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室计划会议,讨论本学期工作室计划,确定工作室成员的阶段工作目标、工作室的教育科研课题及专题讲座内容;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室总结会议,安排本学期需展示的成果内容,分享成功的经验、探讨存在的问题,督促检查成员工作的实施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研究学科课堂教学。
2、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督促工作室成员制订周期发展目标,规定双方职责、权利及评价办法。工作室领衔人为工作室成员制定具体进步计划,安排培训过程。
3、工作室成员必须参加工作室布置的工作,完成工作室的学习、研究任务,并有相应的成果显现,努力实现培养计划所确定的目标。
4、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其领衔人负责,主要从思想品德、理论提高、管理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技能水平等方面考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考核不合格者则调整出名师工作室;同时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5、工作室成员的计划、总结、听课、评课记录、公开课、展示课、教案等材料及时收集、归档、存档,为个人的成长和工作室的发展提供依据。
6、工作室所有经费根据学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7、每位成员必须准时参加工作室开展的每一次活动(特殊情况除外),认真参加工作室年度考核。
8、工作室成员一般任期为一个工作周期(三年)。
9、工作室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解聘。
①有违反和法律行为的。
②学校年度考核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
③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④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⑤不积极工作,并违反工作室规章制度的。
⑥经工作室年度过程性考核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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