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最新消息
为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4月19日,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发文《安徽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以下为《安徽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最新全文。欢迎阅读!
20xx年安徽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最新消息
儿童也有权退还病假费用。幼儿园教育和住宿费用不允许跨学期提前收取。所有费用必须在公园的显著位置公示.昨天省物价局发布了刚刚发布的《安徽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对全省幼儿园收费进行了紧箍。
我还享受病假退款
目前,我省规定,儿童入园后如因某种原因离开园内或转到园内,幼儿园应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将提前收到的部分教育费、住宿费退还儿童家长。但新的实施细则中增加了“病假”一词,也就是说如果孩子请病假,幼儿园会退还部分费用。
具体退款方式是按照半个月的标准计算退款。每15天(含周六、周日)回(转)园或请病假,退还半个月的教育住宿费,不足15天的不予退还。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现行规定是30天,7月1日后改为15天,保障了孩子的权益。
据介绍,公园内实际时间的起点是开学日,终点是办理出园手续的当天。一学期按5个月计算,一个月按30天计算。
住宿费用可能不会跨学期提前收到
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除教学费、住宿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实施细则还要求幼儿园教育住宿费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提前收取。民办幼儿园教育费和住宿费应保持稳定,备案后1年内不得变动。
此外,幼儿园应在园内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栏,公布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收费、代理收费收支、幼儿园性质、投诉电话等。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农民工子女享受同样的
省物价局要求,各地要按照学前教育资助的规定,为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包容性学前教育提供财政支持。幼儿园应从业务收入中提取3%~5%的资金,用于降低收费和提供特殊困难补助。和农民工一起搬家的孩子享受和同城孩子一样的。
据了解,实施细则将于20xx年7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我省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的所有园区、附属园区和学前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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