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学院文件
政字[2009]67号
邯 郸 学 院
关于成立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各处室、各系(二级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我院2009年教学工作会议精神,根据《邯郸学院督导工作实施办法》(政字【2007】12号文件)相关规定,成立邯郸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并制定《邯郸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章程》。
根据《邯郸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章程》(见附件1),邯郸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组织构成及相关委员名单如下。
1、邯郸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下设系(二级学院、部)教学督导组和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2、邯郸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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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生
3、邯郸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赵新生、徐建民、蔚志坚、崔献军
4、邯郸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委员
现任督导组成员刘习深、王爱天、李枚、王庆玉、苏培煦;
卢建辉、张莉;
博士及在读博士代表冯晓红、赵昕、李燕、王秀平;
中青年骨干教师李润生、蔡其伦。
5、邯郸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卢建辉
6、各系(二级学院、部)成立相应的教学督导组,由主任(院长)兼任督导组组长。(成员名单见附件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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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邯郸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章程;
2:邯郸学院各系(二级学院、部)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
2009年12月17日
主题词:成立 教学督导委员会 通知
送:、院长、副、副院长
发:各处室、各系院部、各单位
邯郸学院党政办公室 2009年12月17日 (共印15份)
附1:
邯郸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对教育教学工作的监督与评价,推动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促进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的全面提高,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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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章程,并成立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
第二条 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在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对全院教育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与指导的工作机构。它是我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开展正常的督导工作。
第二章 组织构成
第三条 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行两级督导制,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下设各教学单位的教学督导组。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兼任,副主任委员4名,委员若干名。
第四条 各系教学单位教学督导组成员由各单位自行聘任,报教学督导委员会批准。教学督导组成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心教学督导工作,愿意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做贡献。
(二)有多年教学工作经历,熟悉教育教学管理,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
(三)深入实际、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敢于直言,实事求是。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教学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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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协调、组织和实施日常事务。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学院有关教学工作文件,参加学院组织的教学活动及有关教学工作的会议,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学院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等重大事项提出咨询意见。
第七条 监督、检查、评估各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重点检查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试卷分析等教学档案和学院各项教学规章制度、教学文件的执行情况。
第 通过听课、座谈、查阅教案等方式,关心、指导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了解任课教师在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方法改革等方面的经验与不足,并向有关系(二级学院、部)和教师本人及时反馈信息,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处理建议。并在学期末对教师进行教学至评价。
第九条 在督导过程中发现教学及教学管理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的教学工作经验。
第十条 受理、核查、核实有关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的投诉与举报,参与对严重教学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
第十一条 调查、了解各系(二级学院、部)的学风情况,协助学院加强学风建设。
第十二条 定期撰写调研报告和督导信息,为学校提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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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对各教学单位教学督导组教学督导工作进行指导、帮助和检查。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 根据学院的年度教学工作要点,每学期制订教学督导工作计划,确定督导项目、对象、目标,报教务处及学院主管领导。
第十五条 根据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制定教学督导实施方案,开展教学督导工作,向被督导单位通报、反馈督导结果,帮助教学单位及时改进工作。并审核教学单位的整改措施。
第十六条 教学督导有日常督导、综合督导、专项督导、跟踪调查等多种形式,由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根据学校的教学工作安排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教学督导可采用深入听课、抽查教学文件、走访调研、专项问卷调查、学生座谈等多种形式进行教学督察。其中每学期至少听课60学时,课后与任课教师就课堂教学内容和方式进行交流。
第十 每学期期末,就本学期教学督导情况向教务处及学院主管领导提交工作总结。
第十九条 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根据需要每个学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学校每学年召开一次教学督导工作会议,向全校各教学职能部门和各教学单位通报教学督导工作情况,布置和研究工作。
第五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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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学院设立教学督导工作专项经费,保证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正常开展各项活动。
第二十一条 各教学单位应对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要给予支持、配合,对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听取并加以研究、改进。
第二十二条 各教学单位参照本办法成立院级教学督导组,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开展本单位的教学督导工作并接受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和检查。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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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
邯郸学院各系(二级学院、部)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
一、外国语学院督导组
组 长:魏晓红
副组长:刘安平、司桂凤
成 员:石云霞、柴艳云、张丽平、蔡其伦、赵丽娟、张宁、魏丽娟
二、教育学院督导组
组 长:张丽娟
副组长:王洪海、郭清华、于玉东、白清华
成 员:冯永健、刘文星、张力、张玉清、赵巧云、董好叶、梁艳荣
三、艺术与传媒学院督导组
组 长:方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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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李秀洋、张瑞峰、张静、赵洪生
成 员:王琦、赵杰、邹永新、张武、沈佩伟、李润生、汪娅卓
四、信息工程学院督导组
组 长:王志安
副组长:王旭辉
成 员:赵燕、房宝玲、刘永进、张志刚、徐贵军、李淑英、张岩甫、郭红俊、陈肇基五、法政系督导组
组 长:王儒仿
副组长:马改菊、赵双林
成 员:郝辉、张新国、张晖、郭双
六、历史系督导组
组 长:董林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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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赵兴州
成 员:何素华、郭秀芬、张润泽、冯小红、刘书增、张振强
七、数学系督导组
组 长:刘晓玲
副组长:刘洁、闫峰
成 员:王淑云、张素梅、赵冠华、张艳霞、张青
八、物理与电气工程系督导组
组 长:赵国晴
副组长:张劼
成 员:郝永常、王海飞、史淑惠、谷云高、牛海涛、王曦、石丁丁、申晓志九、化学系督导组
组 长:王建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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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周丽萍、席改卿
成 员:任宁、李雅、张大海、王胜利、刘卫洁、刘妍、毕慧敏、高玉红、代金良、申利红
十、中文系督导组
组 长:郑欣欣
副组长:宫红英
成 员:王红升、韩燕红、郑宜兵、郭红、韩军、李慧
十一、体育学院督导组
组 长:董启林
副组长:韩志磊
成 员:王振成、乔金华、杨荣彦
十二、地理与旅游系督导组
组 长: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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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张春玲、马秀峰
成 员:陈妍、程晓娜、昝国江、张建峰
十三、生物科学系督导组
组 长:叶嘉
副组长:陈雷、焦云红
成 员:付伟、耿霄、乔莉娟
十四、社科部督导组
组 长:葛宏兵
成 员:郭岩峰、孔卫红、申建英
十五、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督导组
组 长:王宝民
成 员:董暾、温炎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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