发动机有无异响和异常气味,查看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行车途中检查内容:
1、车辆起步后,应缓慢行驶一段距离,其间应检查离合器、转向、制动等各部分的工作性能。
2、在行驶中,应经常注意查看车上的各种仪表,察听发动机及底盘声音。如发觉操纵困难、车身跳动或颤抖、机件有异响或焦臭味时,即应停车检查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理。
3、车辆经过涉水路段后应注意检查行车制动器的效能。 4、行车中发动机动力突然下降,应检查是否冷却液或机油量不足引起发动机过热所致。水温高时严禁打开水箱盖。
5、行车中转向盘的操纵忽然变得沉重并偏向一侧,应检查是否因其中一边轮胎泄气所致。
6、检查冷却液和机油量,有无漏水、漏油现象,气压制动有无漏气现象。
7、检查车轮制动器有无托滞、发咬或发热现象,驻车制动器作用是否可靠。
8、检查轮毂、制动盘、变速器、分离器和驱动制动器作用是否可靠。
9、检查转向、制动装置和传动轴、轮胎、钢板弹簧各连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
收车后检查内容:
1、停车后,应将驻车制动器操纵杆拉紧,并把变速器操纵杆挂入一挡或者倒档,以防止汽车自动滑移,发生危险。
2、熄火前观察电流表、机油表、水温表、气压表的工作是否正常。 3、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视需要补充燃油、润滑油和冷却液。
4、检查轮胎气压,清除胎间及表面杂物。
5、检查油水分离器中是否有积水和污物,注意清除干净。 6、对于气压制动装置车辆,应将储气筒内的空气放净并关好放气开关,对于液压制动车辆,应检查总泵制动液液面高度。 7、检查、整理随车的工具和附件,并切断电源。 8、打扫车厢,清洁整车外表,查看部件有无破损。 9、及时排除已发现的故障,为下次出车做好准备。 二、向旅客安全告知 安全告知的形式:
一是由乘务员或驾驶人在发车前向乘客告知;二是在车内明显位置标示客运车辆核定载客人数、经批准停靠站点和投诉举报电话;三是统一制作音像资料,在客车发车前向乘客播放。 安全告知内容:
1、客运公司名称、客车号牌、驾驶人及乘务员姓名和监督举报电话。
2、客运车辆核定载客人数、行驶线路、经批准停靠站点、中途休
息站点及投诉举报电话等。
3、法律法规规定事项。如禁止旅客携带或客运车辆装运危险品,禁止超载、超速、疲劳驾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禁止在高速公路上未经批准的站点上下客,禁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禁止改变行车线路,禁止关闭、屏蔽卫星定位信号,禁止客车22时至凌晨6时在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行驶。 4、车辆安全出口及应急出口逃生、安全带和安全锤的使用方法。 三、高速公路及特殊路段的注意事项
1、遵守高速公路的行车规定,严格按照限速要求行驶。 2、高速公路不准随意停车上下乘客 3、不准逆向行车和倒车。
4、途径学校、集市、工厂等特殊路段注意减速安全通过。 5、注意坡道、弯道、十字路口、单行道的安全行车。 6、山区公路、路面损害严重的公路,需减速通过 7、事故易发地段按照限速要求,减速通过
8、服从路面管控人员的管理,注意观察道路标志情况,按照要求行驶。
四、恶劣天气下的行车注意事项
1、行车前注意收听收看沿途天气预报情况。并做相应准备。 2、雾天行驶时,车辆减速慢行,打开雾灯,注意前后车的安全距离。能见度低于50米时,不允许上高速公路行驶。
3、雨天行驶时,注意防滑、防积水、雷电,视线不好,注意前后
车安全距离,减速慢行。
4、发生降雪时,中大雪情时,车辆停止发车运行。在路上行驶中的车辆,注意路面结冰情况、前后车辆距离,减少制动使用。注意观察,减速慢行,必要时加装防滑链。 五、夜间行车注意事项
1、客车禁止夜间行驶(晚22时至早6时)
2、由于夜间视线不好,减速慢行,注意车辆安全距离,会车时变化灯光,礼貌行车。对路况不熟悉的路段,降低车速安全行驶。 六、应急驾驶操作程序
1、在高速公路上遇有紧急情况时,将车辆停靠紧急停车道。 2、在其他公路上遇紧急情况时,立即减速并贴边停放。 3、前方发生交通事故时,减速路边停放,观察情况,听从交警指挥,让出救援通道。
4、自己驾驶的客车发生车辆技术故障及交通事故时,按如下程序处理:
(1)立即停车;(2)保护现场;(3)立即抢救伤员;(4)及时报案;(5)及时向公司汇报。 七、进出客运站注意事项
1、严格遵守汽车客运站的三不进站、出站的规定。 2、车辆进站注意车辆、行人、商贩等,安全通过。服从客运站工作人员的调度。
3、车辆按规定放置停车场。严禁上人,按照规定时间驶入发车位
置。
4、车辆在发车位,引导乘客上车,提醒乘客将行李放入行李仓,进一步检查危险品,禁止危险品上车。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到发车时间时,车辆按规定路线驶出站外,同时接受安检人员安检。 5、驾驶员与站方核对乘车人数,严禁超员。
