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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农村村民素质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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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农民素质提升培训(以下简称农民培训)的组织与实施,推进农民培训工作提质增效,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助推农业现代化、助力农民素质提升,根据省下达的年度农民培训工作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1、指导思想。按照“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全面提高农民素质”的总体要求,以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为主要培训对象,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示范带动引领广大农民增收致富,促进农业产业升级、农村持续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2、工作目标。20xx年,全市计划培训农民2250人(详见附件),其中:部级高素质农民培训(财政)170人;省市高素质农民培训200人;农村实用人才1550人(初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1450人、中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50人、高级农村实用人才50人);普惠制实用型农民培训330人;按需在各乡镇街道开设农民大讲堂。

  二、实施内容

  1、高素质农民及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按照“建设农村、服务农业”的要求,积极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生产型、经营型和技能服务型)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生产型、经营型、技能服务型、技能带动型和社会服务型)。重点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家庭农场主、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农家乐(民宿)经营管理者、来料加工和农产品经纪人以及美丽乡村建设管理者及农村创业者等各类乡村振兴人才。

  2、普惠制实用型培训及网络课堂建设。为提高农民实用种养技能、增强农业生产内生动力。按照加快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增强现代农业发展内生动力的要求,对我市农业优势主导产业(果蔬、粮食、茶叶等)继续开展系统化培训,力争经过连续性、循环性的培训,使农业“产量能增长、品质有保证”。重点培育专业种养大户、长期稳定在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从事劳动作业者;长期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从业人员以及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为提升农村人居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按需在各乡镇街道开设农民大讲堂。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农民培训,创新多元化的农民培训方式,计划开展空中课堂、微课堂培训,建设一批农民培训网课课件,供农民在线学习。

  3、省市中高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根据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省级培训任务,各有关部门按照相对应的上级部门具体要求,挑选相关人员参加浙江农民大学各校区组织实施的高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农民学校联合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组织挑选相关人员参加金华农民学院各校区、乡村振兴学院组织实施的各类农村实用人才培训。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农培办)加强对农民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并负责对农民培训的监督检查、审查核定;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及时交流情况,解决问题;各乡镇街道部门要把农民培训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方位提升农民素质、提高农民增收能力的重要工作来抓,落实分管领导和工作业务员,积极组织实施年度培训任务。各实施单位要切实按照培训计划,及时完成年度培训工作任务。

  2、强化培训规范。一是办班申报。农民培训实施单位必须在开班前提出办班申请,包括培训专业、课程安排等内容的培训方案报市农培办(农业农村局人教科),经审批后开班。二是培训对象。凡在本市范围内从事“三农”工作,不受户籍性质,年龄一般在18—65周岁。三是办班规模。因地制宜,合理设置培训专业,控制办班规模,总体要求每期培训控制在100人左右,鼓励小班化培训。

  3、严格监督管理。一是严格档案管理。各培训实施单位要完善学员信息采集,及时上网入库,并建立健全各类培训档案,及时整理归档。二是严格资金管理。重点把好资金申请、审核、拨付三个关口,对不符合拨付标准的,不予拨付或扣减拨付。三是严格培训监管。采取训前申请、训中检查、训后抽查等方式严格把关,确保培训符合实际。

  四、资金保障

  1、高素质农民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及普惠制实用型培训等。培训实施单位报送培训资料,市农培办审核,报农业农村局审批同意后,凭相关资料到财政局核拨。

  2、网路课堂建设,经申请同意后制作课件等费用,凭相关票据实行报账制。

  3、为做好农民培训的管理与服务,用于培训工作会议、培训调研、培训信息档案管理、培训宣传动员、绩效考核与培训审核等方面工作经费,在5万元额度以内申报列支。

  本方案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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