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积极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纪严于法,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严明纪律体现在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之中,在严肃执纪中体现对干部的严管厚爱。
一是坚持强化学习教育培训。在全县干部中全力推行“三个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学习教育。即:“一书”,编印xx大以来党政纪常用的最新法规书籍给全县纪检干部人手一册,要求每名纪检干部做到熟记于心、实践于行;“一网”,在促廉惠民网上开辟专门宣教专栏,开展《党章》、《准则》、《条例》、《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的培训学习,教育全县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守住纪律底线; “一微”,县纪委利用微信公众号,每天向全县推送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干部。
二是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纠。制定出台《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廉洁自律约谈办法(试行)》、信访举报件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及时清理处置反映干部的问题线索,对干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恰当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处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做到防微杜渐、治病救人。
三是坚持挺纪在前,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转变监督执纪工作方式,坚持挺纪在前,关口前移,注重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围绕有效遏制增量,对违纪问题抓倾向、抓苗头,触犯纪律立即处理,实现监督执纪问责经常化,防止从“破纪”滑向“破法”,形成“好同志”和“阶下囚”的缓冲区,做到了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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