三十、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根据安全法律法规及《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要求,为规范和实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确保动态监控设备功能有效完好,监控信息得到充分应用,特建立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规范监控设备的检修与维护,监控信息的采集与应用等,使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充分发挥作用。 一、监控设备的检修与维护
动态监控设备由专人负责,严格管理。设备管理人员负责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要求运营商负责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
工作职责包括:根据安装需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车载终端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对存在故障的车载终端设备联系维修或调换;对监控系统定期进行升级和清理垃圾数据;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设备厂家进行维修。 二、车辆运行过程监控 1、监控信息采集
在对营运车辆进行动态监控过程中,监控人员重点监控驾驶员
行为状态、车辆运行状态等方面的异常或违章违法行为等,一旦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根据平台系统记录的车辆车牌号、车型、线路、联系方式等信息,适时采取措施纠正违章行为。除对车辆运行时间、位置、速度实施全过程监控外,还应重点加强车辆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行为的监控,对加班、包车、旅游和夜间运行车辆进行特别监控。 2、监控信息处理
(1)监控信息处理一般实行分类发布,对超速、超员、认为阻碍监控等违规行为,当日即时发布,对不良驾驶行为、设备异常等信息,在统一规定时间发布;
(2)监控人员应及时汇总上报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设备异常情况以及相应的截图;
(3)部门负责人每天应及时对监控人员上报的监控信息及相应的截图进行审核判别,并将审核后的监控信息登记录入监控信息台账中。
(4)每天定时发布各类违章信息 3、监控设备故障报修
(1)监控人员要每天定时查看监控设备的报修信息,并及时进行受理、回复。
(2)对报修设备,监控人员要及时与设备厂家联系,约定时间及时进行检修。
4、重点车辆的监控管理
(1)监控人员根据上级部门或公司的监控需求,设定重点监控
车辆,一般包括屡次违章的车辆、包车车辆、旅游客运车辆、夜间和山区行驶客车、农村客运车辆、承担校车任务的车辆等;
(2)当未列入重点监控的车辆,在监控过程中发现有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人为阻碍监控信号等违章现象时,该车辆将被纳入重点监控对象;
(3)对纳入重点监控的车辆,如再次发生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延长重点监控周期。
5、违章信息的反馈处置要求
(1)监控人员应将监控发现的信息及时公布
(2)监控违章信息处理的回复,由单位分管安全的领导签字审核。涉及驾驶人违章的,注明当事驾驶人姓名。
三十一、乘务员安全服务操作规程
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要求,通过规范乘务员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服务员服务质量,满足乘客要求,确保车辆运输安全完成任务,特制定本乘务员安全服务操作规程。
1、乘务员需着装整洁,文明用语、微笑服务。
2、做好出车前准备工作,准确掌握客车车型、车座情况,负责车厢内清洁卫生,检查座椅、安全带以及应急安全设施、药品的完好情况。 组织乘客有序上车,根据派车单和检查记录,清查乘客人数;检查乘客行李,防止“三品”上车;协助乘客正确摆放行李。
3、发车前做好安全告知,向旅客介绍注意事项及沿途停靠站点;督
促乘客正确使用安全带,禁止车内吸烟。
4、途中照料乘客,维护乘车秩序,并协助驾驶员做好应急安全处置。值乘途中对中途上车乘客的行李进行检查,禁止“三品”上车。认真清点上车人数,严禁超员,防止漏乘。行车中检查车门是否关好,制止乘客的不安全行为。
5、坚持乘车查票工作,杜绝无票及闲杂人员乘车。
6、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及时报告车辆异常运行的相关信息,如行驶中遇到治安事件、乘客突然生病等。
7、遇危险行车路段,提醒驾驶人员减速慢行。
