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管改造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麒麟区白石江街道办事处江南社区
乙方:曹金勇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方将江南社区污水管改造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维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江南社区污水管改造工程
二、工程地点:麒麟区白石江街道办事处江南社区
三、工程内容:污水管改造(包含土方开挖、更换排污管、垃圾外运、原排污管拆除,路面及水管修复)。
四、合同价款:260元/米,结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工程开工后三日内支付工程总造价50%的预付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星期内一次性支付工程剩余款项。
六、合同工期:30日历天
七、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八、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向乙方提供相应的详细施工位置及户数。
2、负责联系各住户为施工创造有利条件。
3、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向乙方书面交底工程相关资料(如排污管位置、户数、管沟标高等)。
九、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严格按甲方要求和相关规范施工,服从甲方管理,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在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工程竣工验收、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按国家相关规范和施工图验收,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程结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260元/米。
十一、合同纠纷
若发生合同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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