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造一个和谐稳定,共同发展的生活环境和生产环境,本厂全体员工需认真遵守以下规定。
(一)劳动纪律
一.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车间内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严禁吸烟。
三.爱惜公物。
四.车间内物品要摆放整齐。
五.工作时间不准睡岗,脱岗,串岗。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出厂。否则作旷工处理。
六.工作时间不得打闹、闲聊、吃零食等与工作无关之事。
七.工作时间不准干私活,接电话须得控制时间。
八.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及时清理自己工作台周围的垃圾。废料、废件应及时交付给有关人员,不得随意丢弃。
九.轮流值日人员应负责好当天整个车间的卫生打扫工作。工作结束后,认真打扫并检查各机器、电器、电灯是否关好。离开时,注意门窗是否已经关好。
十.认真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书面陈述或及时向更上一级领导反映,并陈述正当理由。不得与领导发生口角争执或打架等行为。
(二)生产纪律
一.积极对待工作,以主人翁的精神对待产品质量问题。
二.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三.严格执行各工艺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生产过程中,做好自检、互检工作。每一个员工都应对自己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负责,并及时更正。对有质量问题的半成品,应及时挑出并向上级领导反映。
五.生产过程中,如发现一些影响质量问题的因素并现场不能立即解决时,应及时向车间主管或有关领导反映,不得拖延时间或因此怠工。
六.各员工应树立起控制成本,节约用料的责任感。按需领料,不多取、不滥用。如有多余用料,需好好保管或及时退回。
七.有不符合生产要求的材料或废料,不得随意丢弃,应及时向车间管理人员调换合格用料。
八.认真对待工作任务在开始每一个新的工作任务之前,应认真听取车间领导的工作安排和操作细则。
九.每一个员工需保管好自己使用的工具,如有损坏,需向管理人员以旧换新。如有故意损坏公物者,需按价赔偿。
十.各车间生产人员不仅要严格遵守生产纪律总则,同时应严格按照各车间相应的操作守则进行操作。
(三)请假、辞工制度
一.员工有事需向厂领导提前请假,并提交请假条,待领导同意签字后才能离开。不得私自旷工或离开。
二.请假条上需注明请假原因。如有请病假者,需出示医院证明。
三.一个月内,除病假外,请事假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得超过两天。病假论情况而定。
四.如有中途辞职不干者应提前一个月告诉有关领导,不得临时决定辞工。
(四)处罚条例
一.违纪处理方式分口头警告,罚金条例及处罚处分三种。
二.口头警告:如有违反纪律者,视情况给予口头警告。各员工需重视领导的口头警告,及时改正。
三.罚金条例
(1)任何事情请假情况期间,逢年过节,农忙放假期间本厂概不发放假期期间工资。
(2)辞工不提前一月申请临时不干的,不发当月工资或押金。
(3)上班迟到30分钟至1小时之内罚款5元,超过1小时不到2小时的罚款10元,超过2小时不到3小时的罚款15元,以此类推。
(4)把厂内制造的半成品或成品带走出厂的属于盗窃行为,第一次发现给予口头警告追回被带走物质,若追不回按一件100元处罚,第二次发现追回物质并直接处罚按一件100元,多次发现的直接开除并没收当月工资或押金。并以盗窃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5)处罚、处分、对多次警告,劝听无果、置之不理者,管理人员有权作出相应的、合理的惩罚。情节严重者或造成本厂财物损失者,管理人员有权作出对其要求赔款或开除的处分。
四,奖金奖励
(1)满勤奖励50元
(2)每月评劳动之星5名各奖励100元
(3)揭发他人有盗窃行为的奖励100元。
制定审核:嘉豪皮具厂
二〇一三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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