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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办公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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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疫情期间学院线上教学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线上教学课堂考勤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由任课老师、辅导员、学生干部具体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全体本科生。

  第二章线上课堂考勤内容

  第四条考勤内容含旷课、迟到、早退、请假四类情况。凡教学计划应修读课程(申请免修课程除外)均实行线上课堂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请假、请假未获批者,均以旷课处理。

  第五条病假、公假、事假。学生因病、因公、因事不能上课者,参照《湖南理工学院学生手册》请假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将请假条交至本班学习委员登记保存,请假模板见附件。

  第三章线上课堂考勤职责

  第六条课堂考勤第一责任人为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在每次上课前应督促学习委员完成课堂考勤记录,学习委员按学院要求将考勤结果及时反馈。

  第七条学习委员在上课前10分钟进行班级提醒,确保班级同学按时听课。班长、团支书应协助学习委员做好考勤工作,相互监督,避免包庇现象发生。

  第学习部负责汇总、统计各班考勤结果,及时反馈辅导员,辅导员、班主任在家长群定期通报到课情况。

  第九条学院副、辅导员、班主任依据考勤和教师反馈情况做好相关学生的管理、教育工作。

  第四章线上课堂考勤管理

  第十条学习委员如实登记学生旷课、迟到、早退、请假情况,每日20:00前将缺勤情况报给辅导员,每周六12:00前将一周情况汇总报至学习部。

  第十一条学习部每周日12:00前将上一周考勤汇总报年级辅导员,辅导员于每周日20:00前在年级群、班主任群、家长群通报。学院对违纪学生依据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二〇xx年三月三十日开始实行。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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