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评价标准
一、实验教学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实验技能的提高将直接影响学生的知识水平,实验室将从学生的实验技能,仪器操作水平,报告的编写,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和实验课堂纪律表现诸方面对学生进行考核评价。
二、学生在实验课前必须预习实验(5分),编写预习报告(5分),课前要进行检查,无预习报告的不能进行实验;学生实验课后要认真编写实验报告(20),对未交实验报告或实验报告雷同者成绩按不及格记。
三、实验教师要对实验课的全过程进行考查,对每位学生的操作水平(30分),课堂纪律(10分),实验结果(20分)进行记录。实验教师根据课堂表现和实验报告水平给出成绩。实验课的成绩按数次实验的平均成绩计算。
四、学生实验过程中必须保持室内安静、整洁, 课后要打扫卫生、整理实验器材(5分)、认真填写实验日志(5分), 教师要将此列入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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