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go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生产区规范佩戴安全帽管理制度

生产区规范佩戴安全帽管理制度

来源:爱go旅游网


生产区规范佩戴安全帽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确保职工的安全,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生产区和人员的范围

2.1生产区范围指公司各加工车间和项目施工工地。

2.2公司员工指公司全体在册人员和临时工,外来人员指外来业务人员和施工人员等。

3. 管理要求及考核

3.1各车间操作人员在操作室内时可以不佩戴安全帽,在室外及在生产区内从事其它工作时必须佩戴安全帽。每违反一次罚款20元,对所在车间负责人各连带罚款10元/人次。

3.2设备、电气、技术、项目等各专业人员在巡检及在厂区内从事工作时必须佩戴安全帽,每违反一次罚款20元,对所在班组和车间负责人各连带10元/人次。

3.3基层管理人员在室外巡检及在厂区内从事其它工作时必须佩戴安全帽,每违反一次罚款20元,对上一级领导连带罚款10元。

3.4生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级领导进入生产区时要佩戴安全帽,每违反一次罚款20元。

3.5公司非生产人员进入生产区时要佩戴安全帽(食堂送饭人员、绿化人员除外),每违反一次罚款20元,对所在部门负责人连带10元。

3.6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时,要由相关业务部门为其配备安

全帽,每违反一次对外来人员罚款50元,对相关业务部门的责任人和负责人连带各罚款10元。

3.7运送产品、副产品、生产原料等货物的驾驶员及押运员在生产装置区外可不戴安全帽,进入生产装置区必须佩带安全帽(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提供)。每违反一次对相关业务部门的责任人和负责人各罚款20元。

3.8戴安全帽不系下额带的和长发未盘在安全帽内的,对责任者罚款20元/次;安全帽当座位坐的,对责任者处罚20元/次。

3.9在上下班可不佩戴安全帽,但禁止走生产装置区,否则罚款10元/次。

3.10各单位如在自查中发现有违纪现象,公司不再连带相关管理人员,各单位自行处罚。

4.检查落实

4.1全体员工要相互监督、提醒,所有人员都有制止违章和举报违章的权利和义务。

4.2安全环保部和各部门、各车间要加强管理,作好日常检查工作;公司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不定期抽查。

5.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