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理处:
现将物资购买、使用办法通知如下:
一、由管理处自行到下列单位购买物资(可以送货上门),尽量凭到公司报销,使用情况详细填写"小区物品领、用、存登记表",并于每月3日送办公室。
1、电器类:电器店(电话:);
2、拖把、扫帚、五金类:金厦五金店(地址:东厦花园一期,电话:*8,联系人:);
3、文具类:金园文具店(地址:珠池路,电话:);
4、洗洁精、洗衣粉、漂渍液:理想送货行(联系人:,电话:);
二、垃圾袋、蚊香、面巾纸、茶叶、农药、花肥报公司统一购买。
三、价格100元以上的单件物品报经理批准后才能购买。
四、购买使用物品的原则:按需购买;质优价廉;有据可查,杜绝浪费。
五、以上通知自6月份起执行。
(注:物品购买咨询物资部z1,电话:)
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O**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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