8、在汽车客运站和途中休息区组织乘客安全有序上下车,冬季做好乘客上下车防滑工作。
9、收车后要洗刷车内外,检查有无火种,检查灭火器、关闭好车门窗。
三十二、车辆日常安全检查操作规程
根据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要求,为了确保客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证车辆安全行驶,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车辆日常安全检查操作规程。
一、按照规定,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除应对客运车辆进行定期的检修保养外,还应结合进行预防性的日常安全检查维护。
二、专业技术人员或驾驶员应对车辆进行出车前的日常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检查行车证件、牌照是否齐全,并检查随车装置、工具及备件等是否齐全有效。
2、检视车身外表情况和各部件完好状况,是否有漏水、漏油、漏气现象。
3、擦拭门窗玻璃、清洁车身外表,保持灯光照明装置和车辆号牌清晰。
4、检查燃油油箱油量、散热器的冷却液量、机油量、蓄电池内电解液量等是否合乎要求。
5、检查发动机风扇皮带是否老化、断裂、起毛线等现象,松紧度是否合适。
6、检查轮胎外表和气压。剔出胎间及嵌入胎纹间的杂物、小石子,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还要注意带好备胎并放置牢靠。
7、检查转向机构是否灵活,横、直拉杆等各连接部位是否有松旷。 8、检查轮毂轴承、转向节主销是否松动,轮胎、半轴、传动轴、钢板弹簧等处的螺母是否紧固。
9、检查驾驶室内各个仪表和操纵装置的完好情况。检查灯光、刮水器、室内镜、车外后视镜、门锁等是否齐全有效。
10、检查转向盘、离合器踏板、制动踏板自由行程和驻车制动器的情况是否正常。
11、车辆的防滑链、三角木、应急锤、灭火器、应急门、应急顶窗及卫星定位装置等安全设施是否正常。
12、启动发动机后,检查发动机有无异响和异常气味,查看仪表工
作是否正常。
三、驾驶员应对车辆进行行车中的日常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车辆起步后,应缓慢行驶一段距离,其间应检查离合器、转向、制动等各部分的工作性能。
2、在行驶中,应经常注意查看车上的各种仪表,察听发动机及底盘声音。如发觉操纵困难、车身跳动或颤抖、机件有异响或焦臭味时,即应停车检查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理。
3、车辆经过涉水路段后应注意检查行车制动器的效能。 4、行车中发动机动力突然下降,应检查是否冷却液或机油量不足引起发动机过热所致。水温高时严禁打开水箱盖
5、行车中转向盘的操纵忽然变得沉重并偏向一侧,应检查是否因其中一边轮胎泄气所致。
6、检查冷却液和机油量,有无漏水、漏油现象,气压制动有无漏气现象。
7、检查车轮制动器有无托滞、发咬或发热现象,驻车制动器作用是否可靠。
8、检查轮毂、制动盘、变速器、分离器和驱动制动器作用是否可靠。
9、检查转向、制动装置和传动轴、轮胎、钢板弹簧各连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
四、专业技术人员或驾驶员应对车辆进行收车后的日常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停车后,应将驻车制动器操纵杆拉紧,并把变速器操纵杆挂入一挡或者倒档,以防止汽车自动滑移,发生危险。
2、熄火前观察电流表、机油表、水温表、气压表的工作是否正常。 3、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视需要补充燃油、润滑油和冷却液。
4、检查轮胎气压,清除胎间及表面杂物。
5、检查油水分离器中是否有积水和污物,注意清除干净。 6、对于气压制动装置车辆,应将储气筒内的空气放净并关好放气开关,对于液压制动车辆,应检查总泵制动液液面高度。 7、检查、整理随车的工具和附件,并切断电源。 8、打扫车厢,清洁整车外表,查看部件有无破损。 9、及时排除已发现的故障,为下次出车做好准备。
五、有下列几种情况则不能出车,安检不合格车辆要由机务科指定专业维修机构进行返修,合格后方可出车营运。
1、油、电、水系统有故障不出车; 2、制动设备性能不良不出车; 3、安全设备不齐全或失效不出车; 4、驾驶员身体状况不好不出车。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
统计的目的
切实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应急统计工作,保障管理部门在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获得及时、准确、全面的统计信息,并加以分析。充分发挥统计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中的作用。
