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施工的工程已按施工合同完成合同工程内容,施工质量符合合同要求,该工程已竣工,我单位在该工程施工中,至今无拖欠工程分包款、农民工工资。现申请退还本工程履约保证金元(附缴交单据复印件)
如本工程发生拖欠分包款、农民工工资纠纷投拆的,由本施工单位负责在五日内妥善解决,并向市规划建设与房地产管理局反馈,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施工单位(签单)项目经理(签单)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监理单位意见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建设单位意见(法人代表签字)
工程监督小组意见: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