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清明节期间,4月5日(星期四)至4月7日(星期六)放假,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课,补4月6日(星期五)的课。
2.“广西壮族三月三”期间,4月18日(星期三)至4月22日(星期日)放假,共5天。4月15日(星期日)上课,补4月20日(星期五)的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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