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买方全称):
乙方(卖方全称):
为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标,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和交货时间:
第二条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以下项目执行:
1、按国家标准;
2、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3、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如无此标准,或双方有特殊要求,则按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技术要求执行(附后)。第三条产品包装标准和包装的供应与回收。第四条每间包装箱房配有分体式空调
第五条受理方式和异议期限:
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产品品种、型号、规格、图案、颜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妥善保管,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交付的产品符合合同约定;
3.如因使用、储存和维护不当导致甲方产品质量下降,甲方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否则,视为甲方提出的默认异议和处理意见;
5.根据甲方图纸生产;
第六条付款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预付款人民币元整。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解决方式为: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终止本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其他: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时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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