第一章 统计的范围和统计分析工作原则
第一条、统计范围:客运分公司所属营运车辆安全生产事故。 第二条、统计和分析工作原则:
1、建立健全责任明确、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安排专职人员进行统计工作,保持统计工作的连续性,确保统计信息的可靠性。安排足够的统计工作时间。
2、统计人员要对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工作保持严肃性和纪律性。对各部门的月报、年报、快报、分析报告等按照规定上报时间、格式、填报要求、上报方式等认真整理上报。
3、要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资料收集又称统计调差,是指对大量的原始材料进行技术分组,是整改事故统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统计人员应按照企业制定的报告制度,对数据进行整理按照报表等方式逐级上报。
4、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资料整理又称统计汇总,是将搜集的事故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并根据事态统计的要求计算有关数值。
5、逐步建立健全伤亡事故数据库。实现事故信息的有效集成和信息共享,便于事故检索、查询及分析应用,提高效率。
6、强化分析。切实发挥事故统计工作的导向作用,统计人员将汇总整理的资料及有关数值,填入统计报表或绘制统计图,定期召开分析会,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和企业安全管理情况结合起来,多方位、多角度、多领域地深入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规律和存在的问题,找出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
第三章 生产安全事故紧急报告规定 第一节 生产安全事故紧急报告范围
第一条、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死亡及重伤10人及以上,的生产事故,其它重大责任事故。
第二条、车辆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或一次死亡为数虽不足10人但死伤人数之和在20人及以上,或一次事故造成现场车物损失折款100万元以上的行车事故。 第三条、国内社会影响大的行车事故。
第四条、各类险情事故虽达不到上述标准,但死伤人员或涉及人员身份特殊,或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比较敏感,已造成较大影响或易引发其他事端的,亦应及时上报。
第四章 生产安全事故紧急报告内容
第一条、险情及事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八) 险情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九) 险情及事故发生的车辆名称、号码、所有人及经营人; (十) 险情及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以及当时的环境、道路状况等;
(十一) 险情及事故现场的抢险、救治情况;
(十二) 险情及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险情及事故的性质、责任及认定依据;
(十三) 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 (十四) 险情及事故报告人及报告时间。
第三节 生产安全事故紧急报告程序及时限
第一条、任何人发现事故隐患或事故都有及时报告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险情及事故的报告程序应遵循“逐级上报”的原则,并按上级要求报到最高级。
第三条、发生以上各类事故,事故现场负责人或当事人应在事故第一时间将事故内容上报所在单位和公司安全科,安全科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连同调查报告一并报市交通局和市安监局。对于十分危急的情况,本着适当处置的原则,可以边报告边处理。
第四条、若发生火灾事故,现场人员可先拨打119请求救援;若有
人员伤亡,同时拨打120。
第五章 责任追究
对有虚报、瞒报、漏报、伪造、篡改、拒报、迟报等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通报批评,在安全责任制奖惩兑现或安全管理评价中酌情扣分;后果严重的,依照法律、
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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