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任务 1.牵头制定《全区十一部门加强中小学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以及相关综合防治文件。 2.开展安全教育。督促义务教育阶段开齐开足《生命·生态·安全》课程,幼儿园、高中阶段依托现有学科将安全教育融入到教育教学各环节。广泛开展各类互动式、体验式安全教育活动。 3.督促各校强化校园巡逻巡查。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巡逻、值班等制度,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管理。健全警校共育工作机制。加强学校及周边警务室及“护校护学岗”建设,强化风险排查、巡防巡查力度,积极排查发现学生欺凌隐患苗头,并及时预防处置。 4.强化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联系,在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协作,部门合力、综合治理。责任 领导 责任科室 负责人 1.深入推进依法治校,积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培养法治观念。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推广防治学生欺凌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方法。 2.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制度以及法律顾问制度。明确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措施。 1.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扎实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环保教育、感恩励志教育等主题活动。重视课堂主渠道建设,加强与学生进行面对面的、互动式的集体教育,上好品德与社会课、主题班会课。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3. 督促各校在校规校纪中明确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将中小学欺凌防治细化纳入教师考评内容和标准以及教师问责处理规定。 1.关心关爱困境儿童。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女童的关爱和保护。创建“关爱留守儿童管理系统”,实行一人一档案,动态管理,并对数据库信息进行科学分析,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做好后期监督,跟踪排查等工作。 2.指导十六中加强学校管理,开展专题教育。细化培训内容、范围、次数等要求。 加强教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培训。在教育行政干部、校长、教师培训和考评中增加中小学欺凌防治内容, 1.开展督导。将学校开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情况纳入挂牌督导内容,监督指导学校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健全工作制度、开展专题教育、加强预防排查。 2.督导报告。市级专项督导结束后,形成专项督导报告报市政府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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