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九江市置地投资有限公司、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我单位经苏州富士精工电梯有限公司授权,承担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怡庐苑电梯工程安装工作、并做如下承诺:
1、我单位已依法取得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类资质,具备电梯安装合法资格。
2、理解并完全响应按本投标文件承诺所有内容。
3、已与苏州富士精工电梯有限公司签订有关安装合同(协议),保证得到其必要的技术指导、合作与备品配件的供应,并保证电梯安装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安装完毕后组织严格自检。
4、如在电梯安装、调试期内出现任何状况,厂家及维保单位会快速解决,决不互相推诿责任。
5、在安装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施工中的安全隐患。
6、安装工作完成后,负责办理监督检验手续,未经检验合格的电梯坚决不交付用户使用。
安装企业(公章)江西省松润电梯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5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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