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保证:
1﹑无非法持有﹑私藏爆炸物品。
2﹑不从事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
3﹑严格按照当班使用量领取民爆炸物品。每次爆破作业结束后,做到及时进行检查,将未使用完的'民爆物品及时归库,做到不丢失﹑补遗漏。
我愿随时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发现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违法犯罪行为,将主动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
保证人:
20xx年X月